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文件 皖文物字(1992)第049号 关于公布安徽省第一、二、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此件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安徽省第一、二、三批18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请依照执行。 为加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是非常必要的。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对文物保护单位加强管理。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必须保持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凡在上述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项目,一律要征得省文物管理部门同意,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坚决制止一切破坏文物的行为。 关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解释,由省文物局、建设厅共同负责。 附:安徽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二、三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安徽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日 安徽省第一、二、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革命旧址、革命纪念建筑物(30处) 1、绩溪县太平军攻城图壁画 保护范围:曹氏支祠四周墙基外,东16米;西4米;南6米;北6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40米。 2、祁门县太平军题字 保护范围:题字东27米;西30米至中心路口;南3米;北3米至洪家大屋正门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米。 3、枞阳县太平军枞阳会议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望龙庵)四周院墙外东、西、北各5米,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00米;西100米;南100米;北100米至县轮窑厂宿舍以北。 4、涡阳县张乐行故居保护 范围:故居四周墙基外东、西各1米;南28米;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20米;南20米至乐行塘南岸;北30米。 5、涡阳县捻军会盟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12米;南、北各3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9米至西环路西侧;西9米至涡楚河;南100米;北至涡楚河叉。 6、熊成基安庆起义会议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墙基外,东1米;西、南各2米;北15米至杨家塘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5米至杨家塘街23号;西30米;南10米至杨家塘街13号;北30米至杨家塘北道路。 7、阜阳县“四九”暴动旧址 保护范围:(1)中共皖北特委旧址: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1米。(2)月牙池、会师台;四周墙基外,东21米;西30米;南36米;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各50米;北30米。 8、金寨县立夏节起义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大王庙)四周墙基外,东、西各8米;南2米;北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各50米;北80米。 9、金寨县红军第11军32师成立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朱氏祠)四周墙基外;东18米至梅(山)关(庙)公路东侧;西5米至挡土墙;南7米;北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35米;西30米;南、北各20米。 10、金寨县列宁小学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门楼四周墙基外东、西各20米;南15米到院围墙;北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11、六安县独山暴动指挥部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房基外,东20米;西5米;南10米;北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12、六安县苏家埠战斗旧址 立碑纪念 13、岳西县红军中央独立第2师司令部旧址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10米;西10米;南5米;北至屋后拦水坝。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6米;西10米;南50米;北35米。 14、金寨县中央鄂豫皖省委会议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胡氏祠)后殿墙东15米;前殿大门西17米;南、北围墙外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15、黟县皖南苏区江边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柯氏宗祠)四周墙基外,东、西各2米;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16、黄山市徽州区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集中地旧址 立碑纪念 17、金寨县中共鄂豫皖区委会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汪家老屋)门楼东10米至梅(山)马(崇岭)公路东侧;厅堂西20米;南厢房南10米;北厢房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18、来安县半塔保卫战旧址 保护范围:纪念碑四周围墙外,东、西、南、北各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米。 19、濉溪县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 (1)文昌宫保护范围:旧址四周院墙外,东17米;西5米;南20米;北20米到道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80米;西50米;南120米至天主教堂;北80米至水塘。 (2)小李庄(总指挥部)保护范围:四周院墙外,东、西各3米;南26米至小路;北12米至水沟。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10米;南20米至水沟;北20米至水沟 20、濉溪县淮海战役双堆集战场旧址 保护范围:纪念碑基座四周外,东174米至大门,西163米至西围墙;南130米至南围墙;北130米至北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米;西、南、北各50米。 21、枞阳县渡江战役中线指挥部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墙基外,东、西各2米;南5米;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30米;西30米;南、北各20米。 22、岳西县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重建会议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墙基外,东13米;西16米;南11米;北10米。纪念亭:亭基以外,东、西、南、北各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米。 23、涡阳县新四军四师司令部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为中心,东20米至张玖龄住宅东侧;西55米至德政碑西侧;南21米;北3米至雪枫街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50米,南至新风塘南岸。 24、肥东县渡江战役期间总前委旧址 保护范围:(1)总前委旧址: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2米。(2)参谋处旧址: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10米。(3)华东局旧址:四周墙基外,东、西各1米;南、北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1)总前委旧址:保护范围外,东、西各50米,南至公路,北至王世鑫住宅南。(2)参谋处旧址:保护范围外,东20米;西50米;南40米;北40米。(3)华东局旧址;东、西各10米,南、北各40米。 25、泾县王稼祥故居 保护范围:故居四周墙基外,东5米;西3米;南10米;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26、桐城县吴樾故居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3米;西7米;南5米;北5米至县棉布厂墙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27、桐城县施从云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15米至池塘;西15米;南12米;北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5米;西15米;南10米;北15米至唐(桥)朱(桥)公路。 28、无为县新四军七师司令部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7米;西35米至苗圃;南30米;北30米。 29、巢湖市冯玉祥故居 保护范围:故居(含住房和会客室)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5米至王保礼住房;西35米至水塘;南40米至巢(湖)拓(皋)公路;北50米。 30、巢湖市张治中故居 保护范围:故居四周墙基外(包括已修复的两进两厢、边房共11间;宣正国住房8间及房后已拆5间遗址),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米;西10米;南15米;北10米。 二、石刻、石窟及塑像:(15处) 1、芜湖市米芾芜湖县学记碑和明刻李阳冰歉封碑 保护范围:以碑为中心,东30米,西10米,南40米,北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环城路人行道;西至市十二中学围墙外50米;南至市十二中学运动场北围墙;北至市十二中学教学大楼南侧。 2、枞阳县浮山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集中的会圣崖、枕流崖、金谷崖、张云崖、观音崖、野间崖、滴珠崖、紫云关,其中心至东、西、南、北各200米;其它零散石刻东、西、南、北各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50米。 3、潜山县山谷流泉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以石牛溪至山谷流泉出口处的两旁摩崖石刻为中心,东50米;西20米;南50米;北20米。三祖寺大雄宝殿后天香台两侧、高亭四周、山谷寺内、应梦井四周的单体石刻均向四周外延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0米抵山谷寺院墙基;西80米至后山分水山脊;南40米;北60米。 4、休宁县齐云山碑刻及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山上所有碑刻个体四周4米,所有摩崖石刻个体周围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5、潜山县刘源题字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四周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青龙背5米;西至祭台;南至西关口;北至北关口。 6、巢湖市王乔洞石窟造像 保护范围:分别以南北洞口为中心,东、西、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南、北各50米。 7、寿县报恩寺罗汉塑像 保护范围:报恩寺四周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2米至南北向人行道;西80米至三步两桥;南200米至东西向的马营巷;北32米至人行道。 8、九华山慧居寺菩萨罗汉塑像 保护范围:慧居寺四面墙基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华严洞界石;西至复兴庵下河边;南至十王峰;北至河沟。 9、宿县九女坟画像石刻 保护范围:以墓为中心,东、西、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米。 10、歙县新安碑园石刻 保护范围:四周围墙外,东、西、南、北各2米。 建设控制地带:整座披云峰山场。 11、怀宁县金鸡碑及五猖神庙碑 保护范围:以金鸡碑为中心,东11米(包括五猖神庙碑)至人行道口;西4米;南10米;北4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12、宿松县小孤山石刻 保护范围:山上一切题刻个体四周均向外2米。 建设控制地带:小孤山西北至堤坝;其它方向以山脚为基线外100米。 13、贵池县齐山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1)苍玉峡处浮雕石刻,以苍玉峡为中心,东至山腰30米萧峡石刻;西至10米外石碑坊;南至苍玉峡石刻外5米;北至10米外山凹。(2)小九华处石刻,以小九华石刻为中心,东至30米外山道;西至翠微亭;南、北均至塘口断崖。(3)寄隐崖石刻处,以“齐山”石刻为中心,东30米;西至断崖;南至断崖;北至“万壑云涛”石刻。(4)华盖洞处石刻,以华盖洞内延伸10米至石燕洞外3米。(5)左史洞石刻,左史洞出入口外5米。 建设控制地带:整座齐山范围以内。 14、肥东县吴复墓石刻 保护范围:从石龟东侧至墓冢西侧,直径200米;神道石刻南、北两侧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20米;南、北各30米。 15、休宁县汪由敦墓石刻 保护范围:以墓冢石刻为中心,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米。 三、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81处) 1、黄山市屯溪区程氏三宅 保护范围:三宅旧址(即六号宅、七号宅、廿八号宅)四面墙基外,东、西、南、北各1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2、黄山市徽州区老屋阁及绿绕亭 保护范围:分别以阁、亭为中心,东10米至柯大坤竹园、水塘东侧;西4米至水沟外侧;南4米至道路南侧;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0米;西40米;南40米;北20米。 3、黄山市徽州区罗润坤、罗来龙宅 保护范围:宅基四周外,东、南各3米,西、北各1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40米。 4、歙县张林福宅 保护范围:宅基四周外,东8米至石护旁;西4米至水泥小道;南1米,北至入江(新安江)排水沟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新安江边,西、南、北各30米。 歙县方春福宅 保护范围:宅基四周外,东2米;西15米;南到宅后护坎;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6、休宁县三槐堂 保护范围:四周围墙外,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40米。 7、歙县方士载宅 保护范围:宅基四周外,东至宅院墙以东3米;西至打箍井街西侧;南以宅基墙为界;北至南谯楼北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40米。 8、黄山市徽州区宝伦阁 保护范围:东至照壁外1米;西2米至罗永刚菜地、汪日英宅院东侧;南3米至巷道;北3米至呈坎小学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9、歙县石牌坊群 保护范围:东至“命涣丝轮”坊东40米处的山坡;西至“慈孝里”坊西55米处的社屋、女祠;南、北各至牌坊以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0米。 10、歙县贞白里门 保护范围:门基东5米至街道东侧;西7米至贞白残坊;南5米,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11、歙县太平桥 保护范围:桥南、东侧150米至县医药公司仓库;西侧25米至练秀轩。桥北,东侧50米至烈士公园;西侧80米。桥东、西两侧水面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桥南、北以保护范围为界,各向外30米。 12、广德县天寿寺塔 保护范围:塔院四周墙基外,东1米;西3米;南5米至迎春街道北侧;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米;西80米;南100米;北60米。 13、蒙城县万佛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50米至烈士馆西侧;西50米;南70米至护城河南岸;北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南、北各300米;西至南大街。 14、潜山县太平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西、南、北均至县文物管理所围墙外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0米。 15、芜湖市广济寺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70米至院墙;西20米至院墙;南至山门;北20米至院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赭山公园南大门;西至围墙处50米;南至围墙外50米;北至刘希平烈士墓。 16、无为县黄金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西各27米;南、北各21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0米。 17、潜山县觉寂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10米至三祖寺禅房;西20米至藏经楼,南5米至千佛殿;北10米至禅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0米。 18、歙县新州石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19、歙县长庆寺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至练江;西10米至县树脂厂东围墙;南7米、北7米至上坡石阶。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练江;西至西干山脚;南、北各500米。 20、泾县水西大观塔及小方塔 保护范围:两塔塔基四周外,东、西、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0米。 21、安庆市迎江寺及振风塔 保护范围:迎江寺(包括振风塔)四周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三面各1000米,南至长江。 22、合肥市教弩台旧址 保护范围:教弩台旧址四周台基外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华园巷;西至淮河路和寿春路的南北向道路;南至九狮桥街中心线;北至寿春路南侧。 23、无为县米公祠 保护范围:东、西各至祠围墙外侧;南至县图书阅览楼北侧;北至文物陈列室北墙外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米。 24、凤阳县龙兴寺 保护范围:龙兴寺围墙东50米至省农业机械化学校;西50米至省农业技术师范学院;南至凤(阳)临(淮)公路北侧;北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50米,南同保护范围,北100米。 25、九华山化城寺 保护范围:寺四周墙基外东2米至东崖宾馆院墙基;西2米至大厦巷前墙基;南至商业街、北至山头。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各300米,北至山头。 26、九华山肉身殿 保护范围:大殿四周墙基外,东、西、北三面至塔殿墙基以外15米;南20米至原十王殿后墙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米至正天门;西100米至神光岭小山岗;南100米至小天台岔路口;北到神光岭麓。 27、歙县圣僧庵壁画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20米至菜地;西5米;南20米至僧山脚;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三面均至圣僧山山场界边;北至芜(湖)屯(溪)公路南侧。 28、东至县陶公祠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三面均至公路内侧,北至山脚。 29、亳州市华祖庵 保护范围:东至围墙外3米;西至围墙;南至永安街路北侧;北至北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州东街,西50米;南至州后街路北侧;北至一步三庙街南侧。 30、合肥市包公祠 保护范围:整个香花墩。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马鞍山路西侧;西至徽州路东侧;南至芜湖路北侧;北至环城路。 31、滁县琅琊寺 保护范围:院墙外东70米;西至石上松西200米;南至山门院南10米;北至雪鸿洞。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琅琊古道东圆盘;西、南、北三面均以山脊为界。 32、马鞍山市太白楼 保护范围:四周围墙外,东、西、南、北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5米至老一中操场;西20米;南100米至锁溪河南岸;北20米。 33、滁县醉翁亭 保护范围:亭基四周外,东至听泉亭;西至竹园西侧小桥;南至古道南15米;北至“六一”亭和地玄宫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薛老桥东400米,西、南、北均以山脊为界。 34、霍邱县李家圩地主庄园 保护范围:圩沟外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50米;南、北各30米。 35、当涂县黄山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南、北各40米,西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点将台,西50米;南50米;北至松树林以北。 36、亳州市古地下道 保护范围:地下道两侧各10米。 37、寿县古城墙 保护范围:城墙四周外,均至护城河外堤埂;城墙四周内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50米至白骨塔一线;西450米至寿西湖农场中学一线;南360米至县公路站一线;北700米至北关集旧址一线,城墙内均为建设控制地带。 38、滁州市丰乐亭 保护范围:四周围墙外,东、西、北各20米;南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紫微泉以东18米;西至丰山岭山脊,南、北各300米。 39、宿松县白崖寨 保护范围:四周寨围墙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0米。 40、嘉山县法华禅庵塔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东6米;西15米;南15米至护林宿舍;北17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41、黟县程氏宅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42、黟县胡文光刺史坊同52黟县西递清代民居建筑群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43、绩溪县奕世尚书坊 保护范围:坊基外东3米;西3米;南12米;北至龙川溪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0米。 44、歙县郑村忠烈坊 保护范围:坊基外东4米;西至山墙西2米;南10米;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45、休宁县黄村进士第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25米,南50米。 46、太和县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四周殿基外,东22米;西8米;南82米;北6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80米;西50米;南80米;北50米。 47、青阳县太平山房 保护范围:四周房基外,东3米;西2米;南30米;北4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10米;南50米。 48、寿县清真寺 保护范围:寺围墙基外,东、西、南、北各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米至清真寺巷;西56米至关帝庙西北人行道;南20米至关帝庙巷;北30米至许家巷。 49、太和县安城堡 保护范围:四周寨墙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80米。 50、颍上县管鲍祠 保护范围:四周围墙外,东、西各2米;南10米;北31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300米;南至大寺塘北侧。 51、桐城县文庙 保护范围:文庙四周院墙外,东2米;西至县政府大楼;南30米至广场;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米;西至公园路;南500米;北至北大街。 52、黟县西递清代民居建筑群 保护范围:东60米至新建区;西至跑马楼以西50米;南至会源桥南30米;北至黟(城)潭(口)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0米。 53、泗县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33米;西15米;南12米;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北各300米。 54、泾县踏歌岸阁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西各50米;南至桃花潭岸边;北50米至水东老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55、和县陋室 保护范围:四周院墙外,东、西、南、北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县政府宿舍围墙;西95米至历阳镇第四小学东围墙;南40米至县公安局宿舍区;北100米至和县电影院北巷。 56、和县霸王祠 保护范围:四周院墙外东15米;西13米;南60米;北8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0米。 57、怀宁县铁砚山房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2米;西2米;南3米;北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0米;西26米至月塘埂;南、北各30米。 58、淮南市日寇侵华罪行遗址 (1)万人坑(包括秘密水牢) 保护范围:大通“万人坑”教育馆四周院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00米;西100米;南600米;北200米。 (2)站后碉堡 保护范围:东50米;西50米;南至淮南线铁路;北至九(路岗)大(通)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00米;西200米;南150米;北200米。 (3)碉堡水牢 保护范围:水牢四周外,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米;西180米;南200米;北250米。 (4)窑神庙 保护范围:四周院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30米;西50米;南200米;北60米。 59、贵池县杏花村古井 保护范围:以井为中心,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县棉织厂围墙;西至白洋河堤:南至白洋河堤;北至318国道。 60、怀远县禹王宫 保护范围:禹王宫四周墙基外,东至无量殿;西至圣泉;南至启母石;北至定国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50米。 61、歙县渔梁坝 保护范围:整座坝身(长200米、宽100米);南岩山坡的明代修坝记事碑,碑座方圆10米;北岸“坝神庙”庙基方圆30米及姚家巷口至百步阶石堤岸。 建设控制地带:坝北岸渔梁街,南岸整座龙井山。 62、祁门县伟溪塔 保护范围:以塔基为中心,东、西、南、北各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63、黄山市黄山区六角楼 保护范围:以楼基为中心,东、西、南三面至公路(甘棠镇至太平湖),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米。 64、绩溪县冯村进士坊 保护范围:坊基东、西、南、北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30米,南到小河南岸。 65、凤阳县鼓楼基座 保护范围:楼基外,东50米;西30米;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0米。 66、黄山市屯溪区程大位故居 保护范围:故居四周围墙外,东、西、南、北各1米。即程大位故居、故居祀祖楼、故居宾园整座实体。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5米;西至滨渠西岸;南40米;北15米。 67、亳州市江宁会馆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15米;西15米;南30米;北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市饲料厂东围墙,西至市蛋厂西围墙;南至古泉路;北至市饲料厂北围墙。 68、霍山文庙 保护范围:四周院墙外,东1米;西、南、北各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30米;西30米;南50米;北30米。 69、和县镇淮楼 保护范围:台基四周外,东30米;西45米;南35米;北3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500米,南至故玉带桥,北至县政府。 70、歙县南谯楼 保护范围:楼下台基四周外,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00米,西至练江边,南100米,北至阳和门。 71、黟县舒余庆堂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72、亳州市道德中宫 保护范围:四周院墙外,东30米至新华路路西人行道;西20米至市教委办公楼;南至问礼巷南端;北40米至亳州东路路南人行道。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新华路以东50米,西至人民北街,南至夏侯巷,北至和平东路。 73、旌德文庙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营坎路西侧,西、南、北各40米。 74、泾县文昌阁 保护范围:阁基四周外,东、西、南、北各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泾(县)陈(村)公路;南至陈村中学南侧;西南至翟氏宗祠西南侧10米;西北170米。 75、阜阳市资福寺 保护范围:东、西两边房基外各10米;山门南10米;藏经楼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76、五河县沫河口关卡 保护范围:旧址四面墙基外,东、西、南、北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30米,北15米,南、西各100米。 77、祁门县余庆堂古戏台 保护范围:四面山墙外,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米;西50米;南、北各50米。 78、淮北市显通寺 保护范围:寺院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0米。 79、桐城半山阁 保护范围:四面墙基外,东、西、南、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7米至桐溪塥;西7米至桐城中学教学楼;南27米至桐溪塥;北9米。 80、东至县建德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北至白象山,西至鱼山,南至东至一中校园。 81、歙县黄宾虹故居 保护范围:故居四周院墙外,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30米,南50米。 四、古遗址(34处) 1、潜山县薛家岗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140米;南、北各1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2、安庆市张四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110米;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40米;南至水塘南端;北至白泽湖。 3、肥东县大城头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40米;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4、肥东县大陈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45米;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5、亳州市青凤岭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200米;南、北各1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漳河岸;西200米;南至丁沟岸;北200米。 6、亳州市钓鱼台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南、北各1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200米;南至涡河南岸钓鱼台村北侧。 7、绩溪县胡家村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25米;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各20米;北至公路南侧。 8、萧县花家寺遗址 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中心东、西、南、北各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60米。 9、临泉县老邱堆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南、北各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00米;西500米至流鞍河;南500米;北至流鞍河北岸。 10、太和县倪邱集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20米;南、北各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各100米;北80米。 11、宿县陈胜、吴广起义遗址 保护范围:涉故台台基四周外,东360米;西120米;南260米;北1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0米。 12、肥东县龙城遗址 保护范围:城垣四周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13、萧县白土寨窑址 保护范围:(1)白土粮站南窑址:标志碑东、西各19米,南、北各20米。(2)白土村南窑址:标志碑东、西各40米,南、北各22米。(3)白土文化馆门前窑址:以窑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85米;南、北各35米。 建设控制地带:(1)白土粮站南窑址: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80米。(2)白土村南窑址:保护范围外东、西各60米;南、北各80米。(3)白土文化馆门前窑址,保护范围外东、西各100米;南、北各150米。 14、淮南寿州窑址 (1)保护范围:管嘴孜:以标志碑为中心,东80米;西70米至河堤;南100米至河堤;北100米。(2)高窑:以标志碑为中心,东20米至沿河公路;西20米;南90米至河堤;北80米至池塘南岸。(3)上窑镇医院住院部处窑址:以窑址正中为基点,东至上(窑)定(远)公路西侧;西150米至窑洞;南200米;北50米。(4)松树林窑址:以标志碑为中心,东140米至余家沟;西200米至老土坑;南300米至窑河;北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1)管嘴孜。保护范围外东150米;西至窑河鱼苗场部西侧;南同保护范围;北至河堤。(2)高窑;保护范围外,东至上(窑)定(远)公路;西至窑河;南100米;北80米。(3)上窑镇医院住院部处窑址;保护范围外,东至龙骨山;西至窑河;南100米;北40米。(4)松树林窑址: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100米;南至窑河。 15、繁昌县柯家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炸药库;西至张塘村口;南至翻车岭;北接高潮村口,总面积10万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6、凤阳县钟离城遗址 保护范围:城垣四周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0米,南至津浦铁路线北侧。 17、六安县西古城遗址 保护范围:城垣四周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六(安)、寿(县)公路东侧;西至河沿;南、北各300米。 18、亳州市明王台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南、北各6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马场街;西至紫家沟街;南至大有街;北至涡河堤。 19、巢湖市银山遗址 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中心,东50米;西至银山脚下;南50米;北6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20、含山县大城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100米;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21、宿县蕲县古城遗址 保护范围:城垣四周外,东、西、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0米。 22、固镇县垓下遗址 保护范围:四周城垣外,东、西、南各50米,北至沱河北岸。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0米。 23、濉溪县临涣古城遗址 保护范围:城垣四周外,东、西、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0米。 24、泾县琴溪窑址 保护范围:东至白云山;西至凤凰山;南至陶窑村;北至青龙山。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5、霍山县下符桥窑址 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中心,东63米;西50米;南60米;北37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0米;西50米;南80米;北76米。 26、宣州市陈山旧石器出土地点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130米;南、北各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27、亳州市傅庄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150米;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28、濉溪县石山孜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100米;南、北各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南各30米;西、北各50米。 29、霍邱县红墩寺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南、北各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红石河坡,西至塘埂,南至红石河沿,北至樊老庄水塘埂。 30、天长县石梁土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正中为基点,东、西各70米;南、北各9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31、南陵县大工山古矿冶遗址 保护范围:(1)戴镇乡江木冲:西北自江木冲村口水库大坝起,东南至方家村天古塘大坝止(内含大、小尼姑墩、马鞍冲、小古塘、中间山、方家村柴山),全长1250米;东北自乔冲村二亩冲起,西南至葛屋村六口塘(内含二亩冲、马鞍冲、柳村紫山、六口塘和葛屋村柴山),全长550米。(2)桂山乡西湖村:东自破头山东侧的大工百赵冲采矿点起,西至塌里牧村窑山西麓山脚止(内含破头山北麓、塌里牧村、窑山),全长430米;南自破头山脊起,北至塌里牧村北南(陵)铜(陵)公路,全长480米。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2、含山县古昭关遗址 保护范围:以昭关遗址为中心,东、西、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0米。 33、绩溪县霞间窑址 保护范围:以窑址正中为中心,东、西、南、北各1000米,计面积4平方公里。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4、滁州市清流关 保护范围:以清流关、古驿道为中心,南、北两侧至山顶,东至关山店东50米,西端至古店子村。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均至保护范围外1000米;南、北同保护范围。 五、古墓葬(25处) 1、亳州市汤王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北各100米;南至汤陵南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300米,西至谯陵北路;南至涡河岸堤;北至汤陵北路。 2、长丰县武王墩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合(肥)淮(南)公路东侧;西、南、北各50米。 3、长丰县严氏孤堆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50米。 4、亳州市董园2号石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至魏武大道,西、南、北均至围墙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米,西至亳(州)古(城)公路;南至二环路北侧;北至亳(亳州)阜(阳)公路。 5、亳州市曹四孤堆 保护范围:东至魏武大道西侧:西至北三孤堆西侧60米;南至站前路;北至北孤堆北侧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各200米;西至亳(州)古(城)公路;北至南三环路北50米。 6、亳州市薛家孤堆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0米。 7、当涂县李白墓 保护范围:园陵围墙四周外,东、西、南、北各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500米,南至停车场南50米。 8、枞阳县方以智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1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米。 9、休宁县戴东原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米。 10、南陵县千峰山土墩墓群 保护范围:东南至界山行政村乌边冲南坡;东北至南(陵)泾(县)公路;西南至官洲行政村的老村戴、谢家园自然村;西北至千峰行政村的新塘、安村,总面积13平方公里。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1、灵璧县虞姬墓 保护范围:墓地四周围外,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000米,西至霸离铺;南400米;北500米。 12、寿县刘安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70米;西93米;南35米至北山公路;北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寿县第四中学;西至八公乡人民政府;南至寿县水利局水电工程队预制厂北侧;北至馒头山南坡下。 13、马鞍山市朱然墓 保护范围:墓地四周围墙外,东、西、南、北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0米,西100米;南100米;北10米。 14、蚌埠市汤和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0米;墓道及石雕群两侧20米;神道碑四周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环山公路;西至龙子湖;南至东郊变电所围墙北侧;北至合(肥)蚌(埠)公路。 15、歙县渐江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至练江;西、南、北各100米。 16、怀宁县邓石如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15米;西19米;南19米;北1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100米;南、北各200米。 17、枞阳县姚鼐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8米;西7米;南12米;北4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15米;南30米。 18、桐城县戴名世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各15米;南、北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50米至天鹅布蛋;西50米至姊妹塘;南50米至南山岗西坡;北50米至砚庄。 19、六安县皋陶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3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200米至淠河支干渠;西、北各100米,南至六(安)合(肥)公路。 20、繁昌县万牛墩土墩墓群 保护范围:以五华山溪水系分为南北两片:(1)南片:以新牌和寒塘两行政村为中心,东至马村和曾家泊,西至栗树冲、朱家冲;南至杨山沿燕塘冲沟溪东侧,北至繁(昌)新(淮)公路以北50米。(2)北片:以五华和马塘两行政村为中心,东至碾屋基;西至学屋、王家村;南至马塘冲、东坝;北至茶冲沟溪。 21、庐江县周瑜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17米;西37米;南14米;北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45米至大塘埂;西同保护范围;南40米;北30米。 22、祁门县郑之珍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5米。 建设控制地带:整座圣堂坞乌株山。 23、枞阳县刘大櫆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10米。 24、宣州市梅文鼎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50米;西40米;南30米;北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米。 25、桐城县姚莹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3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