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宣传管理

第二节 节目审查、优秀节目评选


一、审稿、审片和监听、监看
安徽各级广播电视台、站的自办节目均有严格的审稿、审片制度。主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严格把关、务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准确,报道的事实绝对真实。同时注意表达方式,要求朴实、通俗,为群众喜闻乐看。播出的节目,由编辑——编辑部(组)负责人——台、站长和分管副局长逐级审改。重要稿件由厅、局长签发。重大问题的报道,须经同级中共党委宣传部领导直至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审批手续完备,播音员始得播出。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建台之初,为发现节目播出中还可能有的差错,即设有专职或兼职监听员,按时监听本台播出的节目。各县广播站,则在本县城乡分片设监听点。1960年,安徽电视台开播后,在合肥市区和郊区几个公共场所,安放电视机供群众收看电视节目,并委托干部监看。监听、监看人员发现节目内容尚有失误之处,或传输失真、播音员有遗误,随即报告。必须更正的,广播电视台、站在当天或第二天就能公开更正。
1968年以后,各级广播电视台、站普遍建立文艺节目重播重审制度。1978年起,创作的广播剧、电视剧,剧本须经广播电视部门直至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审查批准,始得录制。1983年至1985年,省电视台引进少量海外电视剧《霍元甲》、《射雕英雄传》等。省广播电视厅除组织人员严格审查外,特请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审看。经认定确无反动黄色内容,始安排播出。
1986年,设在合肥市的几所大专院校的一些学生,受资产阶级自由化代表人物的煽动,上街游行。给省电台、省电视台送来一些反映他们游行情况和所谓“意见”等稿件。多次派“代表”来催促播出,指责两台没有新闻自由。省广播电视厅组织干部接待,据理直言:“任何国家均无绝对的新闻自由,人民广播电视更不可能不经审核,有闻必报,来稿必播”。厅、台负责人严格审稿,对有类似错误思想、观点的来稿,一律不予编播。在此期间,合肥等市的电台、电视台也遇到类似情况,均坚持严正立场,维护了人民广播电视的尊严,坚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优秀节目评选
50年代至1965年,各级广播台、站,不定期评选自采、自编的好稿,组织听评、赏析。“文化大革命”期间,评选好稿活动中断。1978年,徽州地区广播事业局组织全区各县广播站优秀广播稿评选,安徽广播电视系统始有在一个地区范围内开展的评优活动。
1980年初,省广播事业局组织首届全省市、县广播站优秀广播稿评选,由局长曹川林直接领导,广播网工作处业务科具体筹备、组织。其时,全国性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选尚未开始。安徽广播事业局提出本省优秀广播稿必须具备的条件:主题好,有明显的社会效果;题材新颖,新闻性强;用事实说话、杜绝“假、大、空”;文字简炼、朴实生动。市、县广播台、站积极采编优质稿件,提高自办节目的质量。年终由县到地、市,逐级评出本级优秀稿件,再由地、市广播事业局推荐本地最佳广播稿,参加省的评选。次年5月,共评出省级优秀广播稿32篇,编印第一集《安徽优秀广播稿选》。
1981年起,全国优秀广播、电视节目(1件或1组稿件)每年分别评选一次。安徽一年一度的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选随之制度化。省电台、省电视台的优秀节目,由两台分别组织评选。市、县台、站优秀节目的省级评选,1984年以前由省广播事业局广播网工作处组织,1985年起由省广播电视厅总编室承办。从1988年度开始,全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和推荐参加全国评选的节目,省广播电视厅委托安徽省广播电视学会组织评选。
1985年,凤阳县人民广播电台除评选单篇优秀广播稿之外,印发选票,发动城乡听众直接评选该台自办的各类节目。根据选票分别评出最受本地听众欢迎的优秀节目,较多听众常听的受表扬节目。采编播人员均认为公平合理,能避免每年只抓几篇好稿,忽视提高节目整体质量的弊端,有利于创名牌节目。1987年,省广播电视厅总编室在组织评选各地优秀广播稿时,单设整组新闻节目的评选。滁县地区广播电视局则在年中临时通知,抽评各县广播站同一时期一周之内每日播出的整组新闻。到1988年,安徽多数广播电视台、站除新闻节目拥有众多受众外,至少有1个为当地受众公认的好节目。深受群众喜爱的有省电台的《改革之声》、《空中交流》、《文艺你我他》,省电视台的《社会之窗》、《可爱的安徽》、《致富之路》,合肥市电台的《庐大姐拉家常》,安庆市电台的少儿节目《小蜜蜂》,天长县广播站的《警钟长鸣》,南陵县广播站的《服务台》,蒙城广播站的《听众信箱》等。
乡镇广播站的优秀节目,由各县(市)广播电视局不定期组织评选。1980年至1985年,歙县先后组织3次。蒙城县则由区广播站分片评选,评出的好节目,由县广播电视局行文表彰。1988年,安庆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市属各县推荐乡镇广播站的好节目,在潜山县召开全市乡镇广播站自办节目听评会,这在安徽是一个地区首次开展乡镇广播站自办节目的评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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