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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计划财务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的要求,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文化事业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在客观上对全省文化事业有计划地发展起指导作用。
一、“一五”计划至“四五”计划时期
建国初期,1949年全省各类文化事业机构共有194个,其中电影院9个,剧团77个(全为私营及合作剧团),剧场55个,文化馆2个,图书馆4个,新华书店47个。国家从业人员不到200人。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1953~1957年)1956年底,全省各类文化事业机构已有计划地发展到1342个。其中电影院25个,电影队226个,电影俱乐部18个,剧团134个,剧场134个,文化馆91个,文化站620个,图书馆16个,博物馆1个,新华书店77个,国家从业人员发展到5865人。“一五”计划期间,在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省会合肥先后兴建了江淮大戏院、安徽省图书馆、安徽省博物馆3大标志性文化设施。
“二五”(1958~1962年)计划期间,由于“大跃进”,计划管理混乱,所订计划超过了承受能力,以后又调整下马。“三五”计划(1966~1970年)和“四五”计划时期(1971~1975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虽有计划,但无法实施,影响了安徽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五五”计划时期
“五五”计划时期(1976~1980年)全省文化事业机构规划目标计划由1975年底的3349个到1980年发展为5400个左右。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文艺方针正确指引下,全省文化事业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1980年底,全省文化事业共有各类机构5906个,比1975年增加机构2557个,其中文化站和电影放映单位分别从1975年的685个和2339个,增加到1980年的1718个和3665个,其他各类文化事业机构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三、“六五”计划时期
“六五”计划时期(1981~1985年)全省文化事业规划目标为:争取到“六五”期末的1985年,各类文化事业机构数达到8400个左右,其中计划争取市县都有公共图书馆,市都建有博物馆,乡乡都有文化站。根据这一规划目标,全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结过全省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到1985年底,全省各类文化事业机构已达到9725个。其中艺术表演场所发展较快,先后建立了一大批乡镇影剧院,电影事业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六五”期间,公共图书馆事业虽然基本实现了市市、县县有图书馆的要求,但实际上多数公共图书馆房屋狭小,藏书很少,还有部分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处于一个馆址、两块牌子的状况。乡镇文化站在“六五”期间发展较快,1985年底达到3083个,按全省1985年底33245个乡计算,基本接近完成“六五”计划提出的乡乡有文化站的要求,但尚有10%左右的乡还未建立文化站。同时,文博事业的发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按“六五”计划市市要有博物馆的要求,全省还有芜湖、铜陵、马鞍山、宿州、滁州、巢湖、黄山等7个市没有建立博物馆。
四、“七五”计划时期
“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要求,“七五”计划应进一步发展各项文化事业,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满足人民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需要。根据这一精神,在“七五”期间,全省电影放映单位基本上不再发展,摄制影片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争取每年生产2至3部质量较好的故事片、舞台艺术片和部分电视片;艺术表演团体不再发展,主要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进行剧团体制改革;计划改善现有剧场的条件,争取改进、扩建10~15个建于50年代的简易剧场;群众文化事业要依靠各部门和集体经济力量,争取5年内新增加群艺馆、文化馆18个,到1990年达到125个;争取5年内,每个地、市群艺馆设施面积达到2000~2500平方米,县文化馆设施达到1000~1500平方米;乡文化站计划在“七五”期间再发展407个,达到3300个,实现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七五”期间要使现有的公共图书馆初具规模、名符其实,计划市级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达到2500~3000平方米,县级图书馆达到1000~1500平方米,并在合肥、淮南、安庆市设立少儿图书馆,同时,在省辖市辖区发展15个区馆。文博事业:“六五”期末,全省共有17个博物馆,“七五”期间计划发展28个,到1990年达到45个,实现市市有博物馆的要求;文物管理机构方面,1985年全省90个地市县现已有68个建立了文物管理机构,“七五”期间计划达到87个左右,增建19个,基本上实现每个地市县都有文物管理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全省“六五”末已有文物保护单位588处,其中国保2处,省保10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4处,“七五”期间,计划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发展到20处,省保发展到20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展到1000处。此外,为了加强文物的科学管理,“七五”期间计划建立一所安徽省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艺术教育事业,为了适应全省文化事业发展需要,争取恢复安徽艺术学院,同时除继续办好现有的省艺术学校、安徽黄梅戏学校和省电影学校3所中等专业学校外,“七五”期间,计划新建淮北艺术学校,培养地方戏人才,“七五”期间3所中专学校计划招生645人,在职培训290人。
根据全省“七五”计划发展纲要,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由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全省各项文化事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和提高,到1990年全省各类文化事业机构已发展到6738个。其中电影院238个,电影放映队2437个,电影俱乐部324个,剧团99个,影剧院107个(未含乡镇影剧院),公共图书馆84个,群众艺术馆14个,文化馆101个,文化站3213个,中等专业学校5所,博物馆26个,文物商店8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81个,其他文物机构1个。1986年在合肥建成了功能齐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安徽剧院,全省初步建立了省、地(市)、县、乡(镇)四级文化网络。“七五”期间,全省文化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因受到全省经济条件的制约,文化事业底子簿、基础差、欠债多,有些计划项目未能如期完成:
全省还有一批省辖市的区图书馆、区文化站待建。“七五”计划拟在合肥、安庆、淮南三个市建立少儿图书馆的计划,到“七五”末期只有淮南市少儿图书馆建成,全省还有500多个乡、镇没有文化站,已建立的农村文化中心和文化站近几年来,由于受到财力的影响和体制的变化,真正能做到“四落实”的仅有三分之一。
全省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的馆舍建筑面积还达不到要求,与原计划建设目标差距较大。已建的各类馆舍设施,条件大都简陋,同时全省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和每年新购图书量呈下降趋势。
原计划在“七五”期间完成安徽剧院二期工程和争取新建一座安徽美术馆,由于受到地方财力的制约,至今均没有完成和实现。
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恢复安徽艺术学院,培养高等艺术人才的计划还未实现。现有的3所中等专业学校经费困难。所有这些问题和困难,尚需全省广大文化工作者加倍努力和勤奋工作,有待于“八五”或“九五”计划期间继续解决。
安徽省文化事业“五五”计划一览表

安徽省文化事业“六五”计划一览表

安徽省文化事业“七五”计划一览表

安徽省文化事业机构统计表

说明:“艺术表演场所”1968年以前包括工会、其他部门以及民营、集体举办的剧场在内;1972~1980年只包括县级以上的剧场、影剧院在内;1981~1985年含县级以下的剧场、影剧院在内;1986年以后只包括县级以上的剧场、影剧院。

说明:1、“恢复时期”至“四五”时期文化事业基建投资额包括文教、卫生和科研单位的基建投资。“五五”时期以后的投资额系文化部门数(不包括文物、电影)。
2、资料来源:文化部门投资数系文化事业统计年报数。全省基建投资数系安徽省统计年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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