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弱智教育设施,最早的是芜湖市聋哑学校附设的弱智班,创办于1982年,学生12人。1985年3月,教育部初等教育司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弱智教育经验交流会,研究加快发展弱智教育的措施。当年11月,安徽省教育厅制发了《关于试办智力落后儿童辅读班(校)的几点意见》。提出:(1)各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地区,先试办1个弱智儿童辅读班,设在普通小学内,条件较好的市应积极筹办辅读学校,1986年暑期招生。试办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2)辅读班目前只招收可教育的轻度智力落后的儿童,入学年龄为7岁半至9岁半。挑选要严肃认真,不要把正常儿童或双差生误断为智力落后儿童。已在辅读班就读的学生,如发现确实不属智力落后儿童,应立即退回原班(校)就读。(3)辅读班学制暂定为八年,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手工劳动和自然课,高年级增加地理常识和历史故事。(4)辅读班任务:对学生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向学生传授相当于小学四年级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开展必要的劳动技能训练;在一定程度上矫正或减轻学生的身心缺陷,使学生的智力和运动技能有所发展,体质有所增强;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及文明行为习惯,使他们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5)辅读班每班学生定额以不超过12人为宜,教师编制、扩班经费、行政经费、修购费、设备费等,参照盲、哑学校标准,由地、市统一安排。(6)辅读班(校)的教师应具有中师毕业或相当于中师毕业的文化水平,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残疾儿童,耐心细致,富有钻研精神。辅读班的教师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一样,每月发给本人工资的15%的津贴。每班至少配两名教师。随后,省教委还举办了弱智教育师资培训班,为期10天,讲授智力落后儿童心理学和智力落后教育基础知识。参加学习的有合肥、安庆、淮南等7个市的18名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