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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沿革

第三节 建国后的中等师范教育


建国初期,安徽省原有师范学校被接管后,迅即恢复上课,并初步改革课程和教育管理制度。1950年秋,皖南区原简易师范学校停招新生,原有简师班转入师范学校相应年级,加强师范教学,提高学生程度,以改变原简师学生年龄小、程度低,毕业后不能胜任教学的状况。在师范学校增设短期师资训练班,以加速培养小学师资。1951年,各师范学校开展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师生政治觉悟。并建立了学生成绩考查、学籍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克服了学校工作中的混乱现象。皖南区筹办皖南师范学校,皖北区各县筹设乡村师范学校。同年10月,贯彻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与师范教育会议精神,明确了中等师范教育的方针任务及学校设置管理、学制、教学计划等问题。皖北区确定小学教师分县培养,“包干自给”,把已筹设的27所乡村师范更名为初级师范学校;皖南区每个大县或2~3个小县,单设或联办1所初师,并举办短期师训班。经过恢复时期3年努力,至1952年,全省中师发展到63所,在校学生13995人,校数、学生数相当于1949年的五点七倍和四倍,并超过了建国前最高年民国36年的师范教育的总规模。省教育厅并根据周恩来指示,拨专款在黄山脚下新建徽州师范。
1953年,贯彻中共中央“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总方针和安徽省文教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省师范教育。按照每县只设1所师范学校的原则,调整合并了一些初师。原黄麓师范迁改为合肥师范;巢湖师范与巢县初师合并,迁改为新的黄麓师范。从1955年7月起,进一步撤并初师,改为师范学校或轮训小学教师的场所,师范学校未设附属小学的,予以增设。各校根据师范的特点,正确贯彻全面发展的方针,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同时,由于1952年以来采取了大力动员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师的措施,这一时期的教育质量在安徽师范教育史上是较高的。1957年全省中等师范学校调整为53所,在校学生21670人。
建国初的9年,安徽省师范学校招收15~30足岁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新生,培养小学教师,学制三年;附设的师范速成班、幼儿师范班,培养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养员,学制都是一年。初级师范学校招收年龄15~25足岁的高小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新生,培养初级小学教师,学制三~四年;附设的初级师范班、初级幼师班,培养初小教师和幼儿园教养员,学制分别为一~二年。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的推动下,安徽省积极发展师范教育,开展教育革命。至1960年,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增加到89所,在校学生61447人,分别相当于1957年中师校数、学生数的一点五六倍和二点八一倍。新发展的师范学校确有一批办得较好,后来成了中师的骨干。但是,不少学校发展过急,经费、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跟不上,新生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不利于巩固、提高。在教育革命中,发挥了广大师生的革命首创精神,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改革教材教法、勤工俭学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同时,因师生参加劳动过多,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部分教师的积极性受到挫伤,降低了教学质量,也从中吸取了应有的教训。
1961年起,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办好基础好而又需要的学校”的原则,适当调整中师设置。同时贯彻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和安徽知识分子工作会议的精神,给中师定任务,定规模,定编制,修订教学计划。认真纠正违反教育工作规律的一些倾向,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巩固和办好中师。1963年,全省中师压缩到26所,在校学生6739人。校数、学生数虽然减少了,但是与全省的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教学质量开始回升。1964年,在黄麓师范、蚌埠师范、灵璧师范、凤阳师范和寿县师范新招收的班级,进行半工(耕)半读教育改革试验,培养工(耕)读小学师资。1965年,全省中师仍稳定在26所,在校学生则增加到7624人。
1958年以后的8年,中师学制同前,惟招收新生的年龄改为15~25周岁。工(耕)读师范招收16~25周岁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新生,学制三年。中师附设的耕读小学师资速成班,招收16~22周岁的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在乡知识青年;公办小学师资速成班,招收年龄在28岁以下的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在公办学校连续任教一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和精简回乡的小学教师;农业中学师资速成班,招收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在乡知识青年。三类师资速成班的学制,都是一年。
“文化大革命”的10年,安徽省的中等师范教育遭受到严重的摧残。全省中等师范学校,从1966年秋季起,连续4年停招新生。原有学生外出串联“造反”,学校领导和教师受到冲击,工作瘫痪。在校学生数逐年下降,1969年降到零。“斗、批、改”中,中师又被撤并或下迁农村,全省仅保留15所,教师队伍被冲散,校舍大多被外单位占用,图书仪器等大批散失、损毁。
1970年,全省中师恢复招生。省革命委员会规定:中师培养“三忠于”的中、小学教师,招收政治思想好,经过2年以上劳动锻炼,年龄在20岁左右,具有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也可招收一些初中毕业生)、身体健康的回乡和下乡知识青年,从农村(包括城镇郊区)招收,由群众讨论,社队推荐,学校审查,专、县革命委员会审定。学制半年至一年。按此,既搞乱了中师的培养目标,又取消了招生文化考试,缩短了学制;加之,在执行“四人帮”炮制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中,大批“智育第一”、“师道尊严”,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积极性,削弱了文化科学知识教学,中师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粉碎“四人帮”后,各师范学校拨乱反正,抓紧医治创伤,建立正常教学秩序,逐步恢复“文化大革命”前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和各项措施。1978年,省教育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师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等问题,并决定在中师附设幼师班。全省中师发展到41所,招生6677人,在校学生12142人。
1979年,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着手全面整顿师范教育,重申中等师范学校以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目标,适当延长学制,充实、加强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学校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教学方面,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1980年9月,召开全省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师范教育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建国30年来全省办理师范教育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中等师范学校的性质和任务。这次会议研究了实现中等师范教育任务的办法措施,以及调整全省中师的布局、规模、招生对象等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中等师范教育建设。
1983年以后,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继续加强与改革中师教育。面向小学(幼儿园),调整中师课程设置和招生计划,适当扩大音、体、美、幼教等专业的招生。改革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鼓励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师,提高新生质量。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改革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培养合格的小学师资,并把培训在职教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继而执行中共中央和安徽省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调整中师领导班子,基本上达到了干部“四化”的要求。扩大中师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组织中师视导,检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学质量管理等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从人财物力上加强中师,改善办学条件,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1985年,再次动员初中优秀毕业生报考中师,并实行提前单独招生,以改善生源;同时全面加强各方面建设,向着中师标准化的目标迈进。黄麓、徽州、肥西等师范学习、借鉴陶行知的师范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进行改革试验,取得显著成绩。
1978年以来,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与“文化大革命”前相同,均招收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的知识青年(幼师只招收女生),修业年限三~四年;中师附设的民办教师班,招收市、县人民政府1978年底前批准任用、任教迄未中断、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民办教师(包括顶编代课教师),修业年限二年。合肥师范学校试验培养具有大专毕业水平的小学教师,修业年限五年。经过近10年的发展和改革,至1985年,全省共有中师59所,在校学生26609人。
校数、学生数分别比1976年增长了69%和175%,比1949年增长了436%和668%。中师平均规模451人,办学效益逐步提高。全省平均每万人口中有中师生5.2人,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已建立了一支2359人的专任教师队伍,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1949~1985年,全省共培养了中师毕业生105409人,并培训了数十万在职教师,基本适应了小学教育发展和提高的需要。
民国时期安徽省部分年份师范教育发展概况表表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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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6年安徽省师范学校一览表表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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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6年安徽省中学附设师范班一览表表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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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等师范教育发展概况表表6—1—4(1949~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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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安徽省中等师范学校一览表表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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