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一、重要文献辑存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文物的通知 二、关于成立省文物管理局的通知 三、关于省文物管理局内部机构设置和撤销文化局文物处的通知 四、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布告 六、安徽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局印发《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意见》 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八、关于在兴修水利中加强文物保护的紧急通知 九、关于加强砖瓦窑厂工地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十、关于公布安徽省第一、二、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十一、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十二、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 十三、关于实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决定 十四、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 二、安徽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