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设施,包括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工农速成中学、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干部学院、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等。工农速成中学办学情况在上节“沿革”中已有记述,本节中从略。 一、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机关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 [学制、课程] 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是建国以后最早兴办的干部教育设施。其教育内容以学习文化为主,根据学员文化程度,编设初小(扫盲)、高小、初中三种班级(1956年增设高中班)。1950年,皖南区学制为初小二年,高小一年,初中一年半。学习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在一定时间学习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知识,因此必须精减课程,集中力量学习几门主要科目:初中班以语文、数学为主,其次为物理、化学、自然(包括动、植、矿物及气象等)、生理卫生、历史、地理及政治课等;高小班以语文、算术为主,其次为历史、地理、自然、政治常识;初小班以语文为主,其次为算术、普通常识与政治常识。其教学计划见表8—4—3。 皖北区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的学制有两种:一种是中小学分段,初小二年,高小一年,初中三年;一种是初中小学五年一贯制。课程设置以语文、算术为主,科学常识为辅。 1950年皖南区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教学计划表表8—4—3 ![]() 1955年,教育厅对干部业余文化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教学时间作出规定如下:1.课程。扫盲班、组(初小班、组)专教识字;高小班设语文、算术2科;初中班应首先学好语文、代数、地理、历史、自然常识等课程,尤其是要学好语文,另外可根据干部工作迫切需要,选修课程,采取单科独进或双科并进办法安排教学。2.教学方式。(1)县以上机关干部文化学校,基本上采取班级形式,并辅以分散的小组,进行正常的教学。至于区级以上的负责干部,因工作忙、业余时间少,参加通常的班级学习有困难,可单独编班组学习。对于一部分常出差的干部,采取自学辅导或在机关中选聘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干部实行包教包学。(2)区级机关干部,分散在乡工作时间较多,可采取“学习日”或建立“学习点”等方法组织学习。3.教学时间。正常教学的班、组,每周授课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每学期上课20周,必要时可调整寒暑假时间,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授完规定的课程。各种分散的学习组织的学制和教学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订定,但须有一定的教学计划,以保证教学进度的完成。 1956年,在全省第一次干部文化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干部业余文化学校的教学时间和课程设置,调整安排如下:县以上机关小学和业余扫盲班,每周应保证6~8小时的学习时间,初、高中班,每周应保证有8~10小时的上课时间,一个学期要有20周的实际授课时间,每周至少要有4天的业余时间学习文化。扫盲班仍设识字1科,小学班仍设语文、算术2科;初中班设语文、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9科;高中班分文法、理工两类,文法类设语文、代数、几何、历史、地理、生物、哲学、政治经济学等8科,理工类设语文、代数、几何、三角、制图、物理、化学、哲学、政治经济学等9科,其时政学习与机关干部统一安排,不另作一科进行教学。 1957~1958年,干部业余文化学校的学制年限及课程设置,与同级职工业余文化学校完全一致。 [教师] 干部业余文化学校的教师配备,实行专、兼结合的办法解决。1950年皖南区规定:每所学校至少须聘请专职教员1人,其他尽可能由机关干部兼任。1956年全省第一次干部文化教育工作会议决定:每300名学员配备1名专职教育行政人员;学员在300名以上的,另配1名专职教导主任;学员在800名以上的,配备1名专职副校长;学员不及300名的,在专职教师中指定一人负责教育行政工作。教师编制:扫盲班每150名学员、高小班每100名学员、初中班每75名学员、高中班每50名学员,各配专职教师1名、兼职教师2名;如配备专职教师有困难,也可以4名兼职教师抵充1名专职教师。专职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生活福利与同级普通学校教师等同。兼职教师授课报酬:扫盲班每小时3角,小学班每小时5角,初中班每小时7角,高中班每小时9角。新师资的补充与在职教师的培训提高,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据当年12月底统计,全省干部业余文化学校共配专职教师(包括专职干部)1224人,其中中学教师(包括专职干部)735人,小学教师489人;另聘兼职教师494人。 [经费] 干部业余文化学校办学经费,主要是谁办学、谁筹集。1950年,皖南区规定:办公、书籍、文具等费,由机关学员学习费内解决;专任教员工资由机关工会文教费内支付,如有不足,政府由教育事业费中拨款补助。1955年,全省干部业余文化学校专职教师371人的经费供给情况是:有210人列入行政编制,由政府在行政费中解决,其余161人按省人民委员会规定,由教育厅向各企业部门分摊经费解决。1956年,教育厅提出:干部业余文化学校的校舍校具,由主办单位解决,区域性的联合学校,由当地政府解决,或由当地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商讨解决;乡级干部办公费太少,由省按实际入学人数,每人每学期补助学习费1元。 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工农速成初等学校) 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是50年代干部离职学习文化的各种设施中招收学员最多的一类学校。1951年开始兴办,两年间即办起8所,其中省直属1所,原设于合肥,后迁至巢县城;专区属7所,即芜湖、徽州、安庆、滁县、阜阳、六安、宿县7个专区各1所,校址在各专署所在地,并以各该专区名称命名(如“徽州专区工农速成初等学校”)。1958年基本结束。办学8年期间,每年在校学员一般在2000~3000人之间。 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入学条件是:凡年在18岁以上工农干部,参加革命满3年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小或高小的文化程度,志愿学习的,不分性别,经过考试与审查合格,均可入学。学习时间3~4年,毕业后分配工作,具有升学条件的,可以继续升学。在1955~1958年4年期间,毕业学生共4239人。 教师配备情况:学校全部由专职教师任教。1952年下半年,4班以下学校,每班配2.2人;5班以上学校,每班配3人;8所学校共有教师77人(内女教师10人)。其中大学、专科学历的39人,中等学校学历的37人;服务年资在1年以内的20人,1~3年的23人,3~5年的24人,5年以上的10人。 学校领导关系:除省直属校由教育厅直接领导外,各专区所属学校,人事行政由各该专区地委组织部及专署民政科、文教科配合领导,经费及教学业务由教育厅垂直管辖。 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班) 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班)是对在职干部进行中专学历培训的教育设施。除此之外,其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的也举办干部中专班,对在职干部进行此项培训。 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班)试办于1983年。1983~1985年3年期间,共招生3866人,毕业34人,1985年在校生为3748人。 举办中专学历培训的干部学校,要具备正规化的办学条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984年11月6日,省委组织部、省计划委员会、省人事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5个部门共同规定,干部学校正规化办学标准为:(1)有相应规模的校舍、教学设备与图书资料;(2)有严格的入学标准及考试考核制度;(3)有一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主课自授为主;(4)有符合学历标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比较成熟的规范化的教材;(5)有懂教学的健全的领导班子和相应的机构。省、地、市、具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成立干校由同级编委审批,举办干部中专班由省人民政府审批。5个部门还要求各地根据培训任务的需要,抓好干部学校的整顿工作。省直厅局干校的整顿,分3种情况进行:(1)办学条件较好的干校,最近两、三年内逐步转向正规化办学;(2)办学条件较差、而主管部门设有中等专业学校的干校,走与中专学校联合办学的路子,不单独办干校;(3)办学条件差、而主管部门又未设中等专业学校的干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联合办学。各地、市要在整顿现有干校的基础上,争取在1987年以前建立1所综合性干校;亦可与地、市委党校联合办学。干校的规模:省直和地、市干校一般为200~400人(不含高校规格的管理干部学院),县干校为100~200人。省直厅局干校和地、市综合性干校,除有条件举办大专班外,一般按中等专业学校的规格要求办学,培养中等管理人才。 干部中专班招收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函授、业余学习的考生,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党政干部,高中毕业的党政干部也允许报考。1984年,招收干部中专班的共8处(省人事局干部中专班、省商业干校干部中专班、省人民银行合肥市支行干部中专班、淮北市支行干部中专班、铜陵市支行干部中专班、界首县委党校干部中专班、凤阳县委党校干部中专班、宣城地区行政干部中专班),招收学生282人。1985年,按省教育厅、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招收干部中专班的有72所(处),77个专业,招收学生3920人,比前一年实际招生数增长十二点九倍。1985年招生考试于6月28、29两天举行,文科各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史地(合卷),工科各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合卷)。按省教育厅制定的《1985年安徽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复习大纲》规定的内容统一命题、制卷,招生经费按招生学校每录取1名新生交招生费20元筹集。录取工作中,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忧录取的原则,对总成绩和报考专业有关科目的成绩综合考虑,对边远山区等考生降低10分录取,以及对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等考生不予录取等政策规定,与当年职工中专班招生办法的有关政策规定相同。考试结果,实际录取3584人,完成招生计划数3920人的91.4%:其中脱产班计划招收3275人,实招2960人,完成90.4%;业余、函授班计划招收645人,实招624人,完成96.7%。1985年,平均每万人口中,在校干部中专生为0.73人。 干部中专班的教学组织形式,以全脱产学习为主,业余(半脱产)、函授学习为辅。1985年在校学生中,前者占83.4%,后者占16.6%。学制年限:1985年招生计划规定,脱产学习的76个专业中,二年制69个,二年半制5个,三年制2个,函授学习的1个专业为三年制。强调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一是把住入学水平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二是把住教学内容关,按符合学历标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进行教学;干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学习专业知识,专业课程的教学时间一般占到总学时的70%~80%;三是把住毕业关,严格组织毕业考试,考试不及格的,不发毕业文凭。这些措施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干部学校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 干部学校的管理体制为:省直各干校由省干训领导小组领导,在行政上(包括干校建设管理、制订培训规划、教学行政管理、学员审查和分配等)归办学主管部门管理;在教育行政上(包括教学业务指导、招生计划、入学统考等)归教育厅管理,干部中专班招生计划要经省教育、计划、人事部门审批下达;在组织上(包括学校规模、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的初审、教师的配备、组织协作、学员培训后的使用等)归省人事局管理。各地、市、县干校的管理体制,由各地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各有关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进干部教育工作。 1985年安徽省招收干部中专班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班)情况表表8—4—4 ![]() 续表 ![]() 续表 ![]() 四、广播电视大学 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筹建于1978年。是年12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省广播局、省教育局联合在合肥召开了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制定了《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试行方案》。《方案》指出: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是面向全省的以电视和广播为主要教学手段的高等学校,是省办高等学校之一。学校由省教育局、广播事业局直接领导,教学方面虫教育局负责,转播技术方面由广播事业局负责。为了便于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由省教育局、广播局及省直有关局各指定一位负责同志和省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副校长组成省广播电视大学校务委员会。有条件的地、市,经地、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可建立省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由地、市教育局、广播局直接领导,并组成分校校务委员会,以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教学班的组织领导和行政管理,主要由办学单位负责,分校负责业务指导。招生对象主要是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体健康、能坚持经常学习(年龄不限)的在职职工、教师、机关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还可以招收部分社会知识青年,以培养大学水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有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掌握一门外语,体魄健全的人才为宗旨。省广播电视大学和地、市分校所需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演播工作人员,根据精简的原则,由省里拨给指标,分别由教育和广播事业编制中解决。所需经费,暂按国家专项下达数字计划分配,以后分别专项列入教育和广播事业费开支。教学班设辅导教师,由学生所在单位或办学单位解决。兼职辅导教师的补贴,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高等学校兼课教师酬金和教师编译教材稿酬的规定》办理。 1979年2月,省广播电视大学正式开办,有16个地、市和省直、国防工办陆续建立了分校。当年,招生1658人,设电子、机械、理科类3个专业;1982年增开了文科语文类专业;1983年增开了文科经济类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商业企业经营管理、工业会计、工业统计、商业会计、财政、金融等7个专业;1984年扩大招收待业知识青年,并举办党政干部专修科,增开相应的课程。1985年,全省电大共设62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6786人;电大系统共有职工424人,专职教师160人,兼职教师398人。1983~1985年三届全科共毕业7366人,单科共结业1689人。 省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以来,认真贯彻《试行方案》的要求,在依靠社会力量办学、不断改善教学设施、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等方面,均颇见成效。特别是在坚持求实学风、严格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方面,尤为社会各界称道。 1985学年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概况表表8—4—5 ![]() 续表 ![]() 说明:1、全科在校学生数中,不包括自由收看在校学生10085人。 2、校舍建筑面积计22208平方米。 3、学校占地面积计48.15亩。 五、管理干部学院 管理干部学院是为适应新时期对干部教育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的要求而举办的培养在职管理干部的成人高等院校。建制最早的是1982年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设在合肥市)。随后,1983年省政府又批准设置安徽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设在固镇县)和合肥电视干部学院(设在合肥市)。这3所学校均自1984年开始招生。1985年,全省有管理干部学院5所(其中商业部属1所,已备案4所),毕业专科生204人,招收新生1396人,在校学生达1966人;共有教职工683人,专任教师204人,兼任教师62人。 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对象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龄,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在职(管理)干部。招生院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按大专院校课程标准进行教学的管理干部学院,其学制年限为:多数专业脱产学习二年,少数专业脱产学习三年。教学内容:严格按照大专院校培养同类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参照大专院校同类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干部的具体要求,进行组织和安排。学员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及格的,毕业时发给高等学校专科文凭,仍回原单位工作。学员在学习期间,其工资(包括调整工资)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与原单位同等条件的在职人员一样看待,由原单位照发,并按规定享受探亲、公费医疗等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所需费用由原单位支付。学员个人所需教材、讲义和绘图仪器等,均由各人自理,家庭生活有困难的,由原单位酌情补助。举办管理干部学院的办学经费,由主管单位在干部训练费中支付,所需的基建投资,由学院的主管单位负责予以安排。 1985年安徽省管理干部学院概况表表8—4—6 ![]() 说明:5所管理干部学院学校建筑总面积为58481平方米,学校占地总面积为3299亩,平均每生占校舍29.7平方米。 六、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 安徽省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始建于50年代中期。创办较早的安徽师范学院、安徽农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函授部、夜大学,基本遵循教育部文件规定办学,成绩较好。“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全部停办。粉碎“四人帮”恢复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以后,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首先在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老校得到恢复,并逐步进入健康发展的新时期,成为安徽成人高等教育事业中规模较大的一个部分。1983~1985年期间,高等函授、夜大学招生数、毕业生数、在校学生数在成人高等教育总体中均占20%以上,最高的近达半数。详情见表8—4—7。 高等函授、夜大学的毕业生、招生和在校生人数中,本科生所占比重也较大。1984、1985两年,毕业生中本科生的比重,成人高等学校总计分别是21.6%和8.9%,而高等函授、夜大部分则分别是56.5%和30.7%;招生数中本科生的比重,成人高等学校总计分别是9%和2%,而高等函授、夜大部分则分别是18.6%和5.4%;在校生中本科生的比重,成人高等学校总计分别是8.3%和5%,而高等函授,夜大部分则分别是21.9%和14.3%,这表明高等函授和夜大学的教育程度也属层次较高的。 安徽省高等函授、夜大学规模占成人高等教育规模比例表表8—4—7(1983~1985年) ![]() 安徽省高等函授教育多是实行校办地助,大量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既节省了办学经费,也促进了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与地方实际需要的密切结合。 1985年,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规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原则上以招收在职干部、职工为主,至于是否不受工龄和年龄的限制,是否招收一部分集体单位、专业户、个体户和历届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知识青年,由招生学校请示主管部门决定,省里不作统一规定。函授、夜大学学员毕业后,国家承认其相应学历,不包分配工作。 198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夜大学一览表表8—4—8 ![]() 续表 ![]() 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况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983年建立领导机构,制订实施办法,1984年正式推行,到1985年底,先后考试3次,实际参加考试的计170553人科,单科合格率为49.26%。 1983年3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由副省长杨纪珂任主任委员,教育厅长朱仇美任副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由正、副主任委员聘任,均属有关高等院校和科技界有较高声望、并热心这项工作的教授、专家。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制订考试实施办法,确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高等学校,审定并公布考试计划,组织考试工作,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指导自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厅。各地、市教育局承担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2人,负责接纳报名、选用考场、主持考试,并承办省考试办公室交办的各项有关事宜。被确定为主考院校的有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蚌埠财贸学院等校。 1983年8月9日,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实施办法》,就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1)关于考试对象:凡正式户口在安徽省的公民,不受学历、年龄限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并具备所报考专业应有的业务水平。全日制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准报考。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有关专业。(2)关于开考专业:从本省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要出发,兼顾有关高等学校的办考能力,确定开考专业,专业的面要宽一些,适应性要强一些。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学考试学历分别为本科、专科和基础科。(3)关于考试办法: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科目,由省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逐年安排考试,每年举行1至2次。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下一次的考试。评定考试成绩,采取单科考试和学科累计的办法。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专业全部科目考试达到规定要求,政治和工作表现鉴定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4)关于毕业人员的使用和待遇:经考试合格、获得毕业证书者,如属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专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其工作;如属待业人员,国家不包分配,由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择优录用,其工资待遇:待业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5)关于主考学校的任务:主要是负责拟订有关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规定考试科目,制定自学大纲,组织命题、阅卷和制订评分标准,提出教学实验、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编写、出版教学材料和自学指导书籍。(6)关于经费:自学考试委员会所需经费,除收取报名费外,不足部分由财政厅拨给,列入教育事业费,专款专用。 1984年11月18、19两日,举行首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汉语言文学、会计、党政干部基础科3个专业的哲学、党史、写作、大学语文、会计学原理等5门课程,1985年上半年开考这3个专业的8门课程,下半年开考这3个专业的15门课程。考试情况如下:1984年下半年报考人数30120,人科数72468,实考人科数55745,缺考率23.27%,成绩合格人科数22272,合格率39.95%。1985年上半年报考人数24071,人科数47338,实考人科数37668,缺考率20.43%,成绩合格人科数22124,合格率58.73%。1985年下半年报考人数45664,人科数111602,实考人科数77120,缺考率30.9%,成绩合格人科数39607,合格率51.36%。1984年、1985年合计报考人科数231408,实考人科数170533,缺考率26.31%,成绩合格人科数84003,合格率49.26%。 参加考试的人员来自各行各业,有干部、工人、解放军战士、城镇待业青年,也有城乡专业户、个体户。这种考试办法灵活开放,效益高,矛盾小,适应性广泛,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