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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市档案局(馆)

第七节 巢湖地区档案局(馆)


50年代至60年代初,巢湖专区的行政区划作过调整。1965年7月,成立巢湖专区,同年10月设专区档案管理科和档案馆,科、馆合署办公,隶属专署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管理机构瘫痪,工作停顿,1972年恢复档案工作,由地区革委会办事组秘书小组统一领导。1976年3月,巢湖地委办公室设档案科。1980年4月,成立巢湖地区档案局。1983年机构改革,地区档案馆列为事业单位编制序列。1984年恢复档案局建制,直属地委和行署,由地委秘书长分管。1985年8月,地区档案局划归行署领导,列入行署编制序列。巢湖地区档案局(馆)内设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和秘书编研科。
建馆初期,设编制2人。1976年编制3人。1980年定事业编制7人。1987年编制增至12人。
在职12名档案干部中,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1人,大专3人,中专1人,初中1人;具有档案大专专业程度的2人,中专2人;获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计档案馆员3人,助理馆员4人。
巢湖专区档案馆成立初期,无单独库房及办公场所。1967年,专署拨款15.5万元,兴建二层档案楼,建筑面积334平方米,当年交付使用。1983年10月,在巢湖市卧牛山南麓,地委、行署机关大院内重建档案馆新楼,1985年建成。新馆总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640平方米。馆库为四层大开间,内环形走廊,水磨地面,底层设隔离层,具有较强的抗震、隔热、防潮能力。
随着馆舍更新,档案保管条件亦有所改善,并配备了去湿机,照相机、复印机、微机和空调等技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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