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清末,初级师范学堂简易科设修身、教育、中国文学、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体操等9门课程;完全科改格致力博物、理化,增设读经、习字,共12门课程,另设随意科目外国语、农业、商业、手工,可酌加一至数科。女子师范学堂免开读经、手工,增设家事、裁缝、手艺、音乐,其余课程同上,惟内容程度较浅近。安徽全省师范学堂开设19门课程。怀宁简字师范学堂,从拼音字母入手,教习官音、官话,课程分南、北两音,或以简字译汉字,或以汉字翻新字。临时小学教员养成所的课程同初级师范简易科,外加音乐、手工、日文3门随意科目。单级教员养成所分甲、乙两种,都开设单级教授法、二部教授法、实地练习、教育、体操课;乙种教员养成所并就修身、国文、历史、地理、算术、格致、画图等几科中,加授学生所缺的教科学力,加授总时间限定为10至14小时。 民国初年,安徽省立师范学校预科开设修身、国文、习字、英语、数学、图画、乐歌、体操8门课程;本科第一部增设教育、历史、地理、博物、理化、法制经济、手工、农业,共16门课程;本科第二部增设教育、博物、理化、手工、农业,减开习字、英语,共11门课程。省立女子师范学校课程基本同上,惟将农业改为家事、园艺,英语改为选修,增设缝纫。民国5年(1916年),师范增开读经。同年,安徽省颁发副教员讲习科课程表。民国7年,安徽省立二师试行分科选习办法,从本科第三学年起,设立国文、英语选习课,并轮班选习农业课、商业课。民国8年,各师范学校废除读经课,并将修身、国文改为公民、国语。省立一师增开工科,以培养实业学校教员,课程除普通必修科外,设制图、手工、木工、农业等实用科目,并开辟生产实习农场。民国12年,师范试行新学制,由民国初期注重基本学力培养转为注重专业知能训练,课程变动大,并采取学分制,设选修课,以适应学生个性。六年制师范学校分为社会、语文、算学、自然、艺术、体育、教育7科,共设32门课程,共330学分,其中必修319学分,选修11学分。三年制后期师范和高中师范科,开设必修课8门共68学分,专业课9门共48学分,分组选修课30学分,教育选修课8学分以上。同年,安徽省立二师实施六年一贯课程标准表,省教育厅公布师范讲习所课程标准表。民国17年、18年省教育厅又相继公布省立中学高中师范科必修学科课程表和义务教育师资养成所课程标准。乡村师范学校,课程设置遵循以乡村生活为中心,适应社会需要,注重实际运用原则,基础课占33%,专业课占22%,农业和社会课占17%,艺术和手工课占14%,军体和卫生课占14%。 民国22年起,注意培养小学师资的需要,矫正新学制时期课程紊乱繁多,不切实用等流弊,做到基本学科与专业训练科目并重,增授教育知识,恢复课时制。省立师范学校设公民、体育、军训、卫生、国文、算学、地理、历史、生物、化学、物理、伦理学、劳作(农艺、工艺)、美术、音乐、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小学教材及教学法、小学行政、教育测验及统计、实习。女子师范学校将军训改为军事看护,劳作改为家事;乡村师范学校将劳作(农艺)改为农业及实习,增设乡村教育、农村经济及合作、水利概要,其余课程均同上。县立简师、乡师的课程,参照省立师范和乡师,减开军训,将生物改为植物、动物,简师增设乡村教育及民众教育,乡师公民课的内容包括乡村自治及乡村问题。短期小学师资训练班课程有教育概论(包括小学行政、义务教育)、短期小学教材及教学法、自然常识(侧重农艺)、社会常识(侧重农村问题)、公民训练(包括精神讲话、体育、音乐、劳作、实习)。“艺友制”采用自学辅导方式学习普通教育原理、小学教材及教学法、义务教育法令及短期小学课程标准、学校行政,进行参观、见习和实习,教学做合一。塾师训练班,主要研习改用短期小学课本,改良教学方法。乡(镇)保小学教员短训班,训练科目有军训、现行政令、教育概论、小学教材及教学法、部颁小学课程标准等。民国30年以后,为适应抗战建国的需要,在省立师范、县立简师增设卫生教育学、医药常识等选修课,在分科师范增设新县制、国防生产等科目,并改进实习课。 抗战胜利后改设的安庆专科师范,专科部分未招生,课程设置同省立师范。滁县劳作师范培养小学劳作课师资,按部颁标准调整了课程设置。各师范学校还从二年级起,增设音乐、体育、美术、童军等选修课。原战时课程标准已不尽适用,未及修订,安徽即告解放。 建国初期,安徽省废除了师范学校原有的党义、公民等课程,开设政治课和其它新课程。1953年起,师范学校设语文及教学法、数学及算术教学法、物理、化学、达尔文理论基础、自然教材教法、地理及教学法、历史及教学法、政治(社会科学基础常识、共同纲领、时事政策)、心理学、教育学、学校卫生、体育及教学法、音乐及教学法、美术及教学法,共15门课程。初级师范学校不开设达尔文理论基础、心理学,自然教材教法改为自然及教学法,政治改为中国革命常识,美术及教学法改为图画及教学法,其余同师范学校,共13门课程。1954年9月,师范政治课中的共同纲领改为宪法。1956年秋季起,师范学校增设少先队工作、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及实习,共17门课程。初级师范学校,增设植物学、动物学、卫生常识、少先队工作、小学手工劳动教材教法,中国革命常识改为政治常识,减开自然及教学法,共17门课程。1957年秋季起,为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精简改革了师范课程。师范学校、初级师范学校分别缩减为13、14门课。1958年,适当调整部分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制订了安徽省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初级师范学校等教学计划。 1958年“大跃进”,教育事业发展过猛,师资跟不上。师范学校一度以培养初中师资为目标,以应急需。省教育厅制发了1960~1961学年度安徽省师范分科(文史、数理生化)暂行教学计划,注意加强语文、数学等基础课,增设有关各科的专业基础课。但是,对联系小学实际的课程注意不够,教育学、心理学停开,小学各科教学法没有上。1962年1月,修订了师范学校各年级教学计划,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训练,提高学生文化科学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1965年5月,省教育厅制发了耕读师范学校暂行教学计划,注意加强政治、语文、教育学科的教学和生产劳动教育。 “文化大革命”期间,师范学校复课后,开设政治、军事体育、生产劳动课;业务课由各地区自行确定,受到了严重削弱。1980年,中等师范学校统一执行部颁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开设政治、语文及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数学及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自然常识教材教法、外语、地理、历史、心理学、教育学、体育及体育教学法、音乐及音乐教学法、美术及美术教学法等课程。幼儿师范学校,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地理、历史、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语言及常识教学法、计算教学法、体育及体育教学法、音乐及音乐教学法、美工及美工教学法、舞蹈等课程。中等师范学校的民师班,执行省颁二年制师范(民师班)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根据民师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适当调整和精简师范课程。从1985年起安徽省中等师范学校执行教育部修订颁发的三、四年制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严格控制课程门类和教学时数,适当增加政治课的课时,加强教育理论课程、教育实习和学生基本功训练,并进行了课程改革等教改试验。如合肥师范学校的84(1)班,试行中师基础课、专业课、技能课、常识课分块教学改革,增设了智能课,第一、第二课堂并进,以加强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智力开发。滁州师范学校试行毕业班分科选修,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增设音乐、体育、美术、英语、政史地、理化生等6门课,供四年级学生选修,培养一专多能。六安师范、舒城师范、铜陵师范等校,试开师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序列化的专业思想教育等等。 清末安徽师范学堂初级简易科各学科程度及每周课时表表6—3—1 ![]() 续表 ![]() 民国5年安徽省副教员讲习科课程表表6—3—2 ![]() 续表 ![]() 民国7年安徽省立二师分科选习计划表表6—3—3 ![]() 续表 ![]() 民国12年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六年一贯课程标准表表6—3—4 ![]() 民国12年安徽省师范讲习所课程标准表表6—3—5 ![]() 民国18年安徽省义务教育师资养成所课程标准表表6—3—6 ![]() 民国17年安徽省立中学高中师范科必修学科课程表表6—3—7 ![]() 安徽省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表表6—3—8(1958~1959年) ![]() 安徽省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表表6—3—9(1958~1959年) ![]() 安徽省初级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表表6—3—10(1958~1959年) ![]() 1964年安徽省中等师范学校暂行教学计划表表6—3—11 ![]() 1965年安徽省耕读师范学校暂行教学计划表表6—3—12 ![]() 二、教材 清末时期,部章规定“师范各种学科,务以官定之教科书为讲授之本。”但是直到宣统二年(1910年)始颁第一次审定的《中学堂、初级师范学堂暂用书目表》,书目中未分中学、师范用书,说明“由教员择宜采用。”安徽各师范学堂普通课课本基本上同中学堂;专业课教材采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史》、《各科教授法精义》、《学校管理法要义》、《学校卫生》等,有的学校由教员自编讲义。 民国时期,中学、师范课本分国定本、省定本、自编本。民国初期,安徽各省立师范学校,一般采用教育部审定的各科教科书;省立一师、二师、一女师等学校,选辑了修身、国文、算术等科教材;二师算术、历史、地理等科均采用中华书局新制及新式教科书,教员还自编了国文(内分国文读本、文字学、文法学、文学史各种)、法制大意、手工讲义、童子军讲义等。民国17年,部颁《教科书审查条例》规定:教科书以不违背国民党的主义、党纲及精神,并适合教育目的等为合格,强令各校执行,为党化教育服务。民国24年,安徽省奉颁《修正教科图书审查规程》,规定师范学校采用教育部审定的教科书。抗日战争时期,教育部编的“国定教科书”充斥封建法西斯主义的内容,规定各学校采用,后因印刷及运输困难,未及供用。在此情况下,民国30年扩大了原有省中小学补充教材编审委员会,一并编审印行师范学校各科教材,供各校使用。但因交通梗阻,供应往往不及时,贻误教学。民国35年以后,根据教育部规定,安徽省各师范学校改用国定教科书;国定本未及出版、发行的学科,暂仍延用省定教科书。 建国初期,安徽各师范学校采用华东区教育部及中央教育部规定的师范学校用书,其中,普通课一般采用普通中学相应年级的课本。1954年以后,物理、化学等普通课逐步改用师范学校课本;暂仍采用中学课本的,则按照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在讲授时酌量调整。1956年秋季起,安徽各师范学校采用教育部审定或指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1958年春,省教育厅设立教材编审室,兼负编写补充教材、乡土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等任务。各师范学校除采用部编教学大纲和教材外,生物课仍用高中课本,由省教材编审室提出使用意见;算术、代数、几何以及手工劳动与农业实习课本,采用省编教材或补充教材。初级师范学校、初级幼儿师范学校,普通课一般采用初中课本;教育课精简讲授师范学校课本;手工劳动与农业实习、语文课中应用文,采用省编课本。师范学校的教育学、心理学尚无新编教材,暂由各校组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1961年以后,中师的政治、一、二年级的语文、数学、史地等科,暂用高中课本,由省教育厅提出精简使用意见,编选必要的补充教材;物理、化学、算术教材教法,采用师范课本,另编补充教材;三年级的语文、语文教材教法、教育学等课,由省教育厅编选必要篇目、提纲、教学参考资料和参考书使用意见。1954年3月起,停授教育学,改学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并列入教育学考试内容。半耕半读师范学校,根据面向农村,联系实际,为“三大革命运动”服务的要求,采取领导、教师、学生三结合的办法,编写了数学、理化、生产知识等教材,适当增删了语文课本的篇目。 “文化大革命”期间,师范学校复课后,政治课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教材,军体课以备战为内容,业务课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一般采用省编或借用外地的课本,无统一要求。1978年省教育局召开师范教育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师范教材问题:一是暂用中学课本,按师范教学要求适当修改;二是借用外省师范教材,三是自编部分教材,并于1980年编印发行了《教育学》、《心理学》、《中师美术》、《中师体育》等教材。1980年以后,统一执行部颁中师、幼师各科教学大纲,逐步采用全国统编教材,安徽省自编补充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尚未及供应统编教材的学科,暂用省编或教育部推荐京、沪等地的教材。中师的民师班,采用省编小学教师进修中等师范各科教材。 三、教学工作及教法 清末,安徽各师范学堂遵照章程“教育总要”和教学计划的规定,安排教学工作。教学时间,每年45个星期,每星期36个小时,对德育课、教育课的课时特为加多。要求教学时注重各科教法,阐明讲课的次序法则,并结合教育课和实事授业(教育实习),使学生明了和练习掌握一切教授、训练、管理之法;教给女师范生家庭教育、蒙养院保育之法。但是,多数教员未受过新教育,习惯于先生讲、学生听,教法守旧。 民国初期,师范名称和教学内容虽有改变,教学工作仍多沿袭清末的一些做法。民国8年以后,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安徽省立师范的教法有所改进。课堂教学一般注重采用启发式,有些教员能从具体的事物中抽出公例来,再应用到别处去,做到“举一反三”,对浅显之处让学生自己研习,不句句都讲。省立二师在教学中特别重视职业教育与乡土教育,设有各科教授研究会,订有各种教授参观规约,并非常重视教育实习,注意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省立一女师的教员注重抓好学生课前预习,课后练习,对一、二年级生采用启发式而间用注入式,对三、四年级生采用注入式而兼用启发式,做到各有侧重。省立二女师除注重启发式外,亦采用实用主义,对教授家事、园艺、烹饪等科,则注重实习。不少学校还组织课外学生自学辅导,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民国23年以后,黄麓乡村师范等校为普及国民教育,推进乡村建设,试验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倡导的“教学做合一”、“艺友制”、“小先生制”,在教学方法上不单单以书教人,而且打破师生界限,实行互教、共学,会的教不会的,效果十分显著。其影响及于全省,特别是周围的许多学校。该校根据教育宗旨,制定和执行10条教学方针:(1)注意实际应用。(2)注意乡村社会需要。(3)注意各科联络。(4)注意各科运用能力,务达纯熟。(5)顾及学生兴趣,勿一成不变。(6)顾及时代要求。(7)各科都附授小学教材教法。(8)明悉各科内容及其关系,如教育之于心理,统计之于数学,心理之于生理等。(9)各科的重要及其价值。(10)养成自学能力。该校的教学方法步骤:一是学生按指定范围预习,二是互相讨论;三是教师明确讨论的正误,四是教师举例证实,五是教师系统说明,六是学生练习巩固。抗战时期及战后,对师范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教育主管部门曾多次部署要求,并利用假期组织过一些县和地区的教员开展教材教法研究。但是,平时检查督促少,学校又动荡不安,教员生活自顾不暇,谈不上钻研和改进教法,课堂教学仍多偏重注入式,学生听课发问少,知识程度远低于战前。 建国后,安徽各师范学校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理论与实际一致和面向小学的原则,全面安排学校各项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提高质量。50年代中期学习苏联经验,进行了教育改革。50年代末的教育革命,60年代中期的试行耕读教育制度,对于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改革教材教法,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师范学校拨乱反正,恢复“文化大革命”前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制度,及时把学校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教学方面来。1980年,通过贯彻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建国30年来安徽省师范教育的经验,在不断加强学校各方面建设的同时,广泛开展了师范教育教学的改革工作。后来,又确定肥西师范、天长师范、徽州师范、黄麓师范为全省教改试点学校。按照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心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思想,教育要“三个面向”的要求和中师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联系当地的经济、教育现状及发展需要,学习和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坚持面向农村、山区和小学实际,试行“献身教育,为人师表,教学做合一”的中师整体改革,不断取得成效。1985年,中共中央下达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引和推动了中师整体改革工作的深化,促进了中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稳步前进。师范学校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1、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学校工作。 2、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和面向小学(幼儿园)的原则。切实教好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注意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使学生学会运用知识和独立思考、自学研究、独立工作的能力。 3、教学基本组织形式是课堂教学。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根据教学方针、教学原则、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启发式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地把传授知识发展学生智力统一起来,使学生掌握较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 4、特别加强政治、语文、数学等科的教学。从学生实际水平出发,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注意加强学生体育、音乐、美术、写字等基本功训练,培养学生从事小学教育的多种才能。 5、努力提高教育学、心理学的教学质量,认真教好各科教材教法课,并指导学生掌握分析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写评语、制作教具、板书、板画、实验操作、开展课外文体、科技活动等的知识技能。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起示范作用。 6、教育和组织学生认真参加教育实习,使他们在政治上、业务上得到全面锻炼、巩固专业思想,养成独立工作能力,包括从事教学和当班主任、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能力。 附:安徽省中师学生基本功十项要求 中师学生基本功十项要求由省教育厅于1985年6月20日制发,并由各校从课堂教学到课外活动两方面,制定了分年级实施细则和考核评定成绩办法,积极组织试行,有效地提高学生基本功,培养合格的小学、幼儿园师资(这十项要求简称“十能十会”): 1、能初步掌握教育规律,热爱小学教育事业,会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儿童,培养小学生。 2、能熟悉小学教材教法,会运用教学原则编写教案,组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 3、能掌握4000左右常用字(形、音、义),毛笔、粉笔、钢笔字书写工整,会使用常用工具书。 4、能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会说普通话,语言表达准确、流利、有条理。 5、能阅读浅易的文言文,会写比较复杂的记叙文、一般的议论文和常用的应用文。 6、能熟练进行“三算”(笔算、口算和珠算),有扎实的小学数学基础知识。会做小学自然常识课本的演示实验,指导学生科技活动与手工制作。 7、能发布口令、整队、领操,会编排简单的体育游戏和组织小型运动会。 8、能识简谱、了解五线谱,会唱歌、跳舞,弹奏一种乐器。 9、能欣赏各类绘画,会编排板报,写仿宋、黑体字,画简单图案和简笔画。 10、能自制简易教具,会使用幻灯机、录音机等电化教学手段和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