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早的书院建于宋初,南宋时期得到发展。据现有历史资料考查统计,宋代安徽书院总数达26所,较早的书院有绩溪县桂枝书院(约建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和阜阳西湖书院(建于宋仁宗皇祐元年,即1049年)。这26所书院,5所是北宋时建立的,14所是南宋时建立的,7所时间不详。从地区看,淮北1处,江淮之间6处,其余均在江南。这说明,北宋时期书院无大发展,南渡以后,战争频繁,官学衰微,因而书院大兴;南宋理学的发展,促进了书院的发达;科举制度的腐败,也是南宋书院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 元代建国时间不长。元政府出于巩固统治政权的需要,重视儒学,起用儒土,发展儒家教育。在诏令设置京学和路州府学的同时,强调兴办书院,并加强对书院的控制管理,私人建立书院,山长也须经官方延聘,使书院逐步官学化。元代书院是相当发达的,以江南为多。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曾诏令江南诸路兴办书院。据史料所载,有合肥三贤书院、宿州文山书院、望江慈湖书院、当涂采石书院、黟县集成书院、绩溪()阳书院等16所。这些书院,有的是宋亡以后,有些知识分子由于具有民族思想,入元不仕,退而隐居讲学所设立的。如歙县曹泾、汪维岳,望江王幼学,休宁赵氵方等都是。 明代书院,初期较沉寂,中叶以后逐渐兴盛起来,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屡遭厄运,这种演变过程与统治阶级的教育措施和内部矛盾是互相关联的。整个明代276年间(1368~1644年),安徽共建书院104所,这些书院大部分是由知县、知府等设立的,具有官学性质,目的在于对学生进行科举考试的教育。少数书院专为讲学而设立的;也有初由官家设立而后转变为讲学的书院。明代安徽讲学之风较盛的书院有:歙县斗山书院(湛若水先后讲学其间)、休宁还古书院(休宁,王学讲会中心,此书院匾额存休宁中学)、六安龙津书院(王学讲会处,在县武定门外,旧为龙王庙)等19处。 讲会始于南宋。明代书院讲会之风是在正德、嘉靖年间(1506~1566年)兴盛起来的。安徽当时书院讲会大致可分阳明(王阳明)、湛甘泉(湛若水)、东林3家,而以王阳明之学流行最盛。王门弟子王畿(1498~1583年),浙江绍兴人,官至南京兵部郎中,曾到徽州各地书院主讲。以后,休宁还古书院曾成为王学讲会中心,每次会期10天,听众上千。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曾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及吏、礼、兵三部尚书的湛若水(1466~1560年),广东增城人,曾到歙县斗山书院主讲,又主教于休宁天泉书院,大会六县学者于黟县中天书院。天启元年(1621年)新安讲会在休宁还古书院召开,曾邀请东林学派高攀龙到会主讲,但高以为新安大会中王学势力很大,难免口舌之争,所以未到会,只寄教言15条,以示已见。 明代书院的讲学论辩之风,由学术研究到学术争论,“流风所被,倾动朝野”,引起明朝统治者的注意。为了加强思想统治,他们以各种借口,先后引发出明末的“四毁书院”:第一次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御史游居敬,疏斥湛若水“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私创书院”,帝令所司毁其书院:第二次是嘉靖十七年(1538年),吏部尚书许赞上书:“官学不修,别立书院”,“动费万金,共亿科扰”,诏令焚毁所有书院;第三次是万历七年(1579年),阁臣张居正,借口整顿吏治,整顿教育,以书院“多无实学,且科敛民财”,尽改各地书院为公()(办公的处所);第四次是天启五年(1625年),当权太监魏忠贤传旨谓“宋室之亡,由于讲学,将加严惩”而祸及东林,“拆毁天下书院”。四毁书院中,安徽书院受其影响的有宣城的宛陵精舍(被改为理刑公署)、无为的艺山书院、黟县的碧阳书院、中天书院及林历书院,休宁的还古书院被拆三分之一,当涂的丹阳书院被改为往来公馆。徽州一府被毁书院达7所之多。 清初鉴于明末书院“讽议朝政”的教训,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规定“不准别立书院”,可在省城设一书院。乾隆元年(1736年)以后,对书院管理逐渐放松,要求“择乡里秀异沉潜学问者肄业其中,其恃才放诞佻达不羁之士,不得滥入”。还规定,书院要仿白鹿洞书院之条规,检束学生。学习优异的还允许推荐一、二名给朝廷,致使清代的书院越发官学化。在清政府的严格控制下,安徽的书院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清代共建有书院102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