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皖发〔1985〕17号 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部、委、厅、局,各大学: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是开创我国体育工作新局面,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体育强国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体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都有着重大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体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在第五届全运会和第九届亚运会、第二十三届奥运会上,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我省体育落后的面貌已经初步改变,是历史上体育发展的最好时期之一。但是,必须看到,我省体育运动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同体育先进省、市相比,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通知》精神,加快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必须继续坚持改革,大力推进体育社会化,做到体育面向社会,社会共办体育,狠抓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争取在今后的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等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创造优异成绩,本世纪末跨入全国体育先进省、市的行列。 一、加强优秀运动队的建设 优秀运动队要以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为目标。扬长避短,突出重点,搞好项目的战略布局。特别要抓好我省的优势项目和短期内可以搞上去的项目。 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发展高水平运动队,改变省队独家办运动队的状况。鼓励和支持各地以及有条件的厂矿企业和大学兴办高水平运动队。有关部门要帮助解决建队中的经费、编制等具体问题。各级体委要积极给予指导、帮助。优秀运动队要逐步实行主教练负责制。教练员要试行招聘制、合同制,把教练员队伍搞活。各运动队都要实施承包责任制,改变成绩大小、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 优秀运动队要及时补充新生力量,选招对象经省体委考核合格后,由省劳动局办理选招手续,招工指标由省劳动局统筹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工作分配,按照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由当地劳动部门负责安排;有的退役运动员在经过进修深造后,可分配担任体育教师和体育干部。 要加强优秀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又红又专的体育队伍。要加强运动员的文化学习,不断提高其文化水平。优秀运动队要逐步向学校化过渡。 二、把群众体育活动推向新的阶段 振兴体育,关键在于普及群众体育活动。学校体育和业余体育训练是体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体委、原国家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巩固和发展体育传统项目。各地、市要办好一、两所体育中学(班)或单项体育运动学校,县要办好一、两所业余体校。各级各类业余体校都要由教育、体委两家合办。提倡厂矿企业、集体和个人开展业余体育训练。 农村要以集镇为中心,以农村文化站和学校为阵地,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文明村(镇)和文化中心的建设,要把体育列为一项重要内容。职工体育活动要更好地为增进职工健康、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生产服务。各市、县要恢复、建立体育分会,厂矿、企业、机关、街道和乡、村也要逐步建立体育协会或不同形式的体育俱乐部,充分发挥它们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三、改革竞赛制度 要改变体委独家办竞赛的状况,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竞赛的积极性,进一步把路子走宽。要逐步完善竞赛制度。全省综合性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大学生和中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分时由省体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省农牧渔业厅主办。全省运动会今后轮流在各地、市举行。省内各类比赛要逐步实行招标和计划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和各厂矿企业都可投标承办全省、全国的各类比赛。各种比赛要保证质量,有利于出成绩,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今后,谁是省一级冠军队,谁就代表省参加全国比赛。 要加强对体育场、馆的领导,抓好裁判员队伍的建设。要整顿赛场秩序,加强精神文明教育。对比赛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要严肃处理,争取尽快实现赛场风气的根本好转。 四、加强科研工作,重视人才培养 科学技术是振兴体育的重要保证。体育科技要面向体育运动的发展,与运动训练相结合。为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服务。要围绕体育运动实践和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组织对重点项目的攻关。鉴于目前我省体育科研工作还比较薄弱的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切实从各方面重视和加强体育科研工作。 要重视教练员、裁判员和体育科研人员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搞好培训、深造,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要积极引进体育技术人才,对有较高水平的体育工作者来我省工作的,在待遇上从优。要扩大国内外体育交流,重点项目可以聘请国外专家帮助训练,也可以派人到省外或国外学习。 五、广开财路,逐步增加体育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各级政府都要逐年增加体育事业经费,在近期内逐步做到:各县一般达到人均一角钱左右;地辖市一般达到人均伍角钱左右;省辖市一般达到人均一元钱左右(不含所属县人口)。综合性的运动会,各地要另拨补助经费。同时,要采取多种渠道集资兴办体育事业。 省外汇管理部门要根据省体委上报项目,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外汇额度,适当引进一些国外先进体育设备和器材。 六、加快体育场、馆建设 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体育基本建设投资,搞好体育场、馆的建设,并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要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分年投资,逐年建成。省会合肥市要逐步建成能够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重大国际比赛的体育设施;省辖市和行署所在地要有计划地逐步建成能够承办省运会和全国重大比赛的体育设施;县要逐步建成“两场、一馆、一房、一池”(即田径场,有看台的灯光球场,小型体育馆,训练房,游泳池)。大、中、小学,机关、街道、厂矿企业,都要有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要坚决制止包用体育场地的现象。现有体育场、馆在保证体育竞赛、训练的前提下,要努力提高使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尽量减少国家补贴,逐步转变为企业、半企业性质的单位。 七、奖励先进,鼓励为国争光 对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要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贡献大的运动员、教练员要给予重奖。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奖金标准,按照国家体委的规定执行。业余运动员的奖金标准,由省体委制定。为了避免重发奖,今后谁组队就由谁发奖。 获得奥运会前八名、亚运会前六名、全国运动会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如因工作需要,且符合条件需吸收录用为干部者,由省体委按国家劳动人事部〔1982〕147号文件规定,报省人事局审定。获得省运会前三名,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业余体校等青少年运动员,各地在招工、招生时,要予以优先照顾。 八、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支持体育工作,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要分别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体育工作。要做到每年讨论一两次体育工作,及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各群众团体和有关部门,都要成为体育的积极宣传者、组织者和发动者。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要认真做好体育宣传工作。计划、人事、财政、劳动、商业、城建等部门,要尽可能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 各级体育工作部门要主动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领导体育工作方面的参谋,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区镇乡的文教干部要兼管好体育工作。全省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要振奋精神,顽强拼搏,争取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为省、为国争光。 当前,我省经济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经济建设走上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政治形势更加安定团结。省委、省政府相信,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体育战线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坚持改革、奋发努力,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合作,我省的体育事业一定会更加蓬蓬勃勃地向前发展。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