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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育 教学

第一节 课程、教材、教法


一、课程
清末教育宗旨提出:“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小学堂的课程就是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安排的。清末10年间,小学课程设置曾多次变更。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钦定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设修身、读经、读古文词、作文、习字、算学、本国史学、本国舆地、理科、图画、体操等11科;寻常小学堂设修身、读经、作文、习字、史学、舆地、算学、体操等8科;蒙学堂的课程有修身、字课、习字、读经、史学、舆地、算学、体操等8科。光绪二十九年《奏定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必修科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9科,另有随意科手工、农业、商业等科;初等小学堂必修科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8科,另有随意科图画、手工等。光绪三十三年学部颁布《女子小学章程》规定,女子初等小学有修身、国文、算术、女红、体操音乐等6科,女子高等小学有修身、国文、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女红、体操、音乐等10科。宣统元年修订的课程:五年完全科必修科有修身、国文、算术、读经讲经、体操;五年简易科必修科有修身、国文、算术、体操,三年简易科必修科有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完全科和简易科各年级均另设手工、图画、乐歌为随意科。宣统二年修订为,初等小学必修科有修身、读讲经、国文、算术、体操,随意科有图画、手工、乐歌,高等小学必修科有修身、读讲经、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随意科有手工、乐歌、农业、商业、英文。教学时数,光绪二十八年,每12天为一周,每周授课72小时;光绪二十九年改为7天一周,每周授课高小36小时,初小30小时,每节课40分钟或50分钟。这一时期,安徽小学堂悉遵上述规定安排课程。
表3—3—1光绪二十八年《钦定小学堂章程》规定的小学科目和时间表

备考:12天为一周,每周授课72小时。
宣统二年两等小学堂课程表表3—3—2

国初期,批判清末的忠君、尊孔封建教育宗旨,提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后经袁世凯复辟的反复及国民党党化教育和三民主义教育的实施,小学课程的安排几经变化。民国元年(1912年)1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规定,初等小学教学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游戏、体操,视地方情形得加设图画、手工、唱歌,女子加设缝纫;高等小学为:修身、国文、算术、中华地理、中华历史、博物、理化、图画、手工、体操,女子加缝纫,视地方情形,加唱歌、外国语、农业、商业。清末的读讲经科被废止。同年9月颁布的《小学校令》,教学科目略有改变,高小博物、理化两科合为理科,另缝纫限女生学习,高小英语限男生学习。民国4年公布《国民学校令》、《高等小学令》,高小恢复读讲经科。民国12年,《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规定,初级小学教学科目为: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8科,高小为:国语、算术、公民、历史、卫生、地理、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12科。民国17年,国民党实行党化教育,教育部颁布《小学暂行条例》规定,初等小学教学科目为:三民主义、公民、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乐歌、体育、党童子军、图画、手工,高等小学为:三民主义、公民、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乐歌、体育、党童子军、图画、手工、职业科目;高、初小一律增设三民主义及党童子军,形象艺术、工用艺术仍改称图画、手工,音乐改为乐歌,高小增加职业科目。民国18年颁布的《小学课程标准》规定,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教学科目同为:党义、(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美术、体育、音乐等9科,将三民主义改为党义。民国21年颁布的《小学课程标准》规定,增设卫生科,工作改为劳作,党义改为公民训练。民国25年颁布的《修正小学课程标准》规定,取消卫生科,一、二年级的劳作、美术合并为工作,体育、音乐合并为唱游,社会、自然合并为常识科。民国31年《小学课程修订标准》规定,将公民训练改为团体训练,美术改为图画,一、二年级的音乐、体育、图画、劳作仍分科教学。民国37年《小学课程标准二次修订标准》规定,初级小学教学科目为:公民训练、国语算术、常识、音乐、体育、美术、劳作,高级小学为:公民训练、国语、算术、社会、自然、音乐、体育、美术、劳作,将团体训练仍改为公民训练,图画改为美术,初小一、二年级音乐、体育合并为唱游;美术、劳作合并为工作。
表3—3—3民国元年小学课程表

表3—3—4民国18年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规定表单位:分钟

注:1、“党义”的时间不是固定的,多少由学校定。2、“党童子军”、“课外运动”每天“在校时间”均不在内。3、所列分数都是能被3整除的便于以15、36、45、60分钟支配。
民国31年国民学校课程及每周教学时间表表3—3—5单位:分钟

民国37年第二次修订小学课程标准规定之教学时间表表3—3—6单位:分钟

或60分为1节,分别排列。2、课外集体活动,日会每天以5分钟至10分钟为限,周会每次以30分钟至60分钟为限;课外运动以每天10分钟至15分钟为限。余可由各地各校自行规定,平均支配。3、表内所列时间,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单式编制之学级;二部、复式编制之教学时间,可酌量变通。
建国后,改革旧教育,实行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教育,小学教学科目也经过多次改革。规定小学教学科目的设置、顺序和时数的文件称为“教学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计划是作指令下达的,学校一般不得变更。1949年10月公布的《皖北区小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草案)》规定,小学一、二年级设国语、算术、体育、唱歌、图画、手工等6科;三、四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体育、唱歌、图画、手工等7科;高小设国语、算术、珠算、政治常识、历史、地理、自然、卫生、体育、唱歌、图画、手工等12科。1951年皖北行署文教处通知停开政治常识科。1952年施行小学五年一贯制,3月,教育部颁布《小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一、二、三年级设语文、算术、体育、图画、音乐5科,四、五年级设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图画、音乐共8科,国语改为语文,唱歌改为音乐,取消卫生科,珠算包括在算术中。1953年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制订的《关于试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初小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图画5科。高小比初小增设历史、地理、自然共8科。1957年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制订的《1957~1958学年度小学教学计划》规定,初小增加周会和农业常识,改音乐为唱歌。1958年省教育厅颁发民办半日制、早晚班小学和速成小学教学计划,规定民办半日制和早晚班小学的教学科目为语文、算术、体育、唱歌、周会,民办速成初级小学设语文、算术两科。1963年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小学算术改为数学,唱歌改为音乐。“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课程安排没有统一要求。1971年2月,马鞍山市规定,小学一、二、三年级设语文、算术、军体、音乐、图画5科,四、五年级除上述科目外,另设政治、常识,五年级并增设英语。芜湖市1971年8月23日制订的小学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科目,一、二、三级有天天读、语文、数学、军体、革命文艺,四、五年级另有政治、科学常识,天天读就是读毛泽东著作。1978年省教育局转发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小学五年,一、二年级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5科,三、四、五年级增加外语,四、五年级并另加自然常识、政治。这个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与1963年颁布的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比较,取消了历史、地理,周会改为政治,图画改为美术,农业常识改为自然常识,从三年级起开设外语。1981年省教育厅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规定一、二年级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6科,三年级另加自然,四年级另加自然、地理、劳动、外语,五年级另加自然、历史、劳动、外语,政治改为思想品德。1981年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一、二、三年级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手工、劳动等8科,四、五、六年级另加自然,五年级另加地理,六年级另加历史,五、六年级并设外语。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发小学教学计划时,对学生的每周集体活动内容和时间也均有规定。1953年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试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规定:(1)朝会:一至六年级各120分钟,除进行晨操外,可结合学校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件和重要时事,对全体儿童进行集体教育,并由各班分别进行清洁卫生检查。(2)周会:一至六年级各60分钟,每周举行1次,低、中、高各阶段或各班分别举行,但每月应全校合并举行1次。原则上以文娱活动力主,并可结合时事和学校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件,对儿童进行教育。(3)课外活动,包括体育、游戏活动、劳作活动和小组学习:一、二年级180分钟,三、四年级240分钟,五、六年级300分钟。体育游戏活动,根据儿童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分别进行,每两天1次,平均每次初级以30分钟,高级以45分钟为原则。劳作活动,联系课堂教学和实验实习,进行栽种植物、饲养动物、制作教具、玩具等活动,可各班分组轮流进行,每人每两天参加1次,每天以30分钟为度。小组学习,由教师领导各级儿童根据个性、能力参加音乐、图画、工艺??(4)社团活动:主要是校内学生会、少先队、青年团活动,由第三学年起的儿童参加。1958年省教育厅制发《1958~1959学年度小学教学计划》,对课外活动规定为:(1)课外集体活动:包括少先队活动、体育活动、生产劳动、学习小组、社会活动等项,以每周活动4~5次,每次以初级30分钟,高级45分钟为原则,由各校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2)晨(午)会:包括课前操、清洁检查、教师向学生交待当天所须注意事项及处理班里发生的问题等,每天举行,每次20~25分钟。1981年省教育厅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规定:在课外,各年级每周安排自习2课时,科技文娱活动2课时,体育活动2课时,周会(包括班会、校会和少先队活动)1课时。
1949年皖北区全日制小学各科每周教学时间表表3—3—7

1949年皖北区半日制、二部制小学各科每周教学时间表表3—3—8

1952年教育部颁布的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表3—3—9

1953年教育部颁布的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表3—3—10

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学计划表3—3—11(1957~1958年)


1964年安徽省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表3-3-12


1965年安徽省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修改稿)表3-3-13


1971年芜湖市小学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稿)表3-3-14

1981年安徽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表3—3—15

续表

1981年安徽省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表3—3—16

续表

二、教材
私塾教学用书,向无统一规定,多由塾师或学生家长选择认为合适的书目供学生学习,一般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经》等四书五经之类。清末小学堂兴起后,对小学生的教学用书按照不同年级分别规定统一课本。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教育宗旨和培养目标各有不同,同一门课程的教材,内容也不尽相同。
清末小学最早使用的课本,是商务印书馆于光绪二十八年编印的《最新小学国文教科书》。光绪三十二年以后,学部设立图书局,负责编辑小学堂教科书。宣统元年以后,学部审定商务印书馆编印的书目,供小学使用。这些课本充满封建礼教思想,内容艰深,不适宜儿童阅读。
民国时期,小学使用的课本,是经过教育部审定的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和商务印书馆编印的小学课本,也有采用各地自编的教材和补充材料。民国28年,安徽省教育厅成立了教材编审委员会,曾陆续编印了一些小学基本教材和补充教材。抗日战争胜利后,一般小学仍采用教育部审定的课本。国民党执政以后,小学教材充斥着三民主义和国民党党化教育的思想内容。课本改文言文为语体文,文字较浅显,增加了插图,尚能适合儿童阅读。
建国后,对小学教材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注意灌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文字通俗,图文并茂。安徽小学多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小学课本和教学参考书。1949年,皖北、皖南行署文教处都曾成立有教材编审机构,以后省教育厅建立编审室,负责编辑中小学补充教材、乡土教材和教师用的教学参考资料。1958年,省编小学教材有:小学一至六年级周会教材、三至六年级语文补充教材、三至六年级写作指导教材、四年级常识教材、手工劳动教材和历史、地理乡土教材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各科教材一律采用省编课本。“文化大革命”以后,小学各科基本教材仍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1981年,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课,省教育厅及时组织编写了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供全省小学使用。
三、教学方法
清末,小学堂的教师,多是私塾出身,也有一些从国外回来的留学生,受过师范专业训练的极少,其教学方法主要是注入式,重在灌输知识,提倡死记硬背,很少顾及学生接受和理解能力。对学生的管理,常采用强制和体罚,不注意启发和诱导。
民国以后,国外各种新式教学方法纷纷传入中国,如赫巴特教学法、道尔顿教学法、设计教学法和自学辅导教学法、分团教学法等等。其特点是:注意调动儿童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注意对学生启发诱导和课外实践;但也有形式主义。安徽的实验小学对这些教学方法积极进行实验,有的城市一般小学也致力实验,取得一些效果,教学方法不断改进。但广大农村小学,由于教师素质、学校设备条件和信息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教学方法仍和私塾近似。20年代起,陶行知的教育思想在安徽产生深远的影响。陶行知是安徽歙县人,他倡导生活教育理论,主张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手脑并用,反对读死书,死读书,对当时脱离实际的死板的小学教育是很大的冲击。民国17年,全国教育会议通过了陶行知提出的《编制小学生活历》的主张,安徽有些小学进行实践,其中有徽州省立二中实验小学的实验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还有许多陶行知的好友和学生在安徽创办的小学,实践陶行知的生活教育思想。如怀宁县车形小学、世则小学、颍上县甘罗乡村教育社、黄麓师范附属小学和歙县行知小学等,在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方面,改变了脱离实际的死板僵化模式,学生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既动脑又动手,学得生动活泼。
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的设施,还有歙县第一工学团。民国23年,方与严之子方怀毅从上海工学团学习回歙县,奉陶行知和方与严之命,在歙县西乡王冲创办了歙县第一工学团,实践陶行知生活教育思想。该工学团分纺织工学团、花果工学团、农村工学团、儿童工学团等,设有儿童流动图书馆与调解委员会,受到群众欢迎。
建国后,强调学习老解放区的教学经验,提倡启发式,废除注入式的教学方法。1952年,安徽省教育厅在对全省小学教育工作指示中,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求教师加强教学的计划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制订授课计划,改进教学方法,教好每一节课。1953年全面学习苏联教育经验,城市小学和部分农村小学普遍学习和试验苏联小学课堂教学法和五级分制记分法。苏联的小学课堂教学结构,一般分为组织教学、检查复习、进行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等5个环节,其特点是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和新知识的巩固。但有些教师每课必套,流于形式。五级分制的基本精神是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着重从发展上考察,但有的教师领会不深,把100分划作5个等级计分,实际上和百分制没有区别。1955年,遵照教育部的指示,全省小学学习注音字母,加快识字速度和学习普通话,有明显效果。当时有些小学强调直观教学,自制各种教具,让学生既能看到,又能动手动脑,增强了教学效果。如歙县长川小学教师潘荣生,只有一只手,几年中制作动物、植物、矿物标本和各种教具320多件,用于教学,深受学生欢迎。1956年3月,潘荣生出席了安徽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并作重点发言;1957年获全省小学优秀教师一等奖,并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960年,有少数学校学习实验辽宁省黑山县北关小学“集中识字,提早写作”的经验。1983年,合肥市开始进行“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实验,到1985年,此项实验扩大到40个市、县的260个班组。1962年,省教育厅在《1962~1963学年度小学教育工作要点》中提出,语文、算术是小学中的主要学科,要切实加强语文和算术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语文必须加强字、词、句和篇章结构等基础知识教学和读、说、写等基本技能训练,特别要加强识字、朗读、背诵、作文、写字等几方面的教学。算术要加强定义、法则、解题步骤、概念和定律等基础知识教学和计算、测量、绘图等基本技能训练,还应注意口算、笔算、珠算的相互配合。1978年,省教育局制订了电化教育的初步规划,要求首先普及幻灯教学,重点推广录音、广播、电影教学,在少数重点学校开展电视教学,试行计算机辅助教学。多数行署、市建立了电化教育馆,县设立了电教站,形成电教网。1980年,省电化教育馆确定六安城北小学、安庆市人民路小学、蚌埠市第一实验小学、阜南县城关小学等校为全省小学电化教育试点单位。1984年,省教育厅确定合肥市南门小学、蚌埠市第一实验小学为全省小学开展微型电子计算机活动试点单位,并配备了有关设备。这是小学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一大改进。在山区和农村的一些单班或两个班的小学(或叫教学点),多为复式教学,教师在一个班里同时要向二个或三至五个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有经验的教师,在给一个年级学生讲课时,就安排其他年级的学生预习、复习或做作业,这个年级课讲完后,再给其他年级学生上新课,使所有学生都有事可做。但总的说来,复式教学还是一个薄弱环节。黟县教育局自1981年以来,曾对复式教学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专题研究。祁门县教育局为改进复式教学,自1978年起,曾举办讲座、专题讨论、观摩教学,开展学科竞赛活动。徽州行署教育局于1984年曾在祁门县召开了全地区的复式教学研究会,交流经验;1985年又举办了全地区复式教学论文评奖,全地区小学复式教学有较大的改进和提高。
四、成绩考查
为了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效果,学校建立了成绩考查制度。清末,小学堂考试分为5种:临时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临时考试每月1次或两个月1次,学期考试半年1次,学年考试1年1次。考试方法有笔述和口答两种。采取百分制记分法,100分为满分,80分以上为最优等,70分以上为优等,60分为中等,不满60分为下等,不满50分为最下等。学年成绩在最优等、优等、中等的均升级,下等者留原级,不满20分者退学。成绩计算的方法是,临时考试分数与平时记的分数和学期考试分数、学年考试分数平均计算。
民国时期的小学成绩考查,基本沿袭清末小学成绩考查办法,略有改动。民国23年,省教育厅制发《安徽省小学儿童各科成绩考查办法》和《安徽省小学儿童操行成绩考查办法》规定,小学成绩考查,分平时考查、临时试验、学期考试和毕业考试。各科成绩计算采用百分法和比较记分法。百分法是以100分为满分,不到60分者为不及格;比较记分法是用超、上、中、下、劣5等表示。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升级。各学科学期成绩,就平时考查成绩、临时试验成绩及学期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平时考查成绩和临时试验成绩各占30%,学期考试成绩占40%。各科总成绩分数,以各学科学期成绩分数乘每周教学时间分数相加,再以每周教学时间总分数除之。其计算公式为:
各科总成绩分数:=(甲科学期成绩分数×时间分数+乙科学期成绩分数×时间分数+......)/每周教学时间总分数
建国后,对小学成绩考查办法进行了改革。1962年,省教育厅颁布《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查办法(修正草案)》规定,考查方法有平时考查、阶段考查、学期考试、学年成绩评定。各科成绩计算:(1)一般采取百分制记分法,也可用五级分制记分法。百分法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五级分制是分一、二、三、四、五5等,5分为满分,3分为及格。各科学期总成绩采取综合评定的方法,即平时成绩占30%,阶段成绩占30%,学期考试成绩占40%。(2)各科学年总成绩可以本学年两个学期的成绩综合评定,第一学期成绩占40%,第二学期成绩占60%。1965年7月10日,省教育厅颁布《关于改革全日制中小学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健康状况考查办法的几点意见》提出,评定学生学业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记分法。考试课程的学期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结合期中、期末考查成绩进行全面分析,合理评定,不受过去规定的百分比的限制,机械计算。如果平时学习、期中考试成绩不好,以后学习有了进步,期末考试成绩提高,应根据其发展情况评定成绩。1980年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不另举行学年和毕业考试。成绩记载一般实行百分制,音、体、美科可记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4等。每学期的各科平均成绩,平时考查和期中考试各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学年成绩按上下两学期成绩平均计算。
五、校历
为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节假日和教学活动,民国期间开始制发学校校历。校历先由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制定,全国统一,从民国17年起改由教育厅制颁。建国后,中小学校校历开始由教育部制颁,后考虑到各地气候和生产情况不同,不宜划一,即改由各省教育厅颁发。
《民国5年校历规程》
第一条,各学校以八月一日为学年之始,以翌年七月三十一日为学年之终。学校有因特别情事,须另定学生入学始期者,或经部令规定,或由本校声明理由,经教育总长许可,得变通办理。但非教育部直辖各校,应呈由该管地方官厅,转呈教育总长许可。
第二条,一学年分为三学期。
元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为一学期。
四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为一学期。
八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学期。
第三条,暑假休业日,定为三十日以上,五十日以下。其起止日期,视地方气候,由各校自定之。但高等专门及大学,得再延长二十日或三十日。
年假休业,定为七日以上,十四日以下。
春假休业,定为七日,自四月一日起,至七日止。
乡立小学校,得依习惯,放麦假、秋假,而缩短年假、暑假、春假之日期。
第四条,纪念日,日耀日,均休业一日。
前项纪念日,为民国纪念日、孔子诞日、地方纪念日、本校纪念日等。
第五条,本规程自公布日施行。
按民国纪念日,据中央观象台历书所载,十月十日为国庆日,一月一日、二月十二日、四月八日、七月十二日、十二月二十五日为纪念日,共六日。
又按小学校休业日期,除本规程所定,应一体遵行外,尚须参照高等小学校令第十二条、国民学校令第18条。
《民国十七年度安徽中小学校历》
十七年:
八月二十二日各学校开始办理学生入学及注册。
八月二十七日各学校学生入学及注册办理完竣。
九月一日各学校第一学期开学。
九月二十八日秋节放假。
十月十日纪念武昌首义国庆日,放假,举行纪念式,演讲中华民国开国史。
十月二十一日重阳日放假。
十一月十二日纪念总理生辰国庆日,放假,举行纪念式,演讲总理革命历史。
十二月二十二日冬节假日。
十八年:
一月一日元旦放假至三日止。
一月二十六日各学校第一学期试验开始举行。
二月二日各学校第一学期完满,寒假开始。
二月十三日各学校开始办理学生入学及注册。
二月十五日各学校学生入学及注册办理完竣。
二月十六日各学校第二学期开始上课。
三月十二日总理逝世纪念日,是日放假。举行纪念式及植树典礼,演讲中国国民党历史。
三月二十九日黄花岗烈士殉国纪念日,是日放假。举行纪念式,演讲七十二烈士殉国事略。
四月三日放春假至五日止。
五月一日世界劳动节,举行纪念式,演讲世界劳动工运史。
五月四日学生运动纪念日,放假,举行纪念式,演讲民国八年学生运动之意义。
五月九日国耻纪念日,举行纪念式,演讲民国四年日本对我之压迫,及二十一条件之内容。
五月三十日惨杀纪念日,放假,举行纪念式,演讲民国十四年在上海及各地帝国主义者对我屠杀之惨状,及我国民众抵抗之情形。
六月十一日夏节放假。
七月四日各学校开始举行学期或学年试验。
七月十六日各学校第二学期完满,暑假开始。
以上寒假两星期,春假三日,暑假四十五日,其他假日上学期八日,下学期五日。
附注:
(一)各校纪念日,得放假庆祝,但至多不得超过两日。
(二)临时假日,临时另行布告。
(三)纪念日放假除依照本学校历外,仍须遵照国民政府及本省政府所公布之放假日期表办理。
(四)每星期日放假一日。
《一九五三学年度小学校历》
1953年8月1日第一学期开始
8月31日暑假期满
9月1日开学
9月8日上课
10月1日国庆节放假两天
1954年1月1日元旦放假一天
1月24日寒假开始
1月31日第一学期终了
2月1日新学期开始
2月15日寒假期满
2月16日开学
2月23日上课
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放假半天(限妇女)
4月3日至5日放春假三天
5月1日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
6月1日国际儿童节放假一天
7月11日暑假开始
7月31日第二学期终了
说明:1、各校除规定假期、假日外,非经批准,不得放假或停课。如有必要放假或停课一天以上者,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三天以上者,经教育厅批准。
2、假日除国际妇女节外,如适逢星期日应补假。
3、农忙季节,可酌放麦假、稻假或茶假,麦假、稻假以不超过一周为原则,茶假以不超过两周为原则。关于是否需要放忙假及放假日期、期限,由各县(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放忙假者,应延迟放暑假或放寒假日期,以补足上课时间。
4、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班行事历可参照幼儿园规程,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安徽省1964~1965学年度全日制小学校历》
全日制小学,全年教学时间9个半月,合289天(第一学期145天,第二学期144天);寒暑假两个半月,合76天。
第一学期:1964年9月1日开学上课,全学期上课19周,复习考试1周,节日假和教学机动时间5天。自1965年1月24日(农历12月22日)起至1965年2月16日(农历正月15日)止,放寒假24天。
第二学期:1965年2月17日(农历正月16日)开学上课,全学期上课19周,复习考试1周,节日假和教学机动时间4天。自7月10日起至8月30日止,放暑假52天。
第二学期六年级上课18周,复习考试1周,节日假和教学机动时间4天。
四、五、六年级学生在教学时间内,每周安排劳动2课时,全年劳动时间合半个月。
农村全日制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的劳动时间除平时每周安排2课时外,还可结合当地农事季节,集中安排1~2周的农忙假,全年教学时间不少于9个月,农忙假的起讫日期,由市县根据当地农忙情况确定。一、二、三年级原则上不放农忙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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