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醖署印 尚醖署印,为金代铜质官印。印上有长方形板状钮,印面方形,边长5.6厘米、厚1.5厘米,带钮通高3厘米。印面刻阳文九叠篆书“尚醖署印”4个字。印背钮两侧均阴刻有楷书款,左款为“内少府监造”5字,右款为“正隆二年六月”6个字。 “正隆”为金完颜亮年号,正隆二年为公元1157年。据载,宣微辽下辖有尚醖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进御酒醴。”因此为金代掌管御用酒礼的官署尚醖署的官印。 此印原混杂在由凤台县调至淮南市的废铜之中,1958年淮南市博物馆从淮南市废品收购站铜库车间拣选,估计原出于凤台。凤台县地处淮河北岸,在蒙古军南下灭金的战争中,金皇室曾迁至蔡州(今凤台县),次年金亡。此印可能是金皇室南逃时携至蔡州的,这在安徽省尚属首次发现。现藏淮南市博物馆。 二、副统之印 副统之印,为金代官印。铜质,保存完好。印座正方形,边长6.8厘米、厚1.7厘米、纽高3.5厘米,通高5.2厘米,重887克。印面为阳文九叠篆书“副统之印”4个字,字迹清晰。钮为长方形板状,顶上阴刻:“上”字,以示倒正。印座前面的宽边上阴刻楷书“副统之印口立”6个字。印座后面的铭刻甚浅,有些模糊,但尚可辩认出来,其右边阴刻楷书“贞祐元年二十月”;左边阴刻楷书“礼部造。”“贞祐”为金宣宗年号,贞祐元年即公元1213年,系此印的制作年月。21年后,金的统治即为元所取代。此印为金代后期的遗物。 公元1141年,宋金构和,宋朝遂把东起淮水,西到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以北的土地,划归金的统治,这枚金代官印出于凤台县焦岗湖农场,南距淮河仅1.5公里,为研究金人在淮北地区的统治提供了实物资料。《金史、兵志》载:“元光间,时招交军以三十人为谋克,五谋克为一千户,四千户为一万户,四万户为一副统,两副统为一都统,比复国初之名也。”这枚“副统之印”又为研究金代的军事制度及职官制度,提供了实物依据。 1978年秋,凤台县焦岗湖农场高应超在平整土地时发现,同年由淮南市展览文博组征集。现藏淮南市博物馆。 三、“万户之印” 万户之印,金代官印。印座方表,铜质,边长7厘米,厚1.5厘米,长方形直柄钮。通钮高4.2厘米,重770克。印面镌刻阳文九叠篆书“万户之印”4个字,左侧阳刻“壬辰年四月□日”,右侧阴刻“万户之印”,上侧刻“汤字号”,柄端阴刻“上”字。壬辰年即金哀宗天兴元年(1232年)。金哀宗完颜守绪在位11年,其中历级经正大九年,壬辰正月改元开兴,二月又改元天兴。金王朝覆亡前夕,战事频繁,军队庞杂,领兵官相当多,故军队官印多加《千字文》编号以别之。 1974年在凤台县粮食局楼基出土,同时共出土6枚金代官印,同年12月入藏阜阳地区博物馆。 四、“都统之印” “都统之印”,金代青铜官印。直柄纽方,座,印高4厘米,6.3×6.5厘米见方,厚1.2厘米,纽高2.9厘米,纽宽1.8厘米,纽厚0.9厘米,重479克。印文曰“都统之印”。印背右上角有一“上”字,无编码字号。按“都统”一词,意犹总统领也。晋孝武帝时太元八年(383年)已有大都统之名,自唐至清皆为领兵之官。在金代“元光间(1222~1223年),时招义军以三十人为谋克,五谋克为一千户,四千户为一万户,四万户为一副统,两副统为一教统,此复国初之名也。然又外设一总领提控,故时皆称元帅为总领云。”金都统授正七品职。 此件系皖南人民文物馆收藏,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五、“提控之印” “提控之印”,金代官印。印座方形,边长7.5厘米、厚1.5厘米。长方形直柄钮,通钮高4.7厘米,重850克。印面镌刻阳文九叠篆书“提控之印”4个字,左侧阴刻“提控之印”,右侧阴刻“壬辰年四月□日”,上侧阳刻“余字号”,柄端阴刻“上”字。壬辰年即金哀宗天兴元年(1232年),这枚官印是这一年铸造的,当时正处于金王朝覆灭前夕。 1974年凤台县粮食局基建工地出土,同时出土的还有“汝阴县印”、“万户之印”等共6枚。同年12月入藏阜阳地区博物馆。 六、“临涣县税务记”印 “临涣县税务记”印,金代铜质官印。方形,边长4.4厘米。长方形直柄钮,通高4厘米。印面镌刻阳文篆书“临涣县税务记”6个字。前侧面阴刻“临涣县税务”,左侧面阴刻“记”印背右面阴刻“正大三年六”,左面阴刻“行宫礼部造”。 临涣县本汉代铚县地,旧址在今濉溪县临涣集。“正大”是金哀宗的年号,正大三年,即公元1226年。据《金史·宣宗纪》:贞祐二年(1214年)七月金宣宗完颜珣被蒙古兵所逼,自燕(原辽金都城中都)迁汴(原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故称行宫,并于兴定元年(1217年)九月设行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临涣县税务记”印背刻的“行官礼部造”,正反映了这一历史。以前发现的金代官印,多为军队官印,地方政权印信较少,而地方政权的税务印信更属罕见。此印较为珍贵,对研究古代税务历史有一定价值。 1975年10月在蒙城县土产杂品公司废铜仓库拣选,现藏阜阳市博物馆。 七、汝阴县印 汝阴县印,为金代铜质官印。方形,长方形柄。印面边长6厘米,厚1.4厘米,通钮高4.5厘米,重480克。印柄上部较窄,其端阴刻一“上”字,柄高3厘米。印面阳刻九叠篆书“汝阴县印”4个字,印左侧阴刻“汝阴县印”,右侧阴刻“壬辰三月日造。 汝阴县(今阜阳市)秦始置,属泗水郡。金代属颖州。壬辰年三月即金哀宗天兴元年(1232年)三月。后二年,金即亡。此印当为金末遗物。它是研究金代历史和阜阳城发展史的宝贵实物资料。 “汝阴县印”于1974年12月在凤台县征集,出土地点是凤台县粮食局院内,同时出土6颗金代官印。其余6颗为武官印。现藏阜阳市博物馆。 八、“元帅之印” “元帅之印”,元末农民起义军颁发的官印。青铜铸造,文曰:““元帅之印”,篆书4字,文多曲屈,俗称九叠篆。通高9.5厘米,边长9厘米。印背有纽,高17.8厘米,杙顶有一“上”字;杙右边款为“元帅之印”;杙左边款为“中书礼部造,龙凤六年十一月□日”。印的左侧还有编码:“珍字八号”。按“元帅”系将帅之长也。龙凤六年即公元1360年。是年,拥立韩林儿的朱元璋部收复太平,取安庆等地,农民起义军正在发展之时。这类“元帅之印”1965年在河南固始县发现一方,背刻“龙凤三年十月□日”,边长8.9厘米。 1978年在六安市城北物资局工地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九、管军万户府印 “管军万户府印”,元末韩林儿红巾军农民起义时颁发的官印。青铜铸造,正方形,长扁方柄,每边宽7.8厘米,厚1.5厘米,柄高8厘米,重630.8克。印正面铸刻九叠篆书“管军万户府印”6个字。印背左边缘节一行锥刻楷书“中书礼部”,第二行“龙凤四年二月□造”,左侧边刻“谈字拾贰号”,右背边缘刻“管军万户府印”,柄钮顶端刻一“上”等字。“龙风”是韩林儿起义军使用的年号,龙凤四年为1358年。它的发现,为研究元末农民起义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1983年元月由嘉山县管店镇破山村农民曹发林在挖地时发现。现藏明光市文物管理所。 十、管军总管府印 管军总管府印,是元末农民起义军——红巾军之一的韩林儿部建宋后颁发的职官印。为铜质,正方形,宽边,边长8厘米,通高8.3厘米,厚1.8厘米,重1540克。背微鼓,中心置长方形竖钮,九叠篆文。文曰:“管军总管府印”,右边缘镌刻“管军部管府印”6个字楷书;左边缘第一行镌刻“中书礼部造”5个字楷书;第二行镌刻“龙凤四年八月□日”7个字楷书;左侧边镌刻“难金肆拾陆号”6个字楷书,龙凤是韩林儿所建宋国的年号。龙凤四年(1358年),韩正取汴梁,定为都城,次年汴梁失守,退至安丰(今寿县)。此印的发现为研究元末农民起义军——“红巾军”的有关历史提供了宝贵的实物佐证。 1975年出土于金寨县燕子河区。现藏于金寨县文物管理所。 十一、“庆元县丞”右印 “庆元县丞”右印,明代。青田石质,色呈青中泛黄。印座长方形,长8.8厘米,宽4.5厘米,厚1.3厘米,长方形直柄钮,钮高3.1厘米。印面镌刻阳文叠篆书“庆元县县丞徐□□”8个字,印文清晰,钮上刻一楷书“正”字。据玉印出土时,棺木丘前红漆朱书“修职郎,庆元少尹徐公伟辩之柩”字样,可知印主名徐辩,是庆元县县丞。庆元县在今浙江南部,南宋庆元三年1197年始析龙泉之松源乡置县,遂以纪年为名。 1986年4月在蚌埠市东郊金光钢厂工地明代墓葬中出土,现藏蚌埠市博物馆。 十二、御赐虎钮铜印 御赐虎钮铜印,清雍正皇帝赐给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之印。质地黄铜。通高5.5厘米,由印座、印钮两部分组成。印座呈长方形,长5.8厘米,宽3厘米,高1.5厘米。印面四角截圆,呈椭圆形。四周单线凸边。印上方横镌“御赐”2字,其下竖刻“调梅良弼”4字,字体均阳文小篆。文两边镌有两条立虎,蜿蜒向上,相对拱卫。印面纹饰庄重优美,书体风神流动,俱臻妙境。印钮为虎形,高4厘米,长3厘米。虎作跽踞状,尾右踡屈,形象毕肖。 “调梅”乃宰相职务。《全唐诗》第92页,李又诗云:“上宰调梅寄,元戎细柳威。”“良弼”,意指优秀辅佐。《全唐诗》卷723李洞诗云:“帝梦求良弼,生申属圣明”。《张氏宗谱》载:“雍正七年(1729年)十月二十日,赐臣廷玉‘调梅良弼’”。 受印者张廷玉(1672~1755年),字衡臣,桐城人,清大学士张英之子。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进士,历事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累官礼部、户部、吏部尚书,并充明史、国史馆总裁,自雍正四年,历任文渊阁、文华殿、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工书善画,熟文谙史,是著名的史学家。著有《传经堂集》、《澄怀园现藏诗文集》。 1981年7月在桐城县土产公司废品收购门市部征集,现藏桐城市博物馆。 十三、提督虎钮银印 提督虎钮银印,清代官印。质地是银铜合金,保存完好,表面光亮。印为正方形,钮作虎蹲状,高9.1厘米,边长10.8厘米,重3.75公斤。印文用汉满2种文字并刻,汉文篆书“江南长江水师提督之印”印背亦用汉满文镌刻,汉文楷书“江南长江水师提督之印礼部造”,印两边分别刻写“同治三年九月□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等字样。虎纽刻有花纹,虎头刻一“王”字。据《重修安徽通志》:同治元年(1862年)设江南长江水师提督,同治三年的江南长江水师提督为安徽巡抚山西人乔松年兼任。这是一件研究清代海军史的重要文物。 1973年由蚌埠市群众文化站文物工作组在废铜中抢救出来。现藏蚌埠市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