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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基本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

第一节 基本建设


一、清末、民国时期的学校校舍建设
清末,安徽兴办学堂,其校舍多利用原书院、考棚、祠堂、庙宇、会馆等的房屋及民房解决。民国期间,省各级学校校舍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修建校舍的经费来源也各不相同。高等学校校舍,一是利用旧有公房,二是由财政拨款或有关方面资助新建。抗日战争前,安徽大学初创时即利用原安徽高等学堂旧址,民国23年(1934年)省财政拨款又新建了部分校舍。战后,安徽学院迁至芜湖,其校舍即利用赭山原日军兵营改建;淮南工业专科学校新建的校舍则得到淮南路矿公司资助。安徽大学的两处校舍,有一定规模,30年代初期价值约19万元左右,其它2所高校规模不大,校舍也较简陋。一般公立中小学校舍,大多利用旧时的学堂、祠堂、庙宇或某些废旧的公房改建扩建而成,修建经费除由省级或县级财政在统筹的教育经费中作为临时费酌情安排外,还有校产收入或私人捐助,但为数不多。私立、教会学校的校舍则由兴办学校的个人、宗族、社团或教会筹款新建或租借民房解决。
抗战期间,安徽大、中、小学的校舍大多遭到日本侵略军狂轰滥炸,肆意破坏,中等学校损失更为惨重。抗战胜利后,省教育厅多方筹款并动员地方协助,重点修建中等学校,经过一年多的建设,计恢复被毁中学7所,彻底修理的学校6所,大修的学校10所,新建学校14所(共计有校舍3200余栋),尚有不少中学未能恢复原貌。至于小学校舍除少数省立小学和教会小学外,绝大多数简陋破旧,不合规格。
二、建国以来的教育基本建设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各级学校校舍的建设,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根据国家的财力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新建、扩建各级学校校舍。安徽各级各类学校校舍的建设,在省计划委员会统一计划安排下,分别由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教育行政部门主要管理教育系统办的学校的基本建设。教育基建投资,1979年以前由国家在预算内直接安排,以后随着国家财政体制的变革,改由省财政预算内安排,国家每年给予专项补助。各市、县自行安排的基建投资不列入预算。各个时期的教育基建投资和校舍建设情况如下: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安徽教育事业的状况是学校少,规模小,布局不合理,校舍大都破败简陋。为了恢复和发展教育事业,从1950年起,国家开始安排教育基建投资,修建校舍。到1952年,3年共投资869.3万元,占全省基建投资总数的4.03%,竣工面积23.5万平方米。这一期间,教育基建的方针是“增班为主,建较为辅”,建设的重点是改建、扩建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中学的校舍。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安徽教育事业有较大的发展,教育基建投资也相应增长,5年共投资2543.35万元(年平均投资508.67万元,比经济恢复时期年平均投资数增长75.5%),占全省基建总投资的1.94%。竣工校舍面积54.67万平方米。这一期间,教育投资的重点是普通中学(占教育总投资59.48%)和高等学校。除继续改建、扩建原有学校外,还新建了一批学校(高等学校3所,普通中学76所),学校规模也有所扩大,如普通中学平均每校学生数,1949年为200人,1957年增至684人,扩大了二点四倍。
从1950年到1957年,教育基建投资与中等以上学校的恢复和发展基本相适应,校舍建设质量也较好。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安徽教育事业起伏较大,教育基建投资也同样经历过盲目冒进和压缩调整。1958年到1960年,教育基建投资成倍增长,1960年投资额达2461.52万元,比1957年投资额增长五点零五倍,3年共投资5207.3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教育基建投资增长一倍多。由于超越了客观实际可能,1961年,开始进行大幅度的压缩调整,到1962年,年投资仅60万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教育基建投资共5657.19万元,占全省基建总投资的1.59%;竣工面积120.29万平方米。这一期间,投资重点仍是普通中学,对社办农业中学给予一定补助,高等学校的投资比重也高于以往年度。由于教育事业发展过快,大量新建学校,基建规模大,建筑材料、施工力量都跟不上,加之时间急、工期短,教育管理体制下放后,建筑方面的某些标准、制度未能严格执行,因此,部分新建校舍质量下降,校舍不足的矛盾也较突出。按当时中央规定的定额,高中平均每生应占校舍面积为5.4平方米,小学每生为2平方米,而安徽以条件较好的合肥市为例,中学平均每生仅4.4平方米,小学因校舍不足,二部制班约占三分之一。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安徽教育基建投资逐年稳步回升,1965年投资额达到935万元,基本恢复到1958年的水平。3年共投资1733.68万元,占全省基建总投资1.61%,高于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所占比重。竣工面积12.13万平方米。由于学校规模压缩,中小学校舍紧张的问题有所缓和。据1963年调查,教育部门办的普通中学校舍面积178.48万平方米,平均每生占8.62平方米;小学校舍446.25万平方米,平均每生占2.53平方米,其中城市小学仍较紧,平均每生只占1.66平方米。
从1950年至1965年这16年中,对农村小学校舍的建设,主要依靠地方自筹经费和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来解决。安徽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多次指示:“今后小学校舍的修缮、修建及增添设备等,应完全依靠地方自筹和动员社会力量解决。”
第三、四两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5年),即“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教育事业受到严重摧残,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大量撤并,中断4年没有招生,城市部分中学一度下迁,很多校舍被占用(据1978年统计,全省被占校舍约有50多万平方米),教育基本建设投资也逐年下降,1970年投资仅100万元,1971年以后才逐年有所回升。10年共投资5749.52万元,只相当于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投资额;教育基建占全省基建总投资的比重也下降为0.89%;竣工面积81.75万平方米,仅是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竣工面积的68%。由于受极“左”思想影响,有的校舍盲目建设,造成浪费(如安徽农学院,原有校舍为军队、机关等单位占用,另在淮北农村选点投资新建,因新址不宜办校,1978年学校迁回合肥,新建校舍全部丢弃)。普通中学则盲目发展,10年中在校生猛增六倍多,而新增校舍仅40万平方米,新增学生每人只摊0.23平方米,校舍紧缺情况十分严重。
第五、六两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5年),安徽于1978年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退还被占用校舍的请示报告〉》,大部分被占校舍陆续归还。特别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徽遵照中央有关指示,认真抓了各级学校校舍的建设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1、省逐年增加教育基建的投资。1985年,投资额达2730万元,比1975年增长一点五六倍。10年共投资16109.1万元(不包括市、县地方自筹资金),占全省基建总投资的1.06%,是建国37年教育基建总投资的49.32%;竣工面积164.66万平方米,是建国37年竣工总面积的36.02%。在这10年中,省属高等学校基建投资共8710.5万元,占同期教育基建总投资的54.07%;竣工面积49.97万平方米,是建国以来高等学校竣工总面积的49.34%。通过这10年建设,安徽高等学校校舍状况有较大的改善。为了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改善教师生活、工作条件,1978年以后,在教育基本建设投资中,适当安排了教师宿舍的建设,省属高等学校,建国以来共竣工教职工宿舍39.55万平方米,其中1979年至1985年7年间建成17.44万平方米,占44.1%,教职工住房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对城市中小学教师的住房问题,也在着手解决。据1983年对全省15个省、地辖市的调查统计,自1978年至1983年,为城市中小学教师新建住房共投资1870.14万元(含1983年计划数),新建住房(含1983年计划数)17.32万平方米,可解决3400多户教工住房问题,约占这些城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数10%左右。
2、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开辟多种投资渠道,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特别是小学校舍,简陋破旧,数量奇缺,成为发展小学教育的突出问题。过去国家每年都拨发一定的维修经费,但由于依靠群众不够,且平均分配,收效甚微。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农村小学校舍修建和课桌凳的购置,一般应由社队主要负责,国家酌情给以补助”,要求“经过集体与国家共同努力,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用两三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做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根据《决定》精神,安徽总结了滁县、和县、全椒3县用“三结合”办法(即:国家拨款补助,社队群众集资,学校勤工俭学)筹集资金修建校舍的经验,1981年初,省人民政府在滁县召开了“三结合”建校现场会,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省范围逐步开展“三结合”建校工作。计划在1985年在农村实现国家提出的小学校舍“一无两有”的要求。在实施“三结合”建校过程中,省和地、市、县的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群众也积极支持,县成立了“三结合建校领导小组”,设置专人负责建校工作。省教育厅、财政厅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汇报会,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使全省“三结合”建校工作进展很快,并由农村逐步推行到城镇。1983年初,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发出《关于调动厂矿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解决城镇中小学校舍修建问题的通知》,提出城镇中小学校舍修建问题也应遵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指示,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发挥几个方面积极性,采取国家补助、厂矿企业和社会力量集资、学校勤工俭学三结合的办法解决,并对资金的筹集提出了具体渠道和办法。
从1981年到1985年,安徽“三结合”建校共筹集资金44302.09万元,新建和改建中小学校舍846.9万平方米,增添木制课桌凳178.92万件。在筹集的资金中,国家拨款10363.76万元(国家和省拨款2960.1万元,县市财政拨款3290.84万元,教育部门调剂4112.82万元),占23.39%,社队群众和厂矿团体集资32364.29万元(社队群众集资31223.17万元,厂矿团体集资1141.12万元),占73.05%,学校勤工俭学收入1574.04万元,占3.55%。新建校舍一般是砖瓦结构,并有一部分是按教育厅设计的标准图纸建造的,质量较好。经过5年的建设,安徽有半数以上县的农村中小学改变了校舍残破紧缺的落后状况,有一部分县基本解决了危房问题。全省中小学生均占用校舍面积,由1979年的中学生2.5平方米、小学生1.5平方米,上升到中学生3.385平方米、小学生1.81平方米,分别上升了35.4%和20.6%。1982、1983两年,安徽有些地区连续遭受水灾,校舍损毁很多,受灾地区的建校任务大量增加。此后,在各级领导重视、广大群众大力支持下,又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全省农村中小学逐步实现了“一无两有”的目标。
建国37年来,对安徽的教育基本建设,国家和省级预算共安排投资(不包括其它业务部门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投资及市县自筹资金)32662.14万元,占全省基建总投资的1.18%。竣工校舍面积共457.14万平方米。其中高等学校101.27万平方米,占高等学校现有校舍的93.6%;中等师范学校40.7万平方米,是中师现有校舍的92.5%;教育部门办的普通中学220.8万平方米,约占中学现有校舍30%以上。1981~ 1985年,“三结合”建校筹集资金4.4亿元,是建国37年国家和省级预算安排的普通教育基建投资的一点三倍;新建改建的校舍约占小学现有校舍面积的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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