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五章 文物征集

第四节 文物接收、划拨


文物接收、划拨,是国家有关机构、组织、团体等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移交文物的形式,也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征集文物的来源之一。建国以来,全省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接收、划拨,大体有以下几类:一是从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接收的罚没文物;二是从文物考古机构接收的出土文物;三是从原文化部门接收的馆藏品;四是从银行等系统有偿划拨的文物;五是从有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划拨的文物,还有从私人或单位有偿接收的出土文物。50年代初,各地文物收藏机构,在新旧政权交换及土地改革等运动中接收过许多文物,对丰富省级地市级博物馆的文物藏品起过重要作用。此后,比较重要的有:
1959年5月,上海博物馆向安徽省博物馆划拨瓷器、陶器、漆器等文物67件。1959年6月,故宫博物院向安徽省博物馆划拨各种质地的纽扣等244件。1959年6月,省博物馆配合省革命军事文物征集办公室征集革命文物,除上交中国军事博物馆收藏外,尚有8000余件入该馆收藏。
1959年7月,治淮陈列馆将收藏的石器、铜器等文物计504件,划拨省博物馆收藏。
1960年4月,安徽省文化局文化处将保管的各类票证222件(张),划拨安徽省博物馆收藏。
1964年10月,安徽省博物馆接收宿松县文化馆移交的文物195件,品种有瓷器、铜器、铁器和石器等。
1965年8月,安徽省博物馆接收芜湖市文化局移交的文物233件,种类有铜器、瓷器。同年10月,又接收徽州专区博物馆移交的文物382件,品种有字画、墨、砚、印章、陶器、铜器等。
1983年2月,国家文化部向安徽省博物馆划拨旅法著名画家潘玉良作品及遗物4000余件,包括国画、油画、素描、书信等。
1986年1月,安徽省博物馆从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接收属于落实政策的古字画1928件、瓷器66件。
1988~1992年,省文物局划拨若干批文物及古钱币,交省博物馆、合肥市文物管理处及有关文物单位收藏。
1989~1995年,省博物馆于各地征集文物1322件,品种有春秋青铜器、历代铜镜、瓷器、银器及古建筑构件等。
1981年10月至1986年10月,安徽省文物总店两次向安徽省博物馆及各地博物馆提供文物精品及古籍计1605件,其中有查士标、文征明、郑板桥、齐白石、明代仇英《九歌图》等著名书画家佳作和明代蓝釉白花宣德盘等。
50~7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陆续向安徽省博物馆等单位有偿划拨不少文物,有战国金饼、郢爰、银锭、狮形镇纸、玉熊镇纸及玉笔筒等。60~80年代,安徽省文物工作队陆续向安徽省博物馆移交淮南蔡家岗二号墓、霍山、六安、合肥、天长及舒城九里墩春秋墓等地出土文物475件,并向长丰、肥西、凤台、寿县、霍山、天长、宣州、马鞍山等地文物单位移交了数十批出土文物。
此外,各地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还向文物单位移交不少罚没文物。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993年桐城县公安部门向该县博物馆移交铜器、瓷器、古字画等类文物200余件;寿县公安部门向该县博物馆移交铜器、陶瓷器1000件;寿县文物管理所向该县博物馆移交出土文物近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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