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社会教育机关名目繁多,且很不稳定。前述《民国33学年度安徽省社会教育机关数统计表》所列,“一般的社会教育机关”有民众教育馆、民众阅报处等13种,“学校式社会教育机关”有民众学校、补习学校等5种,计18种。现就对社会教育具有中心作用的民众教育馆和中山民众学校简介于后。 一、民众教育馆 [兴革概述] 民众教育馆渊源于通俗教育讲演所和通俗教育馆,是实施民众教育的中心机关和综合机关。从民国7年兴办第一所通俗教育讲演所到民国38年,经历了31个年头,其变革过程可以分为发展、恢复、调整、停闭四个阶段。 民国4年7月,教育部为促进民众教育的实施,特设通俗教育研究会,以研究通俗教育事项,改良社会,普及教育为宗旨。嗣后颁发了《通俗教育讲演所规程》、《通俗教育讲演规则》,并通令各省兴办通俗教育事业。遵照这一部署,安徽陆续办起了一些通俗教育馆、所。截至民国18年底,设省立通俗教育馆3所,县立通俗教育馆13所,计16所。3所省馆是:(1)省立第一通俗教育馆,设在安庆,前身是民国7年开办的安庆通俗教育讲演所。民国8年5月改为省立通俗教育讲演所,民国12年8月改为省立安庆通俗教育馆,民国17年3月改为省立第一通俗教育馆。(2)省立第二通俗教育馆,设在芜湖,民国10年10月创办。(3)省立第三通俗教育馆,设在蚌埠,民国13年1月成立。13所县馆是:蒙城、定远、郎溪、和县、繁昌、当涂、绩溪、太和、亳县、宿松、休宁、凤台、阜阳等县立通俗教育馆。民国19年,通俗教育馆改名为民众教育馆。省立3所通俗教育馆分别改名为省立第一、第二、第三民众教育馆。县立民众教育馆,民国19年18所,民国21年36所,民国22年51所。民国24年10月,教育厅公布《修正安徽省各县县立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重申:“各县为实施民众教育起见,应设立民众教育馆”,县馆又有发展。“七七”事变前夕,增至59所(连同省馆计62所),达到每县1所。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众教育馆多因战事影响而停办。就省馆而言,战前3所悉遭日本侵略军摧毁,一时无法恢复。民国30年6月,教育厅特于皖南地区党政中心屯溪,设省立民众教育馆1所,以辅导皖南22县推行民众教育。这是抗战期间安徽唯一的省馆。至于县馆,抗战初起,仅存设于安全县份的10所。嗣以部分沦陷区相继克服,战局渐趋稳定,教育厅乃通知各县,限于民国29年2月,将原有民众教育馆一律恢复,以加强民众教育工作;因情况特殊届时不能恢复的县,应成立流动施教团,发动当地知识分子深入乡村,训练民众。至当年9月,计恢复36所。民国32年,教育厅为推进战区民众教育事业,特准巢县、怀远等县恢复民众教育馆,并饬令宿松、太湖、桐城等县民众教育馆,由县政府拨款恢复。至民国34年7月抗战即将取得最后胜利时,已有45县恢复设馆,每县1所。 抗战胜利后,教育厅对民众教育馆的设置作了调整。省馆方面,由于皖南行署撤销,屯溪人口锐减,乃将屯溪馆迁至安庆,恢复安庆馆。芜湖馆仍在原址恢复设置。蚌埠因有市立民众教育馆1所,颇具规模,足以适应地方需要,故该处省馆未予恢复。对于县馆,视其经费来源与办理实绩,调整建制,划定级别:经费宽裕、过去办理有成绩的,一律提为甲级馆,按规定标准,筹措经费,以利工作;经费困难、过去办理无成绩的,裁撤建制,馆务并入县立中学或示范小学兼办;介于这两类之间的,保留设置,划为乙级或丙级馆,继续办理。经过调整,全省设省馆2所,县市馆31所,计33所。 解放战争开始后,民众教育馆除个别的偶有活动(如安庆馆,民国37年夏曾举办中学生补习班,收容失学青年40余人,补习国文、英语、数学、理化等课程;同年12月18日,曾举办中学生演讲竞赛,有高中学生11人、初中学生12人参加比赛),基本处于停闭状态。 [规程、办法] 安徽省发布的关于民众教育馆的法规,主要有:民国23年5月制发的《安徽省立民众教育馆基本施教区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民国24年10月制发的《修正安徽省各县县立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民国28年6月制发的《安徽省各县县立民众教育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民国30年制发的《安徽省各县民众教育馆设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对民众教育馆有关事项,均有具体规定。 施教目标:《实施纲要》定为“增进农民智识,发展农民生计,指导农民自治”;《规程》定为“实施民众教育”;《办法》定为“实施战时民众教育,改善一般社会生活,藉以提高文化水准,加强抗战力量”。 设置布点:《规程》定为“各县应先在城内设立民众教育馆,次在县属繁荣市镇设立,推进至乡村,以为实施社会教育之中心”。 馆内组织;《纲要》定为“甲级民众教育馆设馆长一人,主任三人,干事四人,设置教导、生计、艺术、总务四组。乙级民众教育馆设馆长一人,主任二人,干事三人,设置教导、生计、艺术三组。丙级民众教育馆设馆长一人,主任一人,干事二人,设置教导、艺术两组”。《规程》定为“1、教导组:馆内民众学校之教学,馆外民众学校之指导,演讲及电影、幻灯之巡回放映等属之。2、健康组;关于体育者,如馆外运动场所器械之设备,运动事项之指导;关于卫生者,如疾病之治疗、防治,清洁之指导等属之。3、生计组:园艺、畜牧及其他关于农工技术之传习,各种合作社之组织等属之。4、阅览组:书籍、杂志、报纸、图表、标本、模型等馆内之展览,馆外之借阅,及办理巡回书库、各种展览会等属之。以上四组全设或设置一部分,或合并设置,得视各县情况,酌量办理。 馆长任职资格及任命手续:《规程》定为“馆长以人格高尚,服膺三民主义,合于下列资格之一者,由教育局长遴员,呈请县政府核转教育厅委任之。(1)国内外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毕业,对于社会教育确有研究者;(2)高中师范科或旧制师范本科毕业,曾任教育职务三年以上者;(3)高级中学、旧制中学毕业,曾任社会教育职务三年以上者。” 经费定额:《纲要》定为“各县民众教育馆经费,依照部令,规定如左:甲级全年经费7200元,乙级全年经费4800元,丙级全年经费2400元。”其分配标准,《办法》定为“薪工不得高于50%,事业费不得低于40%,办公费占10%。” 基本施教区:《实施纲要》定为“本省省立民众教育馆为推行民众教育起见,应设立基本施教区。基本施教区应以当地小学为业务推进中心。基本施教区工作由各省立民众教育馆指定职员担任,不另支薪。” 流动施教:《纲要》定为“民众教育馆为推广业务,扩展施教区域计,亦得附设流动施教团(经费在乙级以下者,不必附设)”;“民众教育馆经费限制及情形特殊者,得改设流动施教团。” 工作考核:《纲要》定为“各县民众教育馆每学期及每年度终了时,应分别造具工作报告,呈报县政府考核。工作成绩优良者,由县政府予以奖励;其有特殊成绩者,并得转报教育厅核奖。成绩低劣者,工作人员应分别予以记过或撤职处分。” [业务开展情况] 对民众教育馆的业务工作,《纲要》定为:县民众教育馆总务组工作细目有造具年度事业计划及经费预算书、记录馆务日记、工作人员考勤等8项;教育组工作细目有举办民众学校、协助乡(镇)公所宣传各项政令、征集文献古物、乡贤著述手迹及抗战史料等20项;生计组工作细目有推广优良作物品种、提倡造林及垦荒、举办小本借贷等9项;艺术组工作细目有组织街头戏剧队巡回施教、装置收音机收听教育节目、推行新生活运动等11项。但考诸实绩,省馆设备较齐全,人员较配套,经费有保证,业务活动较正常;县馆除少数成绩较佳外,多数是应付教育厅关于成立教育馆的通令,将原有的图书馆略事充实改组而成,或因经费困难,或因人才缺乏,或因工作人员办事敷衍,均属徒具虚名,并无实际功效。现就办理较好的省、县馆中,就其活动情况简述如下。 省一馆民国21年度主要业务活动: (1)图书部有图书9400余册,杂志300余种,订阅日报17种共70余份。流动书车1辆,每日下午1~4时流动借阅,平均每次借出图书约40册。组织儿童读书会,有会员数十人,每人每日至少到馆阅书1小时。 (2)科学部有实验室1所,按期举行普通科学实验。采集动植物标本,自行制作,充实陈列馆品种。举办婴儿健康比赛会1次,参赛婴儿300名。积极筹备卫生展览会及国货展览会,推进卫生教育和爱国教育。 (3)游艺部有美术陈列室、乒乓室、奕棋室,每日任人参观、练习。组织业余美术研究会,分中西画两组,每日下午活动。举办乒乓球比赛4次,围棋、象棋、军棋比赛6次。 (4)推广部定期讲演,除星期一休息,每日必有1次。特殊讲演,在国庆及各种纪念日举行。学术讲演不定期举行。巡回讲演举行两次:一次去东流、秋浦、贵池、桐城、怀宁等地,历时3个月,一次去青阳、铜陵、无为、庐江、舒城5县,历时两个月。设有日夜班民众学校两级。编印《民众旬刊》、《民众画报》各1种。举行“九一八”国难周年纪念展览会,会期5天,展出图表、书籍计200种。 省二馆民国22年展览布置: 该展览布置较佳。尤以革命展览一项,取材大多由中西旧报纸、杂志、画片、照片等搜集而来。孙中山幼年时代、学生时代、辛亥革命时代、民国13年国民党改组时代、北伐时代,图象无不具备。其他革命要人、死难烈士,亦有肖像及事迹,按系统展览,蔚为大观。国耻展览,内容亦相当丰富。而用钱甚微,极为经济。教育部官员视察时,极为赞许,认为“该馆各项展览,能以极经济之方法,搜集有系统之材料,藉以引起民众参观之兴趣,办法极为适当,殊堪嘉奖。” 桐城县民众教育馆民国30年1月份两项工作——年俗展览和被俘日军士兵自述。 (1)农历春节前,举行年俗展览。展品分消耗与习俗两类。消耗类计列纸钱、香烛、爆竹等项,说明全县消耗数量之大,金额之多,如移作抗战建国之用,可举办成人识字班1528班,扫盲76000人;可购置步枪8771支,充实地方自卫力量;可购买飞机3架;可办理平民工厂400余座。教育民众今后应予节省,免除此项耗费。习俗类如磕头、烧香、贴门神、迎财神、迎送灶爷等事,说明其应予免除的理由,参观者颇为感悟。 (2)被俘日军士兵自述。侵华日军一等兵中山勇市在望江被俘后,该馆曾押其来桐城接待民众参观。接待时,中山勇市自述如下: “我叫中山勇市,现年24岁,日本三重县志摩郡加茂村人。家业农,幼年毕业于小学。中日战争爆发后,日本国内时常征兵。我于中华民国29年1月被征在26师团133联队充当一等兵,调到中国作战。这一年当中,我做过不少残杀、抢掠、奸淫等坏事,这次在望江抢粮被俘。被俘后,中国政府不但不加仇视,而且格外优待。我才知道贵国政府和人民是仁义为本、宽大为怀的。同时更证明了日本军阀向中国挑战完全是侵略行为,处处欺骗日本老百姓。现在日本的军队和老百姓都充满反战厌战情绪,日本军阀快要到总崩溃的日子了,贵国一定会最后胜利。” 接待3天,参观民众达8000余人,他们听了中山勇市的自述,对抗日战争的正义性有了深一层的理解,更加坚定了抗战必胜的信念。 民国36年安徽省民众教育馆一览表表8—1—4 ![]() 续表 ![]() 二、中山民众学校 [兴革概述] 中山民众学校(简称中山民校)是国民政府当局为适应特别时期、特别区域的特别需要而兴办的一项面向儿童少年和成年男女进行特种教育的中心机关。所谓特别时期,是指民国22年开始的国民党军队对革命根据地实行军事“围剿”时期。所谓特别区域,是指其攻占的革命根据地(即所谓“收复区”)。所谓特别需要,是指其奉行“安内建国”的总政策,对“收复区”需要统一民众思想,辅导农村自治,发展农村经济,健全农村自卫,改进农村社会,以奠定复兴农村的基础。所谓特种教育,是指“管、教、养、卫”四管齐下。所谓中心机关,是指推行此项特种教育的,除中山民校外,还有巡回教学团及其他设施,但以中山民校为中心。实际上,中山民校是国民党当局利用民众教育手段进行反共、防共的重要设施。 安徽省中山民校,于民国24年开始兴办,民国33年全部停办,经历10年时间。早在民国22年6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曾通电前方各军长官在驻地办理中山民校,要求当年7月1日起一律开办,并制定《剿匪区内教育实施方案》颁布施行。但各军忙于作战,调动频繁,就地办学困难。民国23年2月,南昌行营又拟定赣闽皖鄂豫5省推行特种教育计划纲要,并组织5省特种教育委员会专办此项工作,5省各成立特种教育处,统筹办理本省特教事业。安徽省特种教育处于民国23年9月成立后,立即着手举办特种教育师资训练班,培训师资,分往各县办理中山民校。中山民校设置程序是:第一步,省特教处选定设校县区,拟定设校计划大纲,规定设校地址条件,通知各该县具体实施。第二步,各县遵照省发计划大纲,拟定本县学校设置的详细计划,并附图说,报省特教处审核。第三步,省特教处派员前往各县实地考察后,核定各县设校数量及设校地点。对设校校址条件,特教处规定为:(1)曾受“匪祸”较重地区;(2)乡村人口集中地点;(3)有庙宇公所可充校舍;(4)未曾设有公私立学校,需要教育最为迫切的地方。民国24、25两年间,经省核准设立中山民校,先后两期。第一期设55所,立煌县9所,霍山县6所,六安县5所,太湖、宿松、潜山、黟县、祁门5县各4所,霍邱、至德、旌德3县各3所,太平、舒城、桐城3县各2所。第二期设50所,立煌县9所,霍山、东流、休宁、石埭4县各4所,六安、霍邱、太平、绩溪、歙县5县各3所,太湖、潜山、至德、旌德、寿县5县各2所。复应岳西、宁国两县县政府请求,在岳西设4所,宁国设1所。又因省立黄麓乡村师范学校加授特教科目,训练中山民校师资,因在黄师附近设立中山民校3所,以供黄师学生实习。至此,全省举办中山民校的计23县,设校113所,374个班,毕业及在校学生计14705人。“七七”事变前夕,办学的县增至24个,学校增至126所,学生增至14814人。 民国24~26年的3年期间,中山民校的工作包括“管教养卫”四个方面,既办理学校式特种教育,又推行社会式特种教育;既办理“收复区”特种教育,又推进当地政治、自卫及生产建设。因此,中山民校实际上成了推行“收复区”政治和举办各种事业的中心。其教育工作目标,是“纠正”民众思想,施行公民训练,灌输民众常识;应办事业有设置成人班、妇女班、儿童班,开设书报室,举行通俗讲演,举办问事代笔处,推行“新生活”运动,设置民众娱乐室,辅导私塾等工作。其政治工作目标,是辅导农村自治,推进当地政治;应办事业有训练组织民众,协助推行保甲,办理地方建设等工作。其自卫工作目标,是推进农村自卫,增进民众健廉;应办事业有协助训练壮丁,修建碉堡,推进公共卫生,设置民众运动场,办理农村医药事务等工作。其生产工作目标,是改进农村生产,兴办农村合作;应办事业有改良农作物种子,改进农家副业,办理防灾救荒,筹设农业合作社等工作。中山民校的校长、教师除在校授课外,兼负改进地方的责任。省政府曾通令各县,加委中山民校的校长、教师为学校所在的区公所服务员,协助区长推行政务。 “七七”事变,揭开民族抗战的序幕。中山民校的特种教育工作亦从单纯的“反共、防共”转变为“反共、抗战”。抗战初期,由于受到军事影响,中山民校纷纷停顿,随即次第恢复。民国28年4月,省政府依照5省特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实施政教合一的原则,对中山民校进行了调整,规定设校地点为:(1)接近敌伪占领区域;(2)新收复区域;(3)思想特殊区域;(4)人口众多,文化水准较低,而普通小学尚未普遍设立的乡村。凡不符以上设校地点的中山民校,一律结束,迁移施教;以后并根据各县实际情况,随时移设或增设。遵照这个要求,岳西等安全县份的中山民校随即移到接近战区设校,以加紧推行特种教育;宿松县第三、怀宁县第二、合肥县第二第三、定远县第二等5所中山民校,也移往新收复区施教,以摧毁敌伪实行奴化教育的阴谋。民国27~29年期间,安徽省中山民校经过恢复、调整,有所发展。设校的县由24个增至50个,增加一倍多;学校由126所增至139所,增加10%;班数由308班增至428班,增加39%;学生数由14814人增至17205人,增加25%。这一时期中山民校的基本任务和实施目标是:(1)政治建设方面,严密民众组织,改善社会风气,指导乡政改进,信守礼、义、廉、耻,使人人能自治治事,以期达到“管”的目的。(2)文化建设方面,推广识字运动,宣传三民主义,实践国民公约,服从政府法令,使人人能自信信道,以期达到“教”的目的。(3)经济建设方面,实施生计指导,启导俭约习惯,培养创造精神,努力社会服务,使人人能自养养人,以期达到“养”的目的。(4)军事建设方面,协助壮丁训练,灌输抗战智能,锻炼健全体魄,效忠国家民族,使人人能自卫卫国,以期达到“卫”的目的。中山民校除各种班级一律开设“抗战须知”课程外,并在学生中间广泛组织劳动服务团,从事推进管教养卫各项工作,他们在推行识字运动,侦查敌探汉奸及协助战时勤务等方面,频著成效。凤阳、宿县、怀宁等7所中山民校,校址所在地一度遭日军侵袭而沦陷,教师仍坚持原地,在沦陷区内秘密施教。 民国30年,省教育厅为加强特种教育与国民教育的配合实施,拟订了安徽国民教育三年计划和特种教育三年计划,确定在全省后方安全地区,普遍设立乡(镇)中心小学和保国民小学;接近战区及新收复地区之思想特殊地区,每县设立中山中心学校1所,中山国民学校4至7所,作推进国民教育新体制的先驱。对各县现有的中山民校,视其施教成绩和当地的现实环境,分别改办或移办中山中心学校或中山国民学校。全省设立中山中心学校11所,中山国民学校89所,共100所(其中计划设在宿县、滁县、和县、含山的10校,校长委派后因环境恶劣无法举办,故实际设立90校)。其中由原有中山民众学校改办的47所,新增设的53所。在校学生18489人。平均每校有学生185人,学校规模较之民国29年显著扩大(民国29年平均每校有学生124人)。民国31年,对中山学校的设置又作了局部调整,规定有乡(镇)保学校的地方,不设中山学校。 民国33年春,省教育厅奉教育部电令,对特种教育作了大调整:现有的中山学校一律不再承担特种教育任务,全部改办国民教育;教育厅特教股于当年4月底结束,所有职员酌予资遣。 [学制、课程、教材] 民国24年《安徽省收复区中山民众学校实施办法》规定:(1)中山民校设儿童班成人班、妇女班,以儿童班与成人班(或妇女班)各1班为基本班次。儿童班招收7~16岁儿童,以40~60人为1班;成人班招收16~50岁民众,以30~50人为1班;妇女满20人得另设妇女班。(2)修业时间:儿童班为一年,成人班、妇女班为四个月,或酌予延长。学习期满经测验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儿童班每天上课2小时,分为3节,每节40分钟,在上午或下午教学。成人班、妇女班每天上课2小时,在晚间教学。(3)课程设置:中山民校设置国语、公民、体育、劳作、自卫、算术等6门课程(民国28年,修订课程设置,改“自卫”为“抗战须知”)。(4)教学用书:儿童班——根据教育部编印的短期小学课本改编,并加入当地的乡土教材;成人班——采用南昌行营“剿匪”区域教育设计委员会编印的民众课本,并编补充教材;妇女班——参用成人班课本,并另编适合妇女需要的补充教材。 民国30年《安徽省中山学校设施暂行办法》,对入学年龄、学习年限、课程设置等,均有较大改动。 (1)中山中心学校设置小学部与民教部: 小学部——依照小学编制,自一年级至六年级,设置6个学级,招收6~12足岁学龄儿童,分别施以六年、四年、二年或一年之小学教育,并得附设幼稚园或幼稚班。 民教部——依照省中山民众学校规程之规定,设置高、初级成人班,招收15~35足岁之男女,施以高级或初级补习教育。 小学部及民教部均得视当地实际情况分别酌收超过12足岁,未满15足岁之失学儿童。 (2)中山国民学校设置小学部与民教部: 小学部——设二至四年级,招收学龄儿童,施以四年、二年或一年之小学教育。 民教部——与中山中心学校民教部同。 小学部课程及教学时间遵照小学课程标准及短期小学课程标准办理,于日间上课。 民教部课程及教学时间遵照中山民众学校课程标准及修正民众学校规程办理,视季节情况选择适当时间上课。 [教职员] 中山民校开办基本班次的,设校长兼教员1人;设儿童班2班、成人班或妇女班1班以上的,添设教员1人。 中山民校校长、教师,多由经过特种训练的人员充任。中山民校办学10年间,通过多种渠道培训校长、教师的工作基本没有中断。民国24年,省特教处举办过两期特种教育师资训练班,第一期学习6个月(l~6月),毕业学员70人;第二期学习3个月(5~7月),毕业学员59人。由于师训班的学员,就是未来中山民校的主持人,须兼负管教养卫各方面工作,并为一乡或一区的民众导师,任务很繁重,因此招收学员极为严格,对学员入学资格,五省统一规定为:(1)党部工作人员;(2)师范学校及中等学校毕业生;(3)现任政治训练工作人员;(4)农业合作训练人员;(5)现任保卫团团长,区长及联保主任;(6)曾任小学教师1年以上者。安徽另增一条:“年龄在20岁以上并在初中毕业得有文凭者”。第一期招收学员,投考的571人,经过各县初试,特教处复试,录取正取生67名,备取生11名。训练科目为三民主义、乡村教育、短期义务教育、民众教育、调查统计、“匪区”状况研究、农村自卫、农业合作、工艺实习、通俗讲演、自然及社会科学常识、音乐、图画、国术等。注重学员实习——平民夜校实习、通俗讲演实习、民众教育馆馆务实习、农艺实习、医药实习、实验中山民众学校实习(特教处在安庆东郊,利用原华东运动场荒地,设置实验中山民众学校1所,以东郊一带为实验区,办理中山民校及各项民众活动)。各地中山民校校长,由特教处就师训班毕业学员委任,教师由各校校长就当地人士合于小学规程第75条、78条、79条规定资格者,呈请特教处核准聘充。 民国25年,黄麓乡村师范学校特教科毕业学生30余人,分配到中山民校任职。 民国28年4月,省干训班小学师资组增加特教课程,遴选优秀学员并抽调特教工作人员各30人,单独授教,以培养特教师资。结业后,分别派充中山民校教职员及特教巡回教学团团员。 民国28年10月,在省党部所办党务训练班第二期结业学员中,遴选忠实、优秀、青年党员20人,到特教股实习两周后,派充中山民校教职员。教育厅还电饬办理中山民校的各县县政府,保荐合格人员(高中师范科或旧制师范毕业,服务教育1年以上,著有相当成绩,思想纯正,意志坚定并具有战时智能,籍隶本县之青年),由教育厅考询后,核委充任中山民校教职员。 民国29年,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第六期教育组,增加特教科目,并抽调现任中山民校校长5人参加受训,结业后回任原职;另遴选对特教课程成绩较优者6人,分配任中山民校校长。 在培训中山民校教职员的同时,也注意考察他们的政绩。民国30年,按当时军事交通状况及中山民校分布情况,教育厅将全省划为皖南、皖中、皖东、皖北4个区,每区派专职视导员1人,经常考察(自查、互查)基层特教工作。中山民校教职员、特教巡回教学团团员、特教股职员等,当年因工作努力、成绩优异、予以记功者2人,嘉奖者14人;因工作不力、予以记过者2人,申诫者3人,撤职、免职者12人。 [经费] 中山民众学校及其它特种教育设施的经费,主要由国民政府拨发。民国23年南昌行营决定,由中英庚款息金项下拨给40万元,由南昌行营治本费项下拨给12万元,计52万元,作特种教育经费。民国24年《安徽省收复区中山民众学校实施办法》规定,中山民众学校经费全部暂由公款补助之,以后逐年减少十分之一,由地方自行筹给补充,期于10年之后得能独立。学校经费预算标准,(1)开办费:设有基本班次的,定为50~60元。(2)薪给:校长兼教员,月薪20~24元,教员月薪12元,全年12个月支给。(3)办公费:每月4~5元,全年按12个月支给。(4)事业费:每月医药费2元,民众图书费3元;全年按12个月计算,由特教处统购分发。(5)学习用品:平均每生每年笔墨纸张费0.2元,国语、公民及算术课本,由特教处统购分发。 安徽省部分年份中山民校统计表表8—1—5 ![]() 说明:1、民国26年无统计资料。 2、民国30年仅有大别山地区10个县数字,其它县无资料。 3、民国31年特种教育和国民教育合并改设中山学校,其中宿县、滁县、和县、含山等10校因环境恶劣无法开办,实际设90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