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二、重要文献辑存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委文件
皖发(1983)48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学校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和改革我省普通教育的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要充分重视教育工作,把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抓紧抓好。党的十二大把教育、科学列为实现二十年经济发展目标的战略重点。赵紫阳总理在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今后应该十分重视智力开发,把以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为重点的文化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实现经济振兴的必要前提。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安徽经济建设同先进的邻省相比有很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科学薄弱,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较低。要振兴经济,根本改变我省落后面貌,首先必须把教育、科学搞上去。人才准备是十年准备的核心,而普通教育是培养和造就大批四化建设人才、提高广大劳动者文化科学水平的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努力,我省普通教育有了相当大的恢复、提高和发展,但在全国仍处于落后状态。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不高,教育设施简陋;学龄儿童入学率低,文盲比例高;中等教育结构单一,职业教育发展缓慢,同中央提出的要求,同广大农民发展生产、渴望科学技术的要求都不相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清除“左”的影响和小生产的观念,克服轻视知识,轻视教育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制订人才培养规划列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以农村学校教育为突破口,着重抓好普及初等教育和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努力开创我省普通教育的新局面。
二、大力普及初等教育。普及教育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前提。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到1985年全省多数县基本普及小学教育,1990年前全面普及小学教育。省教育厅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制订普及小学教育的具体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划,层层落实。建立由乡(社)村(队)干部、家长和学校三方包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的责任制,保证学生迸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制订相应的地方法规和乡规民约,督促家长切实履行送子女上学的义务,违反的要进行教育并给以经济制裁。困难户的子女入学可适当减免学杂费。要把15岁以下的校外少年儿童回收入学就读。
要充分发挥全日制小学在普及小学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对全日制小学要整顿、提高,合理布局,巩固和扩大学额,特别要办好区、乡中心小学。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办好队办初小和各种简易小学,大力提倡、积极支持集体办学、联合办学和私人办学。对这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国家办的小学一视同仁,加强领导和教学业务指导。私人办学由乡政府批准,报县教育局备案。
要大力扫除文盲。首先要对25岁以下的青年文盲和基层干部、党团员中的文盲,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脱盲。农村扫盲、补习文化要同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创办幼儿园。1985年前,每个县应有公办的示范性幼儿园。有条件的小学要开设学前班。要重视特殊教育,没有聋哑学校的地、市,都要创办一所聋哑学校。
三、积极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委关于改革城乡中等教育结构的指示精神,对全省现有的732所普通高中加以调整、改革,有步骤地将城乡部分二年制高中改办为农、职业中学,普通高中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城市要积极筹办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安排职业中学和普通中学的职业技术教育。合肥、蚌埠、安庆、芜湖等市要尽快先办起来。积极提倡各业务部门、厂矿企业、区乡自办或联办适应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的各类职业学校或培训班。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一项重大改革,必须纠正轻视职业教育的错误思想,下决心冲破阻力,克服困难,打开局面。省和地、市教育部门要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典型,督促指导各市、县立即行动起来,抓紧改办、创办农、职业中学,努力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争取到1985年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与各类农、职业中学和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比例达到2∶1,到1990年两者的比例大体相当,农村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比重还应略高于普通高中。农、职业中学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的新型学校,学生毕业后,不包分配,主要是回乡参加生产,也可以对口升学,国家和地方招工用人时,可对口优先录用。
要兼顾城市、工矿区和县镇、农村,通过调整、整顿,合理布局,切实办好一批普通高中。“六五”期间,先办好300多所三年制高中,每年招生6万多人,以后再根据师资、校舍、设备等条件和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三年制高中。这批学校必须坚决执行国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严格学籍管理。其设置和规模由省教育厅确定。其他普通高中可在最后一学年分设普通科和职业科。
要整顿、提高并逐步发展初中。1985年城市、县镇普及初中,到1990年,争取一部分条件好的县基本普及初中。各县、市应根据三年制普通高中的招生需要,首先办好一批全日制初中。其余初中可在初三分设普通科和职业科,有条件的可多办一些四年制初中,增加一年用于学习农职业课程。还要提倡社、队集体创办初级农业中学。今后全民和城乡集体企事业招工用人,必须具有初中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并要进行文化技术考核,择优录用。
要扩大现有中专的规模,从今年起就要增加中专招生任务,有招生能力而不完成招生任务的,要削减其主管部门的办学经费。当前特别要积极扩大为农村服务的农、林、水利、水产、养殖、财经管理等中专的规模,增设或改办轻纺、农村能源、农副产品加工、园艺蔬菜等急需而又缺门的专业和学校。力争到1990年中专在校生同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比例达到2∶1。中专招生要采用推荐加考试的办法,对口招收一定比例的农、职业中学毕业生,毕业生回原地区工作。
四、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要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大力提高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全社会都来尊重教师、尊重他们的光荣劳动的风气,并为他们的教学和进修提供必要条件。对侮辱、殴打教师和扰乱学校秩序的事件,要逐件查清,严肃处理,违法者应依法惩处,否则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要及时把符合条件的教师吸收入党,农村小学可以学校或乡为单位建立教育支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之前,对工作积极负责,教学效果良好的中教五级、小教三级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包括教研人员),原则上可按高等学校讲师对待。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从速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要关心教师生活,采取切实措施,经过三、五年努力,使骨干教师的住房得到明显的改善。
要整顿现有教师队伍。对民办教师要全面考核,合格的由办学单位和学校聘任,实行合同制。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格把好质量关。确实不能胜任教学的,应予辞退,并根据教龄长短,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年老体弱、确有实际困难的,可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或采取扶贫的办法加以解决。对现在的公办教师队伍也要进行整顿,不合格或不适合搞教学工作的,应调整做其他工作,不宜在学校工作的,可由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要下决心解决城市、县城教师超编问题,分批组织城市教师支援缺乏师资的农村学校。下乡任教期间,工资、户口、粮油关系不变:每月可给予6~9元生活补助。对不服从安排的教师要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要合理布局,认真办好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院校,切实抓好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并在经费安排上予以保证。师范院校要面向中、小学,调整招生计划,扩大史、地、生物、外语、体艺、幼师等短线专业和专科的招生数量,并把培训在职教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来。当前要把虽不适应教学但尚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和农职业技术师资作为培训重点。学历和教学水平达不到要求的教师,应通过在职或脱产进修,在1990年以前分别达到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应有的文化程度和教学水平。培训计划要列入师范院校和进修院校的招生任务,由省、市(地)、县三级分别落实。省教育厅要抓紧会同计划、人事等部门和有关院校将职业技术师资列入招生、分配、培训计划,从今年起组织实施。各地、市也要自办职业技术师训班。要积极创造条件,筹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各高等院校要为提高中学教育质量,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在师资、教材、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端正办学思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纠正社会上和某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以教学为中心,德、智、体、美一齐抓。要确定德育的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教育以及劳动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学校的校长、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加强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针对青少年特点,进行多种形式的政治思想教育。要加强教育科学的研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保证教育质量。要继续认真办好重点中学。三年制高中毕业考试实行全省会考,初中毕业考试由地、市组织会考。农职业中学的教学方案还处在摸索阶段,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和院校,结合我省特点,制订教育计划,组织编写急需的专业课教材,逐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六、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开辟多种渠道,逐步增加智力投资。为了弥补长期以来教育投资上的窟窿,今后若干年内教育经费的增长率应略高于经济发展的增长率,切实从经费上保证教育这个战略重点。“六五”期间,普教事业经费每年比上年实际指标增长幅度不低于6%,其中县不低于5%,市不低于8%。此外,各市、县地方机动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最低不少于10%。对教育上全国和全省性的重大改革和经济措施所需经费,应另行安排。省安排的普教基建投资84、85两年都要有较大增长;各市、县自筹基建投资用于普教的比例应占15%以上。经过2年、3年至多4年的努力,使普教经费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有所提高。
由于教育经费欠帐大多,缺口很大,目前国家财力有限,不能光靠政府增加投资,必须同时依靠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和群众集资办学。这方面总的要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采取多种办法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农村民办教师可以乡为单位,实行统筹工资制,由各县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等劳力实际收入水平的要求,规定最低工资限额,在限额以上的,采取随同当地农民收入“水涨船高”的浮动办法,允许民办教师收入高于公办教师。农村还可从当地人均总收入中提取0.5%~1%的教育基金,纳入经济合同。这项基金主要用于“三结合”修建中、小学校舍、添置课桌凳和必要的教学设备以及农民教育等。城市也要实行“三结合”建校,厂矿、机关、团体要从收入留成或经费结余中拿出一部分支持办学。要把中小学、幼儿园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学校的校产、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侵占的要坚决退还。
七、改革领导管理体制。实行条条块块结合,调动各个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并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省属重点中学、重点师范由省和地、市双重领导,以地、市为主。县(市)也要协助省和地区管理好重点中学。完全中学、师范学校由市、县领导。初级中学一般由县(市)和省辖市的区领导。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由主管部门领导。普通高中改办的农、职业中学由市、县教育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管理。各业务部门、厂矿、集体单位自办的中、小学和农、职业学校由办学单位领导管理。小学由县和区、乡(公社)双重领导,以区乡为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包干经费的使用和教育基金的筹集,以及本区、乡范围内学校之间教师调剂,由区、乡管理,但跨区、乡或跨部门调出或调进教师要报县教育局批准。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仍按原规定执行。县教育局对上述工作有权检查监督。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也要改革,革除人员超编、职责不明的弊端,调动广大教职工办学的积极性。要逐步扩大学校的人事权、财权。今年内每市、县可选择一、两个条件较好的学校或公社,分别试行校长的任期制和教师聘请制,建立岗位责任制,逐步摸索出适合我国特点的科学的管理方法。
八、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普通教育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普通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抓教育,并要有党政负责同志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党委每年至少要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和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委要把普及小学教育和农民教育作为考核区乡和社队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科技、农业、工业等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切实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普通教育事业。
各级党委要十分重视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领导班子的建设,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选拔热心教育事业、能够打开局面的教师和中青年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争取今、明两年整顿调整好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领导班子。各级教育局长和中学校长一般应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小学校长应具有中师文化程度,不适宜的应调出另行安排。各地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整,应征求上一级教育部门的意见。完全中学、师范学校校长,一般应由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县级干部担任;初中和区、乡中心小学校长,一般应由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副区级干部担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搞好机构改革,精简行政人员,充实业务机构。为了抓好职业技术教育和教育科学研究,县以上教育部门都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省和市、县教育部门要建立督学制,督学受同级教育局和上一级教育部门领导。
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是培养一代新人的大事,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四化建设的成败。有了人才,安徽就有希望。省委、省人民政府希望各级领导、教育工作者和广大群众,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克服困难,勇于改革,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尽快改变我省教育和经济的落后面貌。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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