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 安徽现有教育学院9所,其中:安徽教育学院的前身是1953年始建的省中学教师研究班,1955年扩建为省中学教师进修学院,1960年改现名,1970年并入安徽劳动大学,1978年7月恢复教育学院建制;蚌埠教育学院、芜湖教育学院、阜阳教育学院和淮南教育学院,1978年始建;合肥教育学院的前身是1978年始建的合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改现名;宿县地区教育学院、淮北教育学院和宣州教育学院,1985年2月始建。除宣州教育学院试办待批外,其余8所教育学院已经国象教委批准备案。 全省现有小学教师进修学校22校55处,其中:经省教育厅(教委)先后批准备案的22校。 [院校设置] 教育学院是为培训在职中等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而设置的高等学校,具有师范学院和师范专科学校的性质。根据国务院1982年10月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教育学院在办学方向和指导思想上,坚持面向本省、本地区,面向中等学校;在办学形式上,坚持以业余、函授、短期培训为主,脱产系统培训为辅。其基本任务是: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师训规划,通过培训,提高现有教师的专业素质,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教育理论和管理水平;开展教学研究,指导中学各科教学。在领导体制和学院的规模、布局方面,安徽教育学院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主管,属地(市)级建制;面向全省招生,批准规模1000人。其余8所教育学院由所在地、市领导,属副地(市)级建制;主要面向本地区招生,实行分区域服务,批准规模一般为500至1000人。在经费、校舍和设备方面,安徽省多数教育学院起步晚,现正逐步增加投资,全省教师进修经费支出, 1984年比1983年增长10.8%。1985年又比1984年增长了34.6%,达到678.9万元,大大超过了全省普教总经费的年递增率,从而加强了学校基本建设,逐步改善了办学条件。1985年9所教育学院占地总面积755.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79667.6平方米,(脱产)生均占用校舍面积28.7平方米;拥有图书28.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90.8万元。 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是为提高在职小学教师的政治、业务和教育管理水平而设置的学校,具有中等师范教育性质。根据省教育厅1983年4月《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教师进修学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培训形式,提高小学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提高小学教育行政干部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小学教学研究,特别是小学教材教法的学习研究。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由地、市批准设置,报省备案,一般由县领导,属区(局)级建制;面向本地区招生,其规模视培训任务,大小不等。规模较大的有:蚌埠市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其服务范围包括蚌埠市及所辖3县;淮南市小学教师电视进修学校,其电视教学覆盖面达于全市及所辖县。教师进修学校的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参照国家对中等师范学校的有关规定标准,由县教育、财政部门制定开支标准和经费定额。宣城地区5所教师进修学校,近3年所在县拨给基建投资103万元,校校建新楼,教学、生活用房基本上适应办学需要。蚌埠市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除地方投资外,还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赞助的系列现代化教学设备,办学条件较好。对于人口较少、师训任务小、未设教师迸修院校和师专、中师的几个市、县,除单独举办进修班轮训在职小学教师外,一般采取委托其他市、县教师进修院校代培的办法,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 [教育教学] 安徽各教育学院执行教育部1982年颁订的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本科教学计划。学制:专科二~三年(脱产进修二年,业余进修、函授均三年);本科四~五年(脱产四年,业余、函授均五年)。每学期的课程设置,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教材一般借用高师或兄弟省、市教育学院的教材,由省教育厅统一订购,分发各校,并按照部颁各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各科教材的使用意见。各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执行教育部1982年订颁的小学教师进修中等师范的教学计划和省教育厅的两项改革意见,即:(1)具有初师、初中毕业学历、进修中师的小学教师,必须先经市、县组织考试,取得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表明其已具有从事该两科教学的初步能力。(2)小学教师进修中师的教学计划分文、理两科,文科教学计划设政治、语文、教育学、心理学、史地常识等主要课程;理科教学计划设政治、数学、教育学、心理学、自然常识等主要课程。学制二~四年(脱产二年,业余、函授一般四年)。学完其中一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及格的,即承认其为中师毕业学历。小学教师进修中师的教材,采用安徽省1984年根据小学教师进修中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编写的9科18册课本;幼儿教师进修幼儿师范,采用华东7省、市与四川省1985年协作编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各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在师资培训工作中,根据师范、在职、成人等特点,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并把重点放在教育教学理论和中、小学各科教材教法方面,努力探索师资培训工作的规律,提高师训质量。 [教师、学生] 各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的专任教师队伍不断充实壮大。1985年9所教院共有专任教师675人。 各教育学院,从1983、1935年起,先后参加全省、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以确保招生质量。各教师进修学校招生,均按规定的条件和办法,进行严格的入学考试,由学校根据培训规划择优录取。各院校在把好招生关的同时,对录取的学员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校规的学员,经教育不改的,按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学籍。中学教师进修高师本、专科和小学教师进修中师,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及格的,由有关教师进修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其具有相当师范院校的同等学历。原属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的,国家不负责统一分配工作。 1985年安徽省教育学院一览表表6—5—1 ![]() 1985年安徽省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进修班)一览表表6—5—2 ![]() 续表 ![]() 续表 ![]() 二、师范院校 师范院校是以培养各级各类学校新师资为主要任务的专业院校,同时也担负着一定的培训在职教师的任务。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1983年6月《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指出:“师范院校要面向中、小学,调整招生计划,扩大史地、生物、外语、体艺、幼师等短线专业和专科的招生数量,并把培训在职教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来。当前要把虽不适应教学但尚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和农职业技术学校师资作为培训重点。”“培训计划要列入师范院校和进修院校的招生任务,由省、市(地)、县三级分别落实。”几年来,全省各师范院校根据《决定》的精神,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师训工作规划,正协同各级教师进修院校,采取脱产、业余、函授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为了加强对中师函授教育的管理,省教育厅于1984年设立了中师函授教学研究室,出版《中师函授》刊物,辅导函授学员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