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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

第四节 职业中毒防治


一、工业职业中毒及防治
建国前,工业职业中毒情况不详。建国后,省内工业职业中毒主要是铅、苯、汞、三硝基甲苯和有机磷中毒。1957年和1959年,省卫生防疫站先后两次对合肥市6家印刷行业的165名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轻度铅中毒5例;工作车间空气中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44倍。1960年,省卫生防疫站相继同芜湖市、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和安徽医学院协作,在芜湖造船厂、玻璃厂、汽车修理厂计检查90名喷漆工人,发现19例疑似苯中毒患者;在合肥市模型厂、农药厂的34名苯接触工人中,发现3例慢性轻度苯中毒,5例疑似中毒患者。
1979年,安徽省职业病诊断组成立,负责全省职业病例的确诊和治疗的技术指导。该年至1981年,全省共由112个单位组织32个工业卫生普查队。据综合普查资料,铅中毒主要分布在冶炼和蓄电池行业;苯中毒主要分布在喷漆、油漆、化工、皮革、橡胶行业;疑似汞中毒,主要分布在仪表、冶金行业;有机磷中毒,主要分布在农药生产、加工和包装工人中;三硝基甲苯中毒,主要分布在煤炭和化工部门。此外,还在全省进行了锰、氟、铬、氯乙烯、甲苯、二异氰酸、醋酸乙酯等毒物的专项调查。通过普查和专项调查,对毒物浓度超过标准的单位提出了改进生产工艺、加强防护、降低毒物浓度等措施;对查出的中毒和疑似中毒者均分别作了适当的安置和治疗。
二、农药中毒及防治
60~70年代,全省有机磷农药中毒事故时有发生,资料不详。1980年以后,农村实行产承包责任制,农药由过去生产队统一购买、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变为农户自行购买和保管使用,农药中毒事故有所增加,据统计,1980~ 1983年4年中,全省因生产使用农药.中毒36824人,死亡546人。中毒高峰季节为每年的7~9月。
安徽省1980~1983年农药中毒情况见表
1963年起,省卫生防疫站先后在巢县炯炀河、萧县黄口、东至大渡口等重点产棉区进行农药中毒调查和农药中毒防治研究。而后总结点上的经验,编印宣传资料发往全省农村。省卫生厅并与省农业、供销、公安等部门联合,深入贯彻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农药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农药的销售、保管和中毒个案报告制度,组织各级医疗单位积极抢救中毒患者,控制中毒和死亡事故的发生。1984年5月,在安庆召开全省农药中毒防治经验交流会,推广江苏大丰县的经验,实行农村植保专业组织承包治虫,推广农药使用专业化。此后,农药中毒人数有明显减少,1985年统计,全省仅发生农药中毒505例,死亡4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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