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学校的学位授予工作,于抗日战争前夕开始实施。民国24年4月22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学位授予法》,自当年7月1日起施行。省立安徽大学、省立安徽学院、国立安徽大学等校,依法对“修业期满、考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复核无异”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建国后的学位授予和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够完善到基本规范的过程。 学位制度是从80年代初开始建立的。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自198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1981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列入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有18校;列入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10校,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学科、专业)的52个;列入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1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点(学科、专业)的12个,指导教师有18名。 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点: 安徽大学(授予点之个): 外国哲学史、基础数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授予点24个): 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数学、理论物理、固体物理、光学、原子核物理及核技术、加速器物理及技术、等离子体物理、低温物理、物理学史、分析化学、物理引学、高分子化学、放射化学、天体物理、地球化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爆炸力学、机械制造、工程热物理、电磁场及微波技术、自动控制。 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点10个): 计算数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固体力学、机械制造、精密机械仪器、电机、计算机应用、工业自动化、水工结构工程。 淮南矿业学院(授予点1个): 煤田地质与勘探。 安徽师范大学(授予点2个): 中国古代文学、现代汉语。 安徽农学院(授予点2个): 茶叶、木材学。 安徽医学院(授予点3个): 人体解剖学、病理解剖学、药理学。 蚌埠医学院(授予点2个): 外科学(骨)、皮肤病学。 皖南医学院(授予点3个): 药理学、神经病学、内经。 安徽中医学院(授予点3个):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生理学)。 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点及指导教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授予点12个): 基础数学(龚升教授、曾肯成教授)、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陈希孺教授、殷涌泉教授)、理论物理(阮图南教授)、固体物理(龙期威教授、钱临照教授)、光学(刘颂豪教授、霍裕平教授)、原子核物理及核技术(杨衍明教授、梅镇岳教授)、加速器物理及技术(徐建铭教授)、等离子体物理(项志遴教授)、低温物理(吴杭生教授、洪朝生教授、管惟炎教授)、物理学史(钱临照教授)、天体物理(方励之教授)、流体力学(童秉纲教授)。 建立学位制度以来,到1985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共授予学士学位的人数,占同期本科毕业生总数的95.8%;共授予硕士学位318人,占同期毕业硕士研究生总数的84.3%;共授予博士学位3人,占同期毕业博士研究生总数的43%。 安徽省研究生教育,始兴于50年代后期。1957年,合肥矿业学院(1958年改为合肥工业大学)开始招收研究生,“文化大革命”期间中辍。1978年,合肥工大恢复研究生教育,安徽农学院、中国科技大学、皖南农学院、安徽医学院、蚌埠医学院、安徽中医学院、安徽工学院、淮南矿业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等校也都陆续开始招收研究生。1985年底,全省在校研究生达1604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53人,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388人,研究生班163人),相当于1978年在校人数(174人)的九倍多。 在校研究生,按学科门类划分,攻读自然科学的占大头,达92%以上。以1985年为例:在招收的1009人中,攻读理学402人、工学416人、哲学15人、经济16人、法学11人、教育14人、文学7人、历史13人、农学32人、医学8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