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一章 沿革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在《钦定学堂章程》中,第一次确立了职业教育的体制。《钦定实业学堂章程》称实施职业教育的学堂为实业学堂。实业学堂分为三级:简易实业学堂修业三年,中等实业学堂和高等实业学堂各修业四年。光绪二十九年颁布《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奏定实业学堂章程》、《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奏定艺徒学堂章程》等,对实业学堂的办学宗旨、学制、课程、入学资格和学堂管理等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光绪二十九年,安徽省大学堂内附设有农、工、商实业学堂,开安徽职业教育先河。光绪三十一年,阜阳县知县刘昌彝在阜阳城南办起一所中等蚕桑学堂(旋即改为初等),招收学生20多人,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宁继恭为学监。这是安徽历史上的第一所独立设置的职业学校。此后南陵、太和、亳县、舒城等县相继办起蚕桑学堂。同时,也有私人开办实业学堂。如巢县人祖坤于光绪三十一年在巢县创办一所仁寿医学堂,教授中医学,学生有10多人。
光绪三十四年,安徽提学使沈曾植创办省立中等工业实业学堂,设染织科。次年改为安徽省中等实业学堂,增设农、商两科。该学堂前后共培养学生120人,对安徽早期职业教育贡献颇大。
从光绪三十一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7年间安徽先后办起实业学堂14所,其中初等实业学堂11所,中等实业学堂1所,高等实业学堂2所。这些学堂均是初创,生员少,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不善,也缺乏办学经验。但这些实业学堂的创办,为安徽的职业教育开了个头,为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奠立了基础,也为安徽的经济建设培养了一批人材。
清末民初,由于政局动荡,经费无着,安徽原有的实业学堂大都关门。民国建立后,政府颁布“壬子、癸丑学制”,改实业学堂为实业学校。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均为三年毕业。民国初期,由于“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等思潮的影响和推动,在安徽教育界一些有识之土如李光炯、光明甫、朱蕴山、沈子修等人的倡导和实业界人士的支持下,安徽各地陆续创办起实业学校,民国2年(1913年)即达6所。其中,除第一甲种农业学校由原私立高等农业学堂改设,第二甲种农业学校是原安徽公学改设而成外,其余均是新建。此后,安徽各地兴办的实业学校逐渐增多,到民国11年,安徽全省有省立、县立、公立、私立等各种实业学校44所。
民国11年8月安徽省实业学校统计表表5—1—1

民国11年,教育部颁布“壬戍学制”,改实业学校为职业学校。将乙种实业学校改为初级职业学校;甲种实业学校改为职业学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的农、工、商科。在这个学制中,没有明确职业教育的独立地位,职业学校也不再单独自成一个系统,而与普通中学合并成为一种综合性中学。关于职业教育的规定主要还有:1、小学高年级可斟酌地方情形,增设职业准备教育。2、初级中学实行普通教育,但得视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3、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家事、师范等科,可视地方需要设一科或数科。4、职业学校学习年限及程度,可视各地实际需要情形决定。但基本学制,初中、高中均为三年,各地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到民国15年又改为初中四年,高中二年。
民国12年,安徽省教育厅召开教育会议,讨论贯彻新学制和规划安徽教育。会后,近三分之一的原省职业学校被改为普通中学或并入其它中学(改为普通中学的原设专业和班级暂不撤销,办到毕业为止,但不再招生)。仅省立甲种农业学校一类,即由6所裁减为3所(其中设在宿县的四农改为省立十四中,设在宣城的六农并入省立八中,设在阜阳的五农并入省立六中),而按新学制要求中学设职业科的却寥寥无几。安徽这时的职业教育受新学制消极的影响颇大。由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几年后,又恢复和新办了几所职业学校。
民国15年到民国16年,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安徽职业学校全部关门。待局势稍稳后,由于学校校舍毁坏严重,加上教师散失,经费拮据,致使许多学校无法复课。一些县立、公立、私立职业学校因而停办,省立职业学校也实行并校的办法以度难关,职业学校一时大减。安徽省教育厅鉴于时局不宁,经费支绌,原制订的教育规划与现实情况出现较大差距,特于民国16年12月制订《中等学校改造方案》。这一方案认为:“职业学校在新学制系统上,本属支系。其设置当斟酌地方情形,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标准,本省原有农工商等校,均系沿袭旧制,未谋复更。为改进中等职业教育计,全省暂设中等职业学校5所。自十七年度起,开始进行”。具体实施办法是:省立第一中等职业学校设安庆,就原一农、一工、女职原有校址,分科设立;二职设芜湖,就二农、一商原有校址分科设立;三职设六安,就三农原有校址改设;四职设宿县,就四农原有校址改设;五职设贵池,就一师分校、七中原有校址改设。对原有县立职校6所、公立职校3所、私立职校2所没有变动。
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教育部于民国20年8月发出“通令”:“自二十年度起,各省应酌量情形,添办高初级农工科职业学校”;“各县立中学应逐渐改组为职业学校,或乡村师范学校。其办法即自二十年度起,停招普通中学学生,改招职业或乡师学生”;“各县市及私人呈请设立普通中学者,应分别督促或劝令改办农工科职业学校”。此令一下,安徽的普通中学才开始有设立职业科的。但至民国21年,在安徽的几十所中学中,设职业科的只有2所,学生151人。这时,全省单独设立的职业学校有10所,学生1789人。
民国21年,鉴于中学、师范、职业合校办理所出现的弊端,教育部分别颁布《职业学校法》、《职业学校规程》、《职业补习学校规程》等法规。根据这些法规,职业学校独立设校,分为初级职业学校和高级职业学校两级,初高两级合设的则称职业学校。《职业学校法》规定:“初级职业学校授予青年较简易之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养成其从事职业之能力”,“高级职业学校授予青年较高深之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养成其实际生产及管理能力,并培养其向上研究之基础”。初级职业学校的入学资格,须小学毕业或具有相当程度、年龄在12足岁到18岁者,修业年限一至三年,但必要时可酌量缩短。高级职业学校入学资格为两种:(1)曾在初中毕业或具有相当程度,年龄在15足岁到22岁,修业年限除法令别有规定外,均为三年;(2)曾在小学毕业,或具有相当程度,年龄在12足岁到20岁者,修业年限五到六年。另外,这些法规还对职业学校的设置、管理、经费、设备、编制、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实习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民国21年底,教育部通令全国各省市,要求逐年增加职业学校在中等学校中的经费比重,以民国26年为限,职业学校经费在中等教育中的比重不得低于35%(师范25%,普通中学不高于40%)。具体办法是:1、从民国23年起,新增加经费首先满足职业教育之需:2、逐年缩减普通中学的经费,扩充职业学校经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安徽省教育厅于民国22年12月制订了《改进安徽省立中等学校方案》。根据《改进方案》,从民国23年起,将省属9所职业学校更名,由原来按序数排列改为按学校所在地命名。即将第一至第九中等职业学校分别改名为:省立安庆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省立芜湖高级农业职业学校,省立六安初级农林科职业学校,省立宿县初级农业职业学校,省立东流初级林蚕桑职业学校(原第五职业学校设贵池,更名后迁东流),省立寿县初级工业职业学校,省立蚌埠初级工业职业学校,省立徽州初级农林科职业学校,省立正阳初级机械科职业学校。同时,并将省立女子中等职业学校更名为省立女子职业学校(设安庆)。此外,在省立棉蚕改良场讲习所的基础上新建省立安庆高级蚕桑科职业学校。在更名的同时还调整了专业设置,每校以单科设置为原则。民国26年,安徽有职业学校15所,其中省立10所,县立3所,私立2所,学生共1853人。职业学校的经费在中等教育中的比重,民国22年为21.8%,民国26年为20.5%,不仅未达到部颁规定,反而有所下降。
安徽省职业教育经费情况统计表表5—1—2(民国22~26年)

抗日战争爆发后,安徽大部沦陷,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破坏。沦陷地区的职业学校或迁或停,全部关门。未沦陷地区的职业学校也因经费匮乏、教师流离或学校准备搬迁等原因而名存实亡。直到民国29年初,战局暂趋稳定,职业教育才开始重新恢复。
民国29年以后,国民政府鉴于职业教育在抗战时期的重要作用,要求各地积极恢复和发展职业教育。规定到民国31年,普通高中、师范、高职三类学校班级总数的比例应达到2∶1∶1;初级中学、简师、初职三类学校班级总数的比例应达到6∶3∶2,职教经费的比重在中等教育经费中应占35%。根据这些规定和要求,安徽省政府对其所控制地区的教育事业进行整顿,采取在中学内设职业班,扩充原有职业学校规模,设立新的职业学校;扶持搬迁安全地带的职业学校尽快恢复上课,鼓励团体和私人创办职业学校等措施,发展职业教育。通过这些办法,职业学校由民国27年的2校8班230名学生发展到民国34年的24校、116班、4360名学生。中等职业学校的班数与中学、师范的班级数相比(高、初级未分开统计),民国29年为1∶13.7∶1,民国31年为1∶10∶2;职业学校的经费在中等教育中的比例也由民国27年的5.7%上升到民国31年的14.6%。这时安徽职业学校的规模和职业学校的经费比例与教育部的规定都还有很大的差距。
安徽省职业教育情况一览表表5—1—3(民国27~34年)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开始对学校进行“复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制订的《战后教育计划大纲》,将全省划分为合肥、怀宁、六安、阜阳、泗县、凤阳、芜湖、休宁、贵池等9个工业职业学校区和霍邱、阜阳、宿县、滁县、宣城、绩溪等6个农业职业学校区。各省立职业学校按专业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及学区要求或搬迁、或改建、或新建。其中,将省立立煌工业职业学校迁安庆,改名省立安庆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省立立煌高级商业学校迁芜湖,改名省立芜湖高级商业职业学校;省立第一农业职业学校由六安迁望江,改名省立望江水产职业学校;省立立煌医事职业学校迁安庆,改名省立安庆高级医事职业学校;省立八中改为职业学校,定名为省立庐江工业职业学校;在蚌埠新建省立蚌埠工业学校;保留霍邱、绩溪二所省立农业职业学校。《大纲》还要求各县立和各私立职业学校按此精神予以调整。这一工作于民国3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此后两年,省教育厅严格普通中学的立案手续,同时劝导各地在办理中等教育时应首先以发展职业教育为主,职业教育从而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民国37年上半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共有36所,153班,学生5810人,其中省立职校10所,59班,学生2279人。
民国37年末,随着国民党军队在战场上的节节败退,安徽省政府下令将设在江北的职业学校迁往江南,各校图书、仪器等设备也被拆卸运往江南,使安徽的职业教育又一次受到严重破坏。民国38年5月,安徽全境解放后,职业学校由人民政府接管,这时,安徽共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15所(其中省立2所,县立3所,私立10所),70个班,学生2126人,教师270人。及至9月,依照秋季始业,按期开学的职业学校计13所(芜湖私立安澜联职、芜湖私立内思工职、芜湖私立怀让护校、芜湖市立商业职业学校、芜湖市私立三益高商、阜阳高级职业学校、安庆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潜山私立农业职业学校、安庆医士职业学校、桐城私立职业学校、南陵私立郁青初级农校、东流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安庆私立通惠高商),在校学生1980人,教职工308人(内专任教师121人)。
下一篇:第二节 建国后的中等职业教育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