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行情况 疟疾(M alaria)古代称之为“瘴气病”,病原为疟原虫,以按蚊为传播媒介。安徽民间俗称“痹寒”、“打摆子”,久已流传“涝得痹寒旱生痢”等俗语。 民国25年(1936年),国民党军队在河南花园口决堤,造成淮北地区连年水灾频发蚊虫大量孳生,加之战争环境下人口流动性大等因素,致疟疾在全省连年大流行,但建国前的流行资料不详。 建国后,安徽为全国重点发疟省之一。至1985年,每年均有疟疾流行。其中,1951年马鞍山矿区居民发病率高达33.7%;同年9、10月全椒县发生恶性疟流行,全县23万多人口,有21000人患疟疾。1952年,60个县、市调查2383478人,患疟疾人数549056人,患疟率为23.04%;各地发病率分别在10~40%之间。1960年秋阜阳、宿县两地区大面积间日疟暴发流行。阜阳专区10个县发病3994650人,宿县专区8个县发病2377076人,发病率一般在50~60%,高的达70%以上。1963年,宣城、郎溪、广德和南陵4县发生以恶性疟为主的暴发流行,并向周围的泾县、芜湖、当涂、繁昌等县蔓延扩散;该年芜湖地区疟疾发病248362人,占全省同期发病总数1016234人的24.44%。 “文化大革命”初期,疟疾防治专业机构撤销,业务人员下放,疟疾防治工作中断,传染源不断积累扩散,导致1970~1972年连续3年的暴发流行。阜阳、宿县两地区1970年病数占全省疟疾发病数63.57%,大批劳动力罹患疟疾,以致影响秋收秋种。遵照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指示,1974年起苏、鲁、豫、皖、鄂5省联合防治疟疾(以下简称五省联防)1976年后,安徽疟疾发病率除1977、1980、1981年稍高于2%外,其余各年的发病率均在1.5%以下。1950~1985年全省疟疾发病人数、发病率、死亡人数详见表 ![]() 二、流行特点和流行季节 安徽属中低度疟区,各地均有疟疾发生。淮北平原为间日疟流行区,以中华按蚊为传播媒介,发病率一般在10%以下,人群免疫水平低,常可发生疟疾流行,地势低洼地区常可发生暴发流行。江淮丘陵区多间日疟,部分地区有恶性疟存在,发病率在10~15%之间;优势蚊种为中华按蚊,分布广泛,大部分县有嗜人按蚊;条件适宜时,此类地区可发生疟疾暴发流行。大别山区深山区发病率较低,其外缘地区与江淮丘陵区相似。皖南山区以间日疟为主,70年代以前,存在恶性疟和少量的三日疟;此地区中华按蚊分布普遍,部分县有嗜人按蚊分布,发病率较高,但分布不均,发病率一般在15%左右;由于居民免疫力不稳定,当流行条件适宜时,可引起暴发流行。1973年以来,疟疾发病的地理分布有所改变,淮北平原发病率高,以阜阳地区发病率最高(1974~ 1977年发病率逐年分别为3.72%、4.97%、5.58%、7.75%),皖南和大别山区次之,中部丘陵地区最低(如安庆地区1974—1977年发病率在1.42~0.94%之间)。 恶性疟,民国时期在皖南地区普遍发生,黄山周围各县一直流行不断,江淮地区巢县一带亦有流行的记载。建国后,沿江及江淮丘陵地区陆续发现恶性疟,多呈散在性发病,有时也呈局灶性暴发,但每次均以间日疟、恶性疟混合流行,而以恶性疟为主。如1951年9-10月份全椒县疟疾暴发流行,因恶性疟发病而死亡401例,血检原虫阳性者,恶性疟占74.7%。1963年皖南宣城、广德、郎溪和南陵4县发生以恶性疟为主的暴发流行。1962年1963年,广德县医院收治的疟疾病人中恶性疟患者占94%以上。1964年,恶性疟流行面扩大,滁县地区8个县均有发生,8个县血检原虫阳性462例,恶性疟占37.67%。70年代,六安地区霍山、霍邱、金寨、舒城、寿县等县也发现恶性疟流行。1974年疟疾流行期霍邱县白庙乡马鞍队人群恶性疟带虫率达43%;同年,安庆地区的潜山、桐城县亦有恶性疟局部流行。1981年调查,舒城县芦镇乡黄柏村前后湾队居民恶性疟平均带虫率为44.9%,1980~1985年全省恶性疟计发病2142例。1951~1985年全省恶性疟流行范围见表5—3—17(缺1955、1956、1966~1973年资料)。 建国后调查,安徽蚊类计8属75种,其中按蚊属16种,传播疟疾的媒介主要为中华按蚊和嗜人按蚊。1976~1979年,分别在皖南、江淮之间和淮北地区39个县150个点,调查嗜人按蚊传播恶性疟的作用(以公社为单位),发现有嗜人按蚊分布的有17个县50个点,加以前调查存在嗜人按蚊的县份,全省计28个县有嗜人按蚊分布,其中皖南10个县江淮地区17个县及淮北地区的阜南县。嗜人按蚊主要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地区,这些地区均曾发生过恶性疟流行。1982年7~9月,在舒城芦镇公社进行按蚊人工感染恶性疟原虫实验,计实验9批,有8批按蚊胃感染,嗜人按蚊和中华按蚊平均卵囊感染率分别为27.9%和11.3%;有6批嗜人按蚊和3批中华按蚊发现腺感染,其子孢感染率分别为10.9%和3.0%,二者均能感染恶性疟原虫,以嗜人按蚊敏感性高。安徽北纬25~33度间的恶性疟媒介主要是嗜人按蚊。鉴于安徽居民夏季多赤腿露背及野地露天夜宿,故易被蚊虫叮咬而感染疟疾。 据历年流行资料,全年各月均有疟疾病例发生,但发病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主要集中在秋季(8~10月)。以1977年为例 ,8~10月发病人数约占当年全年发病人数的65%。80年代初,发病人数逐年大幅度下降,病区主要集中在江淮之间即北纬32~33度的滁县、巢湖、六安等地区和合肥市,这些地市每年发病人数约占全省发病总数的70%。图 ![]() 三、防治措施 1951年9、10月,全椒县疟疾暴发流行,由华东医防总队、东南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前身)、省防疫大队等单位组派医务人员计247人前往该县救治病人,到11月初计治愈24807人。1952年8月,省抽调中级卫校师生1009人,利用暑期到全椒开展抗疟工作1953年,省卫生厅调省第一、第二卫生工作大队全部人员120人,全椒疟防站27人,合肥、芜湖卫生防疫站9人,分别赴广德、全椒、桐城、贵池、怀宁、舒城、霍邱等地进行防治与调查。省卫生厅又调拨抗疟药阿的平片134.5万粒、盐酸奎宁针剂0.8万支、磺胺胍定片5万粒配发各地免费治疗。当年,省第一、第二卫生工作大队等共抢救治疗病86722人1958年,安徽各地灭蚊成效显著,降低了蚊媒的密度;同时对疟疾进行了普查普治,发病率由1951年的10.36%,降到1958年的0.63%,控制了局部暴发流行,部分县如界首、肥西等县疟疾发病得到基本控制。 1970年10月,在合肥召开全省“四病”(疟疾、丝虫病、钩虫病、钩端螺旋体病)防治会议,会后,各地重建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建立1400余人的疟防专业队伍。1971年11月,又召开了全省“四病”防治会议,要求摸清患疟病人,认真做好休止期病人和现症病人根治做好预防服药工作。1976年6月,省卫生厅建立“疟疾防治办公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安徽省疟疾防治工作暂行办法》,于1977年4月发至各地实施。1978~1985年省卫生防疫站在合肥、宿县、桐城、庐江等地开办各类疟防培训班计56期,受训者为各地卫生防疫人员和区乡卫生人员计1607人。1985年3月,各地、市、县相继成立疟防领导机构防治经费主要由省财政解决。从1974~1985年,省财政共安排疟防专用经费5000万元 〔省际联防〕 1965年,经国家卫生部批准,淮北的宿县、阜阳两地区加入冀、鲁、豫3省疟疾“歼灭战”联防;1966年广德县参加3省(浙、苏、皖)5县(溧阳、长兴、宜兴、安吉、广德)恶性疟联防。1974年起,实行苏、鲁、豫、皖、鄂5省疟疾联防,开展大规模群众性防治工作,采取了“两根治(休止期和现症病人根治)一预防,大力开展灭蚊”的综合性措施。1977年12月和1984年4月,安徽先后在芜湖、合肥主持两次5省联防会议。5省联防后,安徽疟疾发病大幅度下降。1985年比1974年下降了86.5%。1985年疟疾年发病率以县(市)统计,1/万的有3个,1~4.9/万的有17个,5~9.9/万的有11个,10~99/万的有39个,100/万以上有17个。发生恶性疟的县(市)1984年17个,1985年12个。除上述联防外,70年代以后,天长、来安、嘉山3县和江苏省毗邻的盱眙、金湖、泗洪、六合、江浦5县,阜南、霍邱县与河南省固始、淮滨县先后分别组成恶性疟联防;省内12个市自筹经费组织市际疟疾联防。 〔药物预防〕 1972至1980年,在疟疾重点流行区采用乙胺嘧啶全民预防服药,氯喹、伯氨喹啉全民休止期根治(以下简称“两全”)。规定每年流行期7~10月份预防服药,翌年1~3月份进行休止期根治。1972年全省服药1500万人次,之后,服药人次激增,其中,1974年阜阳地区服药率为80%以上。1979~1980年,阜阳地区采用乙胺嘧啶加食盐(即在食盐中加一定浓度的乙胺嘧啶,在吃盐的同时也服用了乙胺嘧啶)进行预防的措施,压低了流行高峰1980年起,逐步停止使用“两全”措施,调整为重点人群服药,加强现症病人的管理等措施。1974~1985年全省计有2亿多人次接受了抗疟预防或治疗,详见表 ![]() 〔疫情监测〕 1956~1958年,省卫生厅在桐城县大关区设点开展防治和流行病学调查;1976年,在利辛县马店公社建立疟疾流行监测点(初属5省联防监测点,后改县管);1981年先后在桐城县吕亭乡柿树村、歙县王村乡、来安县十二里半乡和水口乡、六安县城北乡和卅铺乡宁国县港口乡、全椒县十字乡、宿县刘合乡等地共设7个点,常年系统地进行疟疾疫情、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人群带虫率、新生儿感染率、蚊媒密度生态及地貌、水文与疟疾发病率关系等多项目的综合性纵向监测,以指导全面防治工作。1978年起,每县设3~4个疟疾镜检站,由区、乡卫生院管理,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镜检,每张血片国家补助0.1元。1978~1985年全省疟疾防治血检计6189449人次,详见表 ![]() 〔灭蚊〕 1960年前,安徽曾采用水稻田养鱼和间歇灌溉与定期流水灭蚊、敌百虫烟熏灭蚊等措施,并使用野生植物和六六六石膏砖剂杀灭蚊幼虫,均收到一定效果。70年代仍沿用以上措施。 1984年起,重点在恶性疟流行地区进行药物灭蚊。1985年有16个县市开展DDT室内滞留喷洒(每平方米用2克DDT)。喷洒的方法是以自然村(少数以乡)为单位进行疫点处理,总计有90个乡186个村437个自然村12715户,其中人房42446间,畜房(包括厕所)6783间进行了喷药处理,喷洒面积为4902275平方米。历年灭蚊药用量、灭蚊药物喷洒效果及灭蚊喷洒面积等情况,分别详见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