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文物教育

第二节 专业培训


建国前,由于国民党不重视文化建设,安徽不仅没有专门的文物考古队伍,甚至连健全的管理机构也没有,因而也就谈不上培养培训专门的文物人才了。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1950年5月24日政务院便颁发了《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的命令。随着大办农业和兴修水利工程的进行,历代的古迹文物不断被发现、被破坏,也都迫切需要大批的文物干部深入乡村田野,进行有效地发掘、鉴定和保护。在这种形势下,安徽省党政部门除了从加强文博机构建设,增加队伍人数方面入手外,更注意到文物人才的培养,主要采取了保送有关人员去高校短期培训和举办文物普查培训班,结合考古工地的实践培训有关地市县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的办法,这些办法是50、60年代比较流行而又经常采用的突击性的做法,培养了一批具有文物基础知识的文物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据统计,在50年代,全省保送到北京参加北京大学第一至四届(1952~1955年)考古工作人员训练班的人员有殷涤非等7位同志,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现已成为安徽文物考古界的专家、学者。1956年5月,省文化局文化干校在合肥举办了第一期文物考古训练班,培训了30多名学员,为1957年开展的全省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工作培训了专业干部。1957年3月,省文化局在肥举办了第二期文物考古训练班,为期3个月,是一次较长时间的短期培训,学员们主要学习了文物普查的方法、田野考古知识以及文物鉴定等等。
70年代以后,随着文物事业的发展,文物人才的培养教育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的重视,文物事业的短期培训工作也得到发展,无论在办班的形式上,培训的内容上都较前有所变化,短期培训的层次越来越多,教学的内容越来越专门化,学员通过培训之后的能力与水平的提高也越来越明显。
第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国家文物局在山东泰安、河北承德、江苏扬州、湖南板仓、河南郑州等地建立了培训中心,安徽省每年都有不少学员到上述地点培训,而且所学的知识越来越专门化,有助于提高学员的科研能力。据统计,1980年至1984年安徽省送到省外参加培训的文博学员有84人,培训内容有中国古代史、博物馆学、文物常识、中国革命史、瓷器鉴定、文物摄影、古建筑测绘、古建筑学、古文献、考古、拓片、文物普查与征集保管、碑帖鉴定、玉器鉴定、字画鉴定、杂项鉴定、田野考古发掘队、古字画、石刻、文物管理、古钱币、陈列艺术、考古绘画、行政执法、保卫工作、文博基础知识等等,涉及到文物工作的方方面面。这些培训,对提高全省文博系统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全省1992年的统计数据,全省文博系统923人,其中研究生4人,大学本科59人,大学专科160人,中专97人,高、初中628人,参加过国家文物局培训中心培训的有110人,参加过各大院校培训的有34人,参加全省专业培训的有231人。总计培训人数达375人,占总人数的45%以上。
第二个显著变化是由省文物部门支持的专业培训不断增多,省直有关单位的培训和县市一级文化部门也都纷纷举办有单位特色或地方特色的文物培训,强化训练业务干部。这些短期培训,长者一个月,短者7、8天,或专讲一种技术,或普及一门知识,授课老师都是安徽学有素养、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他们讲课深入浅出、针对性强,对照实物的教学,能够起到短期速成的效果。如1980年以来,省博物馆先后受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的委托,举办过“裱画训练班(1980年)、“全省保管人员培训班”(1984年)、“书画鉴定基础知识培训班”(1985年)、“装裱训练班”(1985年)、“首届青铜器修复培训班”(1985年)、“古字画鉴定学习班”(1985年)、“第二期青铜器修复培训班”(1986年)、安徽省文物商店举办过“古陶瓷鉴定培训班”(1988年)、省文物局在六安市举办过“全省文物建档培训班”(1993年),在合肥举办过“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1994年)等等。
在1984年至1986年的全省文物普查工作中,文物专业培训以“文物普查”为中心内容,全省各地都纷纷开办了培训普查骨干的学习班。这种班不仅面向文博系统,而且面向社会各界的广大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文物法律、普及文物知识和进行热爱家乡文物教育的效果。1984年5月,宣城行署文化局率先举办全区文物干部和有关人员的普查骨干培训班,培训了近百人的队伍。同年,合肥市文物部门培训普查人员20多人,又协助长丰县培训40多人。1984年10月,蚌埠市博物馆举办培训班,培训了市郊和各区县文化干部,11月又协助固镇县举办普查学习班,培训40多人。1987年7月,潜山县组建了业余文物保护网络,对业余文物保护员进行了文物政策和文物知识的培训。其它象界首、灵璧、桐城、安庆、六安等地市县也都开办过普查培训班。
此外,有些市县还举办过普及文物知识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以及一些专门的培训班,显示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条件下,文物专业的短期培训有着不可替代的生命活力,同时也表明,文物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已经广为各级文物、文化部门所认识。如早在70年代末的1978年,潜山县文教局便举办过文物常识学习班,邀请省里专家讲课;1979年舒城县举办过“业余文物骨干培训班”,对社会上热心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宣传指导;1988年,宣城地区举办过“编制文物分布图学习班”;1990年滁县地区举办“学习《文物法》研讨班”;1991年绩溪县举办文物培训班,培训了来自全县文化馆站的20多名学员,以便使文化馆站的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依法保护当地文物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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