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1985年8月,安徽省出版总社为落实各专业出版社向安徽省出版总社的承包方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实行编辑定额管理和质量管理。分政治、理论、文艺、文史、少儿、理工、医卫、教育理科、农业、科普、教育文科等不同类别,明确规定编辑、助理编辑、封面设计、校对和编务人员的任务与定额。对编校质量好、超编幅度大、成绩突出的编辑和编务人员,经总社考核、批准,提取一定数量的超编费;审稿人(含二审和终审)的定额、字数按各出版社分工情况,参照编辑定额确定。对无正当理由而不能完成工作定额的,酌情扣发编辑、校对、封面设计、编务和审稿人员的奖金;因重大政治性、知识性错误造成损失的,酌情扣发责任编辑和审稿人的超编费或奖金,直至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编辑、校对、封面设计、编务等工作的定额、质量及其奖惩的考核,由所属部门的领导人承担;二审对一审的书稿加工情况,如书稿加工的难易程度、编辑加工的精度和差错情况等,认真写出评语;终审对一、二审均照此办理。各专业出版社的超编付酬须经总社审计后兑现。编辑定额管理和书稿质量管理制度的实行,对进一步完善编辑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图书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1988年9月,经安徽省出版总社和安徽省财政厅双方协商决定,从1988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三年内,安徽省出版总社系统实行“上缴所得税递增包干”办法。在承包任务中,明确规定了指标,要求各出版社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保证图书出版的数量和质量,皖版图书以1987年884种为基数,每年递增3%,优秀图书的比例不得低于总种数的15%,再版书不得低于出书总数的15%。对安徽省出版总社完成承包任务情况,每年年终由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共同考核;对总社所属二级单位,由总社和安徽省财政厅共同考核,实行奖罚。 1991年12月,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安徽省出版总社经充分协商决定,从1991年1月1日起至1993年12月31日止,继续对安徽出版系统实行“上缴所得税包死基数,超收分成”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间,总社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繁荣”的方针,优化选题,调整出书结构,提高图书质量,多出好书,更好地贯彻出版工作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承包期间,按合同规定,应出版图书3900种,皖版图书出书品种每年(包括重版书)不低于1300种。其中,对列入“八五”计划的100种(套)重点选题的图书,应按计划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优秀图书比例不得低于出书总数的15%,重版图书不得少于出书总数的15%。图书出版的社会效益指标由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出版总社负责共同考核。对完不成规定指标的,相应扣减其效益工资和资金免税限额;如出版非法出版物(如宣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读物,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的图书),在及时查禁的同时,视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并相应扣发其效益工资或奖金。 1992年,为解决经营承包中经济效益指标在考核时便于操作,而图书编辑出版的社会效益指标在具体操作过程往往不易掌握的问题,安徽省出版总社出台了《经营承包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对出版社的社会效益指标作了进一步明确:1、出书方向:坚持党的出版工作方针,在专业分工范围内图书结构合理,能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需要,遵守出版政策、法规,不出版有政策性差错和淫秽色情、宣扬封建迷信等出版物,不违反协作出版规定。2、出书品种:完成承包的皖版书品种数量和图书所产生的使用价值情况。3、出书质量:优秀图书获奖情况,重印、再版图书种数及重印、再版率。4、重点图书:是否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重点图书和学术著作的出版。5、图书出版周期:图书编辑、印制所需的平均时间与上年度相比较情况。在承包期间,按年度考核。考核首先由各经营承包单位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照承包合同的考核指标和要求进行自评,并将完成情况向总社申报。经总社审计部门进行内审后,经营承包工作小组会同安徽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考核。 1994年2月,在安徽省出版总社第二轮经营承包完成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出版改革,促使安徽出版事业逐步实现走重质量和效益发展的道路,实现由总量增长型向优质高效型转移,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决定,在出版系统内部实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并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科学地细化、量化了图书出版社会效益的考核指标,主要是:1、严格遵守编辑出版各项管理规定,坚持按专业分工范围出书,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出书计划,注重形成本社出书特色。2、年出书品种控制在新闻出版署核定的年书号使用总量内。其中,重版书(含重印书)不少于全年出书品种总量(含重印书)的一定比例(根据各出版社具体情况而定,下同)。3、重视出版物的审读及宣传评价工作。自行组织审读的图书不少于新书品种总量的一定比例(教材、教辅图书除外);在省(含省级)以上报刊宣传评介的图书不少于当年出书品种总量的一定比例。4、按时保质完成重点图书的出版,保证学术著作不少于新版书品种总数的一定比例。5、依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标准检测图书,编校合格率应达到99%,其中优秀品率为25%。6、优秀图书不少于当年出书品种(含重印书)总数的一定比例。优秀图书参考标准:一是获省以上图书奖的图书;二是社会效益好,多次再版累计发行量5万册以上(含5万册)的畅销书(中小学教材、教辅系列图书除外)。经前次考核后,如以后年度发行累计又达5万册以上者,可再次计为优秀图书;三是达成版权贸易,或与外商合作出版的图书,或被译成其他语种出版的图书;四是被指定为省以上读书活动主题图书或被国家教委指定为大中专院校教材和教辅用书的图书;五是在学术上有创见,或在艺术上有创新的图书。与此同时,还规定了图书出版的否决指标:1、擅自出版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物;2、违背出版管理规定,有“买卖书号”等行为;3、出版被国家、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为泄密,或有政治性错误,有淫秽、色情内容,格调低下而明令禁止的出版物。否决指标被称为“高压线”,只要“踩上”其中任何一条,所有奖励兑现、工效挂钩均被取消。实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既是安徽出版系统继前两轮承包之后深化出版改革的一项主要举措,同时也使安徽图书编辑出版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二、评优 1985年11月,为了提高图书质量,表彰和鼓励工作成绩突出的编辑和出版工作人员,进一步激发为两个文明建设多出好书的积极性,安徽省出版总社和安徽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每年举办皖版优秀图书和优秀装帧设计等项评选活动。 图书评选范围是:凡当年见书,过去未参加过评选的图书;当年度的重版书也参加评选,但必须是过去未曾获过奖的。 推荐参评的图书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自然和社会科学论著;2、有较高参考价值,对积累文化有贡献的工具书、资料书、文献等;3、有较高思想、艺术水平的文学、艺术书籍;4、内容有所创新,受到广大读者称赞的,对两个文明建设有贡献的普及读物(含一般理论读物、思想教育读物、青少年及低幼读物、科普读物和应用技术读物);5、有良好社会效益、印数较大的畅销书。 推荐参评优秀装帧设计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设计思想新颖;2、有较高的艺术水平;3、有较强的时代感;4、能形象地反映图书的内容;5、较成功地运用各种新型装帧材料。 安徽省出版总社图书评委会是评选优秀图书和优秀装帧设计的组织,负责领导评选工作,其成员每年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图书评委会的具体日常工作,由安徽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办理,总社总编室(后为图书处、出版发行处)配合。 推荐、评选优秀图书和优秀装帧设计的要求和方法是:1、专业出版社上报参评图书总数,为本社当年出书总数的10%,参评优秀装帧设计总数为当年度出书总数的5%。2、各专业出版社要对参评图书和封面设计进行初评后,推荐上报。3、被推荐的图书除要上报样书外,还要上报必要的附件材料,认真填报《申请表》,以便于评委会评审。4、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即各专业社初评、推荐,总社评委会组织审读、评议、决评。5、优秀图书和优秀装帧设计分一、二、三等,一、二、三等的数量分别占中选图书的20%、30%、50%。对中选图书和装帧设计责任编辑和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