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收集和抢救革命历史档案。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征集革命文物令》,1951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收集党史资料的通知》,对收集革命历史档案、文件、资料的范围作了具体规定。195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再次发出《关于收集党的历史档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地、全面地开展收集工作,并对征集范围、步骤和方法作了明确规定。征集范围包括:中共中央机关和各地党委机关在新中国建立以前散失在各地的各种档案文件和出版的党刊文集;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业已撤销的党的(团的)机关以及临时性的机构的档案文件和出版的党刊文集;党的历届中央委员及省以上各地党的负责人在新中国建立以前的著述、文件、照片;1949年以前各地人民政权、军队、群众团体及其他革命组织的档案材料;革命资料、书籍、小册子、报刊;革命文物(党旗、证章、戳记、贺联、烈士遗物等)。在接收国民党宪警机关和法院的档案中,如有过去被它搜获的中共党、团等革命组织的文件,照片等,应拣出集中,只留下重份或抄件作为原反动机关的档案保存。1956年9月,安徽省第一次党的秘书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秘书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地征集,争取1957年上半年把散存在各地的革命历史档案材料收集起来。 1956年中共中央(56)第13号文规定革命历史档案收集范围为:“从民国8年(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内共产党和它所领导的人民政权、军队、青年团以及其它革命群众团体所形成的档案”。 195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家档案局《关于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的办法的通知》下达后,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征集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委、省人委联合转发了这个《通知》。全省各地、各系统都先后设立了征集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积极地开展了征集工作。 1956年至1959年,全省进行过多次收集、接收工作,从各地市县党、政、群团机关和纪念馆、展览馆等单位收集、接收了大量的革命历史档案。据记载,六安专区1119件,芜湖专区5816件,阜阳专区1417件,蚌埠专区6395件。省档案馆筹备处到1958年12月底统计,已集中革命历史档案资料6114件。此间,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还协助革命军史资料搜集办公室收集了大量的革命军史档案资料。 1960年4月,国家档案局又发出《关于集中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9月6日就如何集中问题也发了通知,要求各地抓紧集中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于10月5日前,送省档案馆。今后新收集的要随时将文件和目录一并报省档案馆。凡属中央和中央局一级机关的档案和书刊、照片等,统一向中央档案馆集中,省级或相当于省级的区党委一级机关以及省以下各级革命组织的档案资料,在1937年7月以后形成的,向各省级档案馆集中,1937年7月以前形成的,都集中到中央档案馆。已故革命活动家的著作文稿、日记、笔记、信件、照片等,中央委员以上的存中央档案馆,其余的由省级档案馆保存。当时保存于省档案馆的约2000多件。 1959~1960年,省地市县革命斗争史料小组先后成立,省档案局于1960年4月27日向各专市县档案科、馆下发了《关于积极配合革命史料小组收集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通知》,要求各级档案部门积极配合该小组对散存在各机关、团体、工厂、学校或个人手中的革命历史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收集。各级档案部门现在所保存的革命资料亦应进行整理,并主动提供利用。为配合《安徽革命斗争史》的编写,省档案馆与省委党校联合派了5人到中央档案馆打印手抄1200余件有关安徽省的革命历史档案;还到司法部、内政部等单位进行了走访征集,从内政部原在安徽地下党工作过的孙刚处征集了8件地下党重要文件。到了80年代,编纂组织史、党史急需利用大量的革命历史档案资料,1982年经协商,从中央档案馆复印一套有关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全部革命历史档案,交由省档案馆保存。 1960年2月25日,省民政厅和省档案局联合向各专署、市人委民政局、档案科发文,要求抓紧做好淮海战役文物资料的征集工作,各地档案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凡档案中有关淮海战役史实的材料,有重份的和无保管价值的,可抽取一份上送。有保存价值的,应根据需要借给淮海资料征集办公室进行复制,但档案原件一律不准抽取上送,以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 197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编辑出版《毛泽东选集》和筹备出版《毛泽东全集》决定的要求,全省档案部门共收集毛泽东同志的手稿、讲话录音稿23件。 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收集周恩来同志著作原件的通知》要求,通过查阅档案调查访问等活动,共收集了周恩来(1939年)给刘敬之的题词手稿等著作复制件10件,照片6张。 省档案馆根据革命历史档案归属保管范围的规定,曾于1980年10月和1981年2月,先后两次汇总,向中央档案馆报送革命历史档案目录共966件,资料151种227件。 1983年1月1日,中央文献研究室,准备着手编辑《邓小平选集》,发了中办发(1983)1号文件,要求尽快收集邓小平在民主革命时期和建国后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所有著作原件,手稿,包括文章、文件、报告、电报、书信、诗词、题词,重要指示以及讲话、谈话的记录或录音。同年4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决定编辑《任弼时选集》,需要收集任弼时所有著作原件。 省档案局于1983年4月在全省第三次档案工作会议上作了部署、检查和督促。并将已收集到的10件材料报送中央档案馆,其中有邓小平的6件,任弼时的4件。 1986年以后,革命历史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已作为档案部门一项经常性的任务,从1987年到1992年年底,省档案馆和各地、市、县档案馆每年都在进行收集。省馆1988年通过省社科院从北京朱仲丽(王稼祥夫人)手中补充收集到王稼祥亲笔信两封;朱蕴山文稿40余件。1989年从省社科院负责人欧远方处收集到江上青(江泽民的六叔,革命烈士)民国28年(1939年)赠王尔宜《如梦令词一首》,以及1985年江泽民关于江上青烈士有关问题给欧远方的信;从省党史办收集复制了民国17、18年江南军委巡视广德后的报告、江苏省委给宿州县委的指示信、萧县县委报告等;还收集到江淮二分局邮路图原件、复制件各一件;岳西县党史办收集复制了民国19年红军第三十四师标语口号、布告等;从全椒县襄河中学一教师手中收集复制了罗炳辉民国32年5月给梧明的题词一件;1992年从省公安厅一职工处收集复制了革命先烈曹云露民国27、28年间给其弟曹云青、曹云屏的信,周恩来给曹云青、曹云屏的信两封,以及叶挺给曹云屏的信。 80年代初还与江苏、河南、浙江等省进行了史料交换,先后收进革命历史档案资料1300余件,充实了馆藏。 截至1992年底止,安徽省档案馆馆藏的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已达10个全宗、880卷,计9611件。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也都收集保存了数量不等的革命历史档案和资料。各地市档案馆共有395卷,县馆共有1522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