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开播后,即常在广播电视上公开征求受众对节目的批评、建议,还派人到群众中调查和定期印发调查表,广泛收集意见,改进自办节目。 1980年2月,徽州地区广播事业局,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率先组织地区性的听众调查。由地区局和黟县、休宁、祁门、歙县广播局干部组成的调查组,深入4县农村,访问农户,邀集干部、社员座谈,当面听取对县广播站自办节目的意见。干部、社员坦率直言他们爱听和不愿听的内容,希望“编辑人员解放思想,及时编播农村寄去的农村改革的稿件”,“多播本乡本土适用的新科技”,“自办节目要像天气预报那样吸引人”。地区广播事业局以《听听群众对自办节目有什么意见》为题,分项归纳、整理,印发县、乡广播站。中央广播事业局编印的《农村广播工作》全文刊载,并发《编者按》,指出:“此种作法很好,群众提的意见有普遍意义,可供全国各县广播站借鉴、参考。” 1984年之后,有的电视台取得独家或多家企业的赞助,播放抢劫凶杀和带有色情的海外电视剧。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教师、学生家长的严厉批评,有的群众来访、来信,尖锐指出:这是“推销精神鸦片”,“教唆青少年犯罪”。1985年,省广播电视厅制定《声屏文艺宣传审查把关的暂行规定》。强调:“文艺节目必须宏扬主旋律,播放电视剧以国产片为主,不准播放海外的有害节目。”以后,净化声屏,成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1985年,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在广播上公开招聘义务评播员,有近千人应聘,电台从中选聘120人,次年增至150多人。义务评播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电台写书面汇报,内容涉及各类自办节目并具体到某一栏目、某篇稿件的评价。电台采通部分类摘编,打印分发各部。全台采、编、播人员以此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从1987年起,省广播电视厅委托省统计局城市调查队和农村调查队每年进行一次受众抽样调查。调查内容有受众对省电台、省电视台各个节目是否天天或经常收听、收看以及全省各级台、站均需了解的项目。按照不同地理位置和经济状况,城市、农村各设8~10个调查点。在各点各调查100户,包括各行业和不同年龄、文化层次的受众,具有接近全面调查的相当大的可靠性。每年调查结束,由厅总编室进行分析对比,写出向厅党组汇报的《抽样调查总体报告》,上报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局、台、站。从此,有了全面了解本省广播电视宣传效果、衡量各类节目优劣、研究节目改革的科学依据,又能促进采、编、播人员增强质量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