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仪器配备与管理 抗日战争前,安徽仅有一所高等学校,即省立安徽大学,民国17年创建,到民国25年,学校拥有图书2万多册,仪器设备价值3.8万多元,还有不少从德国、日本进口的精密仪器。抗日战争爆发,学校于西迁途中停办,全部仪器设备及图书运至湖北沙市,由教育部接管,后移交蓝田国立师范学院使用。移交的仪器设备中,有物理仪器1009种,化学仪器及药品1424种。抗战胜利后,安徽大学于民国36年恢复,改为国立,教学仪器设备由教育部负责配置。民国30年创办的安徽临时政治学院(民国32年改为安徽学院)和民国35年创办的淮南工业专科学校,由于建校时间短,学校经费困难,其教学仪器设备均因陋就简,勉强维持教学。 安徽中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民国18年以前无标准定额,由学校在临时费内酌情支拨购置,为数甚微。民国19年以后,省教育厅开始注重充实省立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教学设备,对图书仪器的购置,列入经常费开支,逐年予以添置;有的学校也厉行勤俭办学,力求节约经费添购教学设备。民国22年,省教育厅组织了“中小学设备委员会”并编拟出《高初中理化设备标准》,对省立中学、师范学校所缺教学设备,由各校校长推举代表,会同教育厅有关人员赴沪购置。由于是统一批量购置,厂商特约予以五折付款的优惠,结果用了5万余元现款(包括运费等)购得8万余元的教学仪器,从而使各校理化设备均能达到省订标准要求。对生物设备亦采取同样办法,以2万元现金买得4万元仪器和标准,使各校都得到了一定的充实。经过此番努力,抗战前的省立中学和师范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是比较充裕的。县立及私立学校,除少数富裕县及教会办的中学外,教学设备大都极为简陋。抗战期间,中等学校原有仪器设备,损毁殆尽,加之经费紧缩,运输梗阻,学校更难于重新购置。民国29年秋,省教育厅在立煌组建了“中等学校图书仪器购备委员会”,由各校拨款统筹购置了一批图书仪器。但未及分发,即大部分为日本侵略军所毁坏。抗战胜利后,省教育厅于民国35年制订了《中学各科教学设备标准及保管使用办法》通令各校遵行。省厅除将省科学馆制造的部分仪器及时分发学校使用外,并拨款给学校购置图书仪器,从而使省立各中等学校的教学设备略有充实。 抗战前省立小学和师范附小的教学设备,一般尚可适应教学需要。抗战期间,不少学校遭受破坏。抗战胜利后,省教育厅力谋充实2所省立小学和13所师范附小的教学设备,除拨款由学校自行配置外,并配发省科学馆制造的风琴及教学仪器各1套,使这些小学能够大体达到部颁初步设备标准的要求。民国26年,省政府颁发《安徽省各县乡(镇)保小学设备标准》,规定乡(镇)保小学应有普通设备、图书设备、仪器设备、标本模型设备、卫生设备、体育设备和表簿设备。民国33年,省教育厅转令各县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充实中心小学及国民学校初步设备标准》。但因地方无力负担此项经费,加之教学仪器来源亦无着落,能按规定标准充实设备的极少。当时中心学校除校具和一般的教具外,均因陋就简维持教学。国民学校一般仅有教室(大多不符合标准)和简单的校具,根本没有其它教学设施。民国35年,省教育厅制定了《小学教学设备分等充实标准》,督促各县市分别组织“乡保学校修建委员会”,自行筹募工料设法修建校舍充实设备;另由省科学馆制造国民教育用品67套、风琴8台,分给部分小学使用。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据当时合肥等58个县的调查统计,各乡保学校的设施(包括校具、教具)列入一等者(教室、礼堂、运动场及其它房屋、场地均符合标准,足敷应用;校、教具、图书、仪器、表册等能按标准设置,经常费充足,来源稳定),仅占总校数的13%,而列入三等者(房屋简陋狭小,不敷应用且不合卫生,校具不全或不适用,没有必要的教学设备,经常费不敷开支,且不能按时发放),则占30%以上。 1952年,根据中央教育部有关指示,安徽开始对学校(主要是教育部门办的中等学校)教学仪器有计划地组织配发,并在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内设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1959年9月,省成立“教学仪器供应社”(属事业编制),扩大教学仪器供应范围,除负责供应教育部门办的中等学校外,对高等学校及其它部门办的中等技术学校、普通中学,也适当组织供应。所需经费,对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及中师,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切块划拨给仪器供应社组织订购和分配;对高等学校和其它部门办的各类学校,由仪器社收费供应。为便于就近供应,减少运转中的损坏率,1960年在芜湖、蚌埠两市临时设立两个仪器供应点,1964年正式成立蚌埠、芜湖教学仪器储运站。 “文化大革命”前期,省教学仪器供应社业务活动基本停止。1971年省教育局成立后,报经省革委会政工组批准,成立了省教学仪器供应站,恢复仪器供应工作。粉碎“四人帮”以后,省教学仪器供应站在教育厅直接领导下,不断得到充实与加强。 对中小学教学仪器生产的管理,“文化大革命”前主要由省教育厅计财处负责,“文化大革命”后期由省教育局校办工厂管理处负责,1978年以后由省教育厅生产处负责。 高等学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随着学校的发展和调整,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具有一定规模。1964年,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及教学设备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全省12所大专院校,共设置专业96个,拥有实验室363个,其中属于一类的36个,占9.9%;二类的98个,占27.0%;三类的130个,占35.8%;四类的99个,占27.3%。其中省属院校10所,设置专业72个,拥有实验室290个,属于一类的19个,占6.6%;二类的83个,占28.6%;三类的106个,占36.5%;四类的82个,占28.3%。全省高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93.9万元,其中省属院校为1492.57万元:安徽大学361万元,皖南大学361.6万元,合肥师范学院19.26万元,安徽农学院209.78万元,水电学院116.36万元,安徽医学院128万元,安徽中医学院193.08万元,蚌埠医学院72.33万元,芜湖医专22.36万元,财贸学院8.8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学校经撤并、下迁,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严重。如安徽农学院,1966年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350万元,1968年被肢解下迁,很多教学仪器散失、毁坏;1979年回合肥复校时,残存的仪器设备总值不过80万元左右,损失近80%。医学院校由于合而又分,反复折腾,仪器设备毁坏损失也很严重,1979年安徽医学院清理核算原有的仪器设备,剩下的仅值40万元左右。 1979年以后,安徽高等学校得到恢复和发展。为了尽快恢复和提高高校的教学实验能力,经过省高教局的积极争取,省里及时增加了教学设备专项经费。各高校也千方百计从创收中挤出资金,添置仪器设备。到1985年,全省高校共有实验室830个,仪器设备总值1.47亿元。其中省属院校拥有实验室614个,仪器设备总值3738万元,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实验开课率大多达到60%~80%,有的专业达90%左右。安徽医学院引进了80万倍电子显微镜等现代化设备,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相继建立了语音室、电子计算机房和微型电算机房。高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不断充实和更新,为适应教学、科研的需要,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解放初,安徽中小学校普遍缺乏教学仪器设备。1952年,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始有计划地对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中学组织配发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的教学仪器设备。到1957年,全省教育部门办的中等学校基本上可以适应当时的教材要求进行教学实验。同年6月,省教育厅制发了《关于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学设备及化学药品保管使用办法》,要求学校加强对教学仪器的管理和使用。 随着教育事业“大跃进”,到1960年,全省中等学校发展到930所,其中70%左右的学校都是1958年以后新建的,由于教学仪器生产、教育事业经费不能同步增长,新建学校很少能配备相应的教学仪器设备,农村新校更差。1961年,省教育厅对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中学的教学仪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先重点、后一般、先完中、后初中”的原则制定分批配备计划,逐步充实。此后四、五年间,教学仪器的供应,除了满足中师、完全中学和实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的初中的配套和更新需要外,并适当照顾其它学校,对农业中学、农垦学校和民办中学,也先后配发了部分急需的教学仪器。 关于小学教学仪器的配备。1958年省教育厅曾订购了一批小学自然仪器,由市县教育局分配给小学使用。1959年,蚌埠三中教学仪器厂开始生产小学教学仪器,但生产规模不能满足需要,小学教学仪器的添置,主要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解决。 “文化大革命”中,中等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严重。1971年,省教学仪器供应站恢复供应,为适应“开门办学”的需要,其组织配发的仪器,主要是“三机一泵”。粉碎“四人帮”后,这部分仪器大都废置无用。据1979年省教育厅调查,全省中小学拥有仪器设备总值仅1380万元。三分之二的中小学没有起码的演示实验器材。在重点中学,演示实验只能做出60%,能开学生分组实验的学校只有三分之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和中学实验室的建设,采 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1、开辟渠道,增加经费。1980~1983年,省拨中小学仪器经费,每年稳定在300~400万元之间。比1971~1976年的年平均80万元增长三至四倍,比1977~1979年的年平均205万元增长近一倍。1984年,改革教学仪器经费分配办法,由省统管,改为由省补助、地方自筹,并按2∶1的比例,将省补助款直拨地市,由地市负责订货付款。当年省补助300万元,地市自筹139万元,共439万元,占全省教育事业费的1.1%。1985年,为有利于加强农村实验中心的建设,对每县计划筹建的2所农村实验中心,省按2(省补助):1(地方自筹)的比例拨发经费,对其它学校均实行1∶ 1的补助办法。全年教学仪器经费共508万元(省补助290万元,地市自筹218万元),占当年全省教育经费的1.27%。 2、建设农村中学实验中心。为改变农村中学缺少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落后状况,1984年2月,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全国农村初中实验现场会”的精神,在铜陵钟鸣中学集资建成第一个农村中学实验中心,随后该县又陆续建成5所实验中心。到11月底,全省共集资41.82万元,建成实验中心74个,建立了一支由143人组成的实验队伍,为360所中学开出了实验课。到1985年底,全省共建实验中心229个,为941所农村中学解决了实验教学问题。 3、加强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1984年省教育厅草拟了《安徽中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于1985年7月,修订下发执行。在此期间,省教学仪器供应站曾举办理化实验教师培训班两期,以提高实验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验操作技能。 二、教学仪器生产 抗日战争前,安徽没有生产中小学仪器的场所。民国34年,省教育厅就建教合作小型机械厂附设科学仪器制造所,制成初中物理仪器、生物标本15套,风琴5台,分发学校使用。战后,小型机械厂停办,省教育厅收回科学仪器制造所全部机器,并运至合肥单独设所。旋奉教育部令,科学仪器制造所扩大恢复为省立科学馆,内设总务、展览、推广、制造4个部,有职工45人,除举办科学实验、讲演、展览等项活动外,仍以制造教学仪器为主要任务。民国35、36两年共制成高中物理仪器40套,化学仪器40套,生物仪器标本40套;初中物理示教仪器10套;小学教具15套,国民教育用品66套;3组半风琴31台,4组半双簧风琴20台。所制仪器均以中央研究院产品为标准。民国37年底,皖北地区大部分解放,该科学馆及其所属制造部均告解体。 1958年以前,安徽各级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本上由教育部组织生产供应。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教学仪器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多,安徽及时着手组织教学仪器生产。1959年,安排蚌埠三中教学仪器厂承担小学教学仪器和部份中学生物模型的生产任务(当年生产了小教仪器28种,600套),安徽师范学院光学仪器厂承担部分光学仪器的生产任务。 1960年,省教育厅报经省计委批准在合肥建立安徽省教学仪器厂,负责全省中学物理仪器的生产。安徽医学院玻璃仪器厂同年开始生产中小学的玻璃仪器。 1961年,省教学仪器厂部分投产,年产值13万元。蚌埠三中教学仪器厂、安徽医学院玻璃仪器厂相继划为省属厂。有些地市和学校也建立了小型教学仪器厂,计14个。 1962年贯彻调整方针,根据省委“要集中力量办好省教学仪器厂”的指示精神,教育厅决定蚌埠三中教学仪器厂、安医玻璃仪器厂并入省教学仪器厂,省仪器厂迁至巢县城内选址新建,高等院校抽调一批技术工人和设备充实省仪器厂。地市和学校办的小型仪器厂,调整后保留六安、黄山、芜湖3个,并改为教学仪器修配站。安徽师范学院光学仪器厂改为实习厂。 1963年,省教学仪器厂经过调整充实,内设蓄电池、玻璃、金工和木工油漆4个车间,职工128人,新建厂房共8000多平方米。到1965年,固定资产总值73.8万元,年产值约百万元。产品除供应本省,还销往全国各省市,并出口马里共和国。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教学仪器厂不能正常生产。1968年经省生产指挥组决定,归机械工业部门管理,生产量具,并下放给巢湖地区,改名巢湖量具厂。安徽中小学教学仪器生产至此中断。1972年,国家计委、国务院科教组《关于教学仪器生产、分配和物资供应问题的通知》下达后,省教育局开始重视扶持校办厂生产中小学教学仪器。1974年,接受省下达仪器生产任务的,有校办厂33个,专业厂1个,生产仪器品种117个,年产值92万元。由于当时强调仪器生产要适应农村三大革命斗争的需要,尽量做到“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供应”,校办仪器厂的发展虽较快,但产品品种少、重复多、质量不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教学仪器的生产,进行了调整、整顿,并着力提高产品质量。 1979年8月,省教育局在青阳九华山召开全省教学仪器生产计划座谈会,对教学仪器生产的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1981年4月,省教育局召开全省教学仪器生产会议,贯彻教育部1980年“全国普教仪器生产供应工作会议”精神,对教学仪器生产的调整和产品质量的提高,提出了“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扬长避短,保护竞争,以销定产,择优定点”的原则,并要求在调整中注意“专业厂和校办厂结合,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组织起来,取长补短,促进联合”。会上还印发了《关于提高教学仪器质量的意见》,提出7条具体措施,要求各仪器生产厂尽快把产品质量搞上去。1984年,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教学仪器生产管理,提高仪器产品质量的意见》,针对教学仪器生产存在的“设备简陋,管理落后,产品重复,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了8项措施,并制定了《1984年教学仪器质量检查办法》,要求 地市教育局对销售量大的产品,按产品技术标准进行检查,省在地市检查基础上进行抽查。 经过几年的调整、整顿,到1985年,全省承担中小学教学仪器生产任务的校办厂共74个,生产仪器品种共388个,年产值达862.5万元,产品质量逐年有所提高。 在发展仪器生产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注重鼓励学校自己动手,自制教具,以节约开支,补充学校教学仪器的不足。1984年,凤阳中学教师膝尚杰自制酒精喷灯强火器,获全国一等奖;濉溪铁佛中学教师易传礼自制太阳能水泵获全国三等奖。 安徽省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表表12—4—1(1949~1985年)单位:万元 ![]() 续表 ![]() 安徽省各级学校新建校舍面积统计表表12—4—2(1949~1985年)单位:平方米 ![]() 续表 ![]() 安徽省三结合建校集资办学完成情况表表12—4—3(1981~1985年) ![]() 续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