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稿 安徽人民出版社建社初期,就十分重视编辑审稿工作。1956年,拟发了《安徽人民出版社编辑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编辑的审稿职责。 1961年,鉴于图书差错较多的状况,制定了总编辑、编辑室主任《改看样书为看毛样的制度》。 随着出书品种的增加,一些外文翻译、专业性强的书稿,有时需请社外的专家审稿、核稿。1980年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发了《关于聘请社外人士担任审、核、誊的暂行办法》。 1984年3月,安徽人民出版社颁发了《编辑人员职责条例(试行草案)》,对总编辑、副总编辑,编辑部正、副主任,编辑、助理编辑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明确规定总编辑、副总编辑负责终审书稿;编辑部正、副主任负责审定作者编写的提纲,复查编辑加工整理的书稿,审批一般稿件的退稿;编辑负责加工整理书稿,撰写“出版者的话”(或“编者的话”)、“内容提要”以及书评等,按规定填发各项通知单和发稿单,认真通读并按期退回书稿校样,对来稿及时提出采用或退稿意见,了解读者对图书的反映,提出重版书的建议等;助理编辑要做好编辑的助手,在编辑的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组稿、处理来稿、整理加工稿件、校对等。 1985年6月,为了提高书稿质量,完善编辑岗位责任制,安徽省出版总社制发了《关于编辑定额管理和发稿质量的暂行规定》,要求编辑和审稿人员要认真把好书稿的质量关。责任编辑应消灭书稿上政治性和知识性的错误,作文字上必要的加工,力争消灭编排上的技术性错误,做到齐、清、定发稿;复审人必须通读送审稿,消灭政治性、知识性和编排技术性错误,及时复审定稿,不延误发稿;终审人主要职责是审查书稿是否达到出版水平,掌握方向,从书稿内容上把关,并及时签发书稿。 1989年6月,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制定了《关于提高图书质量的规定》,更加明确地提出要“坚持书稿三审制”。责任编辑必须认真做好书稿编辑加工整理工作。切实解决书稿中的政治性、知识性、技术性及体例结构等方面问题;改正语法修辞和标点符号使用上的错误、错别字、杜撰的简化字;核对引文典故、史实、年代、数据、人名、地名等。做到齐、清、定发稿。复审人必须通读送审稿,对书稿提出具体复审意见,解决初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复审稿件。终审人主要职责是复查书稿的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是否具有思想性、科学性,有无政治性和知识性等错误,从书稿质量上把好关,及时签发书稿。至此,“三审制”更加趋于完善、规范,对提高图书质量起到了保证作用。 二、审读 图书审读是出版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便于对图书出版工作进行监督的宏观指导,1989年6月,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建立了图书审读组和审读员制度,以了解图书的内容,掌握出版动态,研究图书出版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审读人员负责对所审读的图书作出全面分析,提出综合性的审读意见,并综合审读撰写表扬或批评文章,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及时向各出版社通报图书审读情况,并定期向省委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提交综合审读报告。同时还将图书审读结果作为对编辑人员进行考核和图书评优的依据。 1993年4月,为加强对审读工作的管理,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制定了《安徽省书、报、刊审读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图书审读范围:1、本省各出版社当年出版的新书,审读品种不超过当年新书总数的8%。重点是由省局确定的重点图书和有可能参加省级以上评奖的图书;在思想政治内容和学术质量上需要复核和检查和图书;读者面广,尤其是规范性的学生读物。2、在书刊市场上收缴的出版物中,有色情、淫秽的内容需要审读的图书。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健全了审读组织,成立了有关局领导和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图书审读领导小组,建立了专职审读员和业余审读员制度,设立了审读办公室(非常设机构)。专职审读员由省局缓退和返聘的干部担任,同时聘请一批专家、学者担任业余审读员。专职审读员和业余审读员的条件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审读能力,长期在新闻出版、宣传、理论界工作。专职审读员为审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审读由职能处室提供的图书,综合审读报告;对有争议的图书进行复审和鉴定;定期研究和分析审读情况及图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编印《书报刊审读简报》;建立审读档案。审读领导小组成员和审读员一年调整一次。审读的具体操作程序一般是:首先,由各职能处室于年初制订出审读计划,提出审读重点,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样书,定期送交审读办公室。其次,专职审读员每月提交专项或综合审读报告一份,每季度撰写一篇图书述评,每半年对图书情况进行一次分析;业余审读员原则上每审读一种图书,提交专项或综合审读报告一份。最后,审读办公室整理审读报告、编印审读简报(两个月编印一期);建立审读档案,定期向安徽省新闻出版局档案室移交。 1994年,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对审读工作更加重视,将其作为“抓总量、抓结构、抓导向、抓效益”,实现新闻出版工作阶段性转移的重要保证措施,于同年7月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切实加强了审读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审读办公室的工作,聘请精通出版业务的高级专家负责,具体承担审读的组织工作、审读简报的编写和审读情况的综述。二是在重点对图书内容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进行审查把关的同时,组织专家对皖版图书的差错率进行抽样审读检查。省局根据专家们的检查意见,对获优质品的出版社和责任编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图书,责令停止发行,找出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三是发挥职能处室的作用,将审读作为职能处室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各有关职能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四是在各地市建立审读组织,由当地党委宣传部领导,业务受省新闻出版局审读领导小组指导。五是维护审读权威,要求各出版社必须尊重审读意见,对审读员提出的图书出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加以改进。审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对提高安徽图书编辑出版的整体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