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2年(1923年)7月,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杨积莲、谢荣冠、房文奇等19人《在安庆筹办安徽省盲哑学校的报告》。《报告》称:“吾国近年以来,亦渐受外力之震撼。关于盲哑学校,如山东、江苏各省亦次第设立,惟吾皖迄今尚付阙如;同人等因鉴于此,()纠合同志创立安徽盲哑学校,延聘富有研究之教员分科教授,专为造就盲哑子女,使具有普通之学问、实业之技能及日用操作之知识,俾能自立谋生,而不致终于残废”。《报告》所附《安徽盲哑学校暂行章程》,对办学有关事项,均定有具体办法。后因实际困难较多,这所学校未能办成。民国37年初,复有合肥张仲英等人,报请在合肥红十字会筹办“私立安徽聋哑学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办,有学生10余人;芜湖周慎报经芜湖县批准,开办了“私立芜湖聋哑学校”,有学生10余人。安徽的近代特殊教育设施从此发轫。及至建国前夕,仅私立芜湖聋哑学校尚在办理,有学生44人,教师3人。 建国后,特殊教育受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深切关注。1951年8月10日,政务院《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并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1957年4月25日,教育部发出《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并对聋哑学校的教学计划、编班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安徽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上述决定和指示,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1951年,安庆市创设民办聋哑班和盲人学习班,1952年由政府接办,定名为安庆市盲哑学校。1954年蚌埠市盲哑学校建立,设1个聋哑班,属民办性质,1957年改为公办。私立芜湖聋哑学校于1957年2月改为公办,更名为芜湖市聋哑学校。1959年,亳县盲哑学校建立,开设盲童、聋哑各1个班,聋班学生17人。同年,砀山县教育局和民政局联合创办砀山县聋哑学校,设1个班,学生12人,教师3人。1960年,阜阳县聋哑学校成立,有学生14人,教师2人。该校办学仅1年即告停闭。到1966年,全省有聋哑学校3所,盲聋哑学校2所,在校学生计346人,教师49人。与解放前夕相比,学校增加四倍,学生增加六点九倍,教师增加十五点三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的聋哑教育事业仍有扩展。1970年,合肥市聋哑学校成立。其前身是合肥市西市区于1963年创办的民办聋哑业余学校,1965年改为全日制,1970年改为公办,定名合肥市聋哑学校。1974年5月,省教育局、民劳局、卫生局、粮食局联合发出《关于我省盲哑人的教育、就业和医疗福利问题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地“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每个地、市能在1975年先办1所盲哑学校,已经办的,要适当增加班次,没有办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办起来。”盲哑学校的学制,由十年改为八年。对盲哑学校的师资建设和盲哑人的就业、医疗等问题也提出了具体意见。当年9月,来安县聋哑学校建立,设1个班,学生13人,教师2人。1976年,全省有盲聋哑学校7所,在校学生801人,教师94人。10年中,学校增加之所,学生增加455人,教师增加45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殊教育事业又有新进展。1977年4月,马鞍山聋哑学校建立,2个班。芜湖地区聋哑学校和徽州地区聋哑学校也相继建立,并开始招生。1980年6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局根据教育部部长蒋南翔在《中国盲人、聋哑人第三届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联合发出《关于盲人、聋哑人教育的意见》,提出:盲人聋哑人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调动盲人、聋哑人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地把盲聋哑教育纳入普及小学教育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盲聋哑学校,争取1985年在全省集中办好1所盲校,在每个地、市办好1所聋哑学校。现在没有聋哑学校的地、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办起来。并要求现有聋哑学校,要积极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名额,恢复招收附近县、市和农村的盲聋哑儿童入学。1981年12月,省教育厅下发《批转“安徽省特殊教育研究会纪要”的通知》。《通知》指出:“纪要”对办好现有的盲聋哑学校和有计划地兴办新校提出的具体意见,符合教育部“六五”规划的要求,希望各地结合当地情况,制订规划,认真研究执行,在1985年以前,各地、市办1所聋哑学校,省办1所盲童学校;对弱智儿童,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在一、二年内兴办新校有困难的,可以争取在三、五年内做到;当前可以先在普通小学附设聋哑班,试办弱智儿童班。1982年12月,省教育厅批发了参加全国特殊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的安徽代表撰写的《全国特殊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情况汇报》。省教育厅的批语说:“这个汇报,概述了成立大会的盛况和成果,重点传达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同志,教育部副部长张文松同志致大会贺信的精神,明确了中国特殊教育的形势、任务以及加强特殊教育的学术研究和交流的有关问题,对于发展和办好特殊教育事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对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有力鼓舞。请即传达到你地区所有特教工作者,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贯彻执行。”1983年6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重视特殊教育,没有聋哑学校的地市,都要创办1所聋哑学校。”1984年10月,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若干规定》第12条提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逐步使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受到初等教育。” 到1985年,全省有盲聋哑学校9所,小学附设盲聋哑班1处,在校学生1218人,教师185人。与1976年相比,学校增加2所,学生增加417人,教师增加91人,学校平均规模增加21人。 安徽的盲童教育比较薄弱,除盲哑学校设置的盲童班外,尚无单独设置的盲童学校。第一个盲童班是安庆市盲哑学校的盲班,于1951年创办。其次是蚌埠市盲哑学校的盲班,于1955年创办。1959年创办的亳县盲哑学校,也有盲班,学生15人。1966年,全省在校盲生计5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蚌埠市盲哑学校的盲班和亳县盲哑学校的盲班,相继停办。1980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局曾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创办1所单独设立的盲童学校,并扩大原有盲哑学校的规模,招收更多的盲童入学,但均未落实,停办的盲童班也未恢复。1985年,全省只有安庆市盲哑学校的1个盲班,学生12人,比1966年减少3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