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影公司)的前身,是省影片办事处。1952年,国家文化部电影局决定,扩大电影发行网,建立省影片办事处。是年秋,华东区公司派人来安徽筹建省影片办事处,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局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影片经理公司华东区公司安徽省办事处”于1953年1月24日正式成立,在合肥市安庆路段一处民房中临时办公。1954年省人民政府拨款5万元和中影公司拨给建片库的资金合并使用,在安庆路152号新建二层办公楼、放映厅和影片仓库,1955年迁至新址至今。 1956年6月,根据文化部批转中影公司《关于统一全国电影发行机构名称的报告》,省影片办事处改为“中国电影发行公司安徽省公司”,实行中影公司和省文化局双重领导。1957年4月,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各地电影发行企业划交地方文化行政机关领导和管理的规定》,省电影公司划交省文化局领导和管理,改名为“安徽省电影发行公司”。 1964年7月,根据国务院批转文化部改进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试行方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了省文化局《关于改进我省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意见的报告》,决定电影发行和放映实行统一领导管理,省电影发行公司改为“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并规定发行放映公司具有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的双重职能,在文化行政机关领导下,负责统筹管理本地区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省电影公司升格为处级单位,原设各个股改设发行、放管、宣传、财务、秘书等科。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电影公司也难逃厄运,停产“闹革命”,机关陷入瘫痪。1968年各“造反派”实现大联合,在军代表主持下,于8月成立革命委员会。不久工宣队进驻、集中搞斗、批、改。1969年7月,省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生产指挥组联合通知,各级电影发行放映管理机构一律改为电影宣传站。规定省电影宣传站编制34人,其中管理干部20人,修理人员14人,设业务组、政宣组、办事组、修理组。1972年1月,省革委会决定,恢复原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名称。1976年11月,根据上级规定,又改称“安徽省电影公司”。 1980年1月,根据国务院〔1979〕198号文批转文化部、财政部改革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报告的精神,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80〕19号文件批转了省文化局、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意见的报告》。文件规定:各级电影发行放映管理机构一律恢复和改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省文化局所属的省电影公司,是领导管理全省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的专业公司,在业务上受中影公司和省文化局双重领导。随后,报省编委批准编制60人,并增设了技术科、拷贝管理科和《电影介绍》编辑部。至1990年,其内部机构设置为:发行、放管、宣传、技术、计划财务、拷贝管理科和办公室、《电影通讯》编辑部、录像服务部。共有经营资金472万元,房产13590平方米,干部职工74人。 二、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地区电影分公司、市电影公司),是按照行政区划和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来的。 1954年4月,省文化局决定各专区文教科设电影组,领导管理各地区电影放映活动。1955年省属电影放映各小队下交各县领导后,16毫米影片逐步改由省电影公司发行。为适应需要,省电影公司于1956年12月向芜湖、安庆、蚌埠、阜阳、六安等5个专区各派一名发行员,负责各该专区16毫米影片发行工作。1958年9月,合肥市首先成立电影发行站(后改为电影发行公司)。1958年12月,省文化局批准省电影公司在各专区建立发行站(组)。1961年4月,行政区划变动,撤销蚌埠专区,恢复宿县、滁县专区;芜湖专区划分为芜湖、徽州专区。宿县、芜湖、徽州专区设电影管理站,滁县专区设广播电影服务部。1964年7月,根据统一规定,专区、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机构,改为省电影公司的分公司,属省电影公司和当地文化部门双重领导。当时改为分公司的有:芜湖、徽州、安庆、六安、阜阳、宿县、滁县7个专区和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5个市。1969年至1970年,池州、巢湖专区和铜陵、淮北市先后成立电影公司。1980年池州行署撤销,地区电影公司大部分人员调入安庆市,与市电影管理站组建成安庆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80年,按照改革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精神,省辖市电影分公司改为市文化局所属的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地区仍为省电影公司派出的分公司。同时将各级文化部门直接领导的电影院、国办电影队划交电影公司领导管理。同年4月,省文化局批转了省电影公司关于地、市、县电影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意见的报告,规定地区电影公司设发行、放管、宣传、计财、修供5个科,人员编制24~28人。市电影公司设发行、放管、宣传、计财4个科,合肥、芜湖、蚌埠市电影公司增设秘书科,人员编制合肥30人,芜湖、蚌埠27~28人;淮南、淮北20~26人;马鞍山、铜陵、安庆20~24人。至1990年,全省计有8个地区电影分公司,9个省辖市电影公司。它们是:宣城、六安、滁县、阜阳、宿县、巢湖、安庆、池州地区电影分公司;合肥、蚌埠、淮南、淮北、安庆、铜陵、马鞍山、黄山市电影公司、芜湖市影剧公司。 三、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55年省属电影放映小队下放各县领导后,凡有两个以上小队的县成立电影联队,负责管理各小队的放映业务活动。1962年省文化局提出建立县电影管理站(组)。1964年省人委批转省文化局改进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意见的报告中,正式规定各县建立电影管理站。有的县级市也一度设过电影管理站,如六安市、屯溪市。 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县电影公司),是1980年省政府皖政19号文件批转省文化局改革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报告后,在县电影管理站基础上改建成立的。根据省电影公司编制意见,县电影公司设业务、财务、修供3个股。人员编制:有25个以上放映单位的县15~16人,50个以上放映单位的县18~19人;不足25个放映单位的县公司可不设股,编制9至12人。 1981年6月,省文化局发出《关于改善农村放映网管理的意见》,提出县电影公司可根据需要,在农村建立区(片)电影管理站。至1990年,全省共有县、市电影公司70个,区管理站96个。全省县(市)电影公司情况,见表7—2—1。 安徽省县(市)电影公司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