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前,安徽省政府部门没有设立过专门管理文物的机构。仅在抗日战争期间,先后成立过“安徽省战时文化委员会史料采集组”、“安徽省抗战史料征集委员会”(后更名为“安徽省文献委员会”),做过一些保护文物方面的工作。在全省范围收集、保护、收藏了一批珍贵历史文物和文献,间或举办过一些文物文献陈列或流动展览。 建国以后,安徽省的文物事业管理机构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得到逐步建立和发展。1949年12月,皖北、皖南两个行署分别成立了“皖北区革命历史文献实物收集委员会”和“皖南区文物收集委员会”,负责安徽长江南北的革命文物保护工作。随后又相继成立了带有博物馆性质的文物机构——皖南人民文物馆、皖北革命历史文物陈列馆、皖北科学馆、皖南科学馆等4个馆。1953年,在4个馆合并的基础上成立了“安徽省博物馆筹备处”。1954年底,“安徽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合肥成立。首任主任为李云鹤(时任省人民政府委员)。该委员会以调查、保护并管理全省古建筑、古文化遗址、革命遗址为主要任务。1955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先后在芜湖市、安庆市、屯溪市、桐城县等地设立了首批文物收购站,对民间流散文物的征集起到了积极作用。1956年11月,“安徽省博物馆”正式成立。它是安徽历史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博物馆,标志着博物馆事业在安徽的崛起。此后,一批规模不等的地方博物馆在全省各地市县相继建立。由于各级博物馆实际上较多地承担了文物保护管理职能,因而为后来的专门文物管理机构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58年,“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以省博物馆部分考古人员为基础组建而成,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时期里,省博物馆和文物工作队分别代行了全省文物行政管理职能。 在“文化大革命”中,全省文物事业遭受破坏,损失巨大。文物博物馆机构被迫关闭、合并撤销或名存实亡。省博物馆先后改名为“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馆、省展览博物馆。全省大批文物专业干部下放到农村,文博事业陷于瘫痪。1974年以后,文博工作逐渐复苏。1974年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省文化局设立了“省文物商店”,通过文物商业手段,对流散文物加强了管理。1977年,省博物馆恢复了名称,全省文博机构在恢复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至此,安徽省文物管理机构从史料征集发端到兴建博物馆,从组建专门的文物工作队到设立文物商店,即从管理史料到管理地上地下以及馆藏、流散文物,逐步形成了全面的管理机制。 1978年以后,安徽省的文博工作拨乱反正,逐步走上正轨。1978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成立“安徽省文物管理局”,正厅级建制。省文物局成立后的短短几年里,全省二分之一以上的地、市、县纷纷成立文物管理处(所)、博物馆和文物收购店(站)。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后,文物工作开始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全省逐步形成省有文物管理局、地(市)有文物管理处(所)、县(市)有文物管理所的“三级管理网络”,机构覆盖率达98%,文物专业队伍也由解放初期的几十个人发展到1995年的10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