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生活交际所必需。安徽历来重视语言文字的研究与作用,把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清末,安徽省桐城吴汝纶曾极力主张推行《官话合音字母》,认为“此音尽是京城声口,尤可使天下语言一律。”有的州县还设立国语传习所,推广以京音为主的语言和以官话为主的词语。入民国,安徽在各级各类学校先后推行注音字母、注音符号,为汉字统一读音,以提高识字读书的教学效率。建国以后,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的“双推”活动,认真贯彻“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方针,以学校为基地,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显著。1984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安徽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若干规定》提出:“初等教育要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而把推普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