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行情况 丝虫病(Filariasis)是由班氏丝虫或马来丝虫在人体血液中寄生而引起的慢性疾病。 元人张子和所著《儒门事亲》中,对江淮之间流行丝虫病的情况曾有记叙;明朝歙县人江所著《名医类案》、清朝芜湖人顾世澄所著《疡医大全》均记有丝虫病例。民国时期安徽流行丝虫病的情况不详。 50年代初、中期,省卫生防疫站用血清学检查方法(以下简称检),抽样调查23个市县,居民血检平均微丝蚴率为11.95%(51974/434812)。1958年10月至1959年6月在8市67个县血检23428122人,查出微丝蚴血症者2301262人,微丝蚴率为9.82%1961~1964年,又在38个市县血检1044904人,查出微丝蚴血症者97389人,微丝蚴率为9.32%。1972~1973年3月,全省进行第二次普查,共血检23372940人,查出微丝蚴血症者1568742人,微丝蚴率为6.71%。1976~1979年在39个市县血769790人,查出微丝蚴血症者23509人,微丝蚴率3.05%。1980年,全省共抽样调查518485人,查出微丝蚴血症者14386人,平均微丝蚴率2.77%。此次调查各地居民微丝蚴阳性率情况详见图5—5—1。据此次调查资料,全省82个市、县,都有丝虫病流行。微丝蚴率小于1%的有26个市县,占全省市县总数的31.71%;微丝蚴率为1~5%的有36个市县,占43.90%;微丝蚴率为5~ 10%的有15个市县,占18.29%;微丝蚴率为10~ 15%的有5个市县,占6.10%。中度流行区(即微丝蚴率在5%以上)多在淮北及沿淮地带;低度流行区(即微丝蚴率在5%以下)分布于皖南、江淮之间的中部与南部,而黄山市、潜山县为中度流行区。 亳州、界首、太和、涡阳、蒙城、利辛、临泉、阜南、砀山、萧县、宿县、灵璧、泗县、来安、全椒、天长、定远、凤阳、嘉山、濉溪、五河、怀远、休宁等县和芜湖、蚌埠、淮南、淮北、滁州、宿州、阜阳等市计30个市县流行班氏丝虫病;金寨、霍山、肥西、和县、怀宁、潜山、望江、黟县、祁门、石台、广德、郎溪、当涂等县和六安、黄山等市计17个市县流行马来丝虫病;两种丝虫病混合流行的有颍上、霍邱、寿县、舒城、含山、无为、庐江、桐城、岳西、太湖、宿松、枞阳、东至、泾县、宁国、绩溪、歙县、长丰、肥东、青阳、南陵、繁昌、铜陵等县和安庆、合肥、宣城、巢湖、铜陵等地市计29个市县。病人以感染一种丝虫为多见,但两种丝虫同时流行的寿县、含山、岳西、绩溪、铜陵县和安庆、宣城、铜陵等地市的为数极少病例中发现有病人同时感染两种丝虫现象;阜阳、凤台、固镇、六安、芜湖县和马鞍山市,流行虫种未鉴定。 丝虫病系由蚊子传播。1951年9月中央卫生实验院华东分院与上海第一医学院在淮南矿区血检居民913人,查出班氏微丝蚴血症者40人(占4.3%),捕捉解剖当地人宅内淡色库蚊175只、中华按蚊130只,发现蚊体内感染有微丝蚴的阳性蚊,前者3只(占1.9%),后者16只(占12.3%)。1953年刘维德氏在霍邱地区血检居民139人,查出班氏微丝蚴血症者12人,马来微丝蚴血症者18人。1958年8月安徽医学院在舒城解剖从丝虫病人家捕捉的中华按蚊956只、三带喙库蚊5014只,发现中华按蚊体内有感染性成熟期幼丝虫的15只,占阳性蚊数的57.59%;三带喙库蚊感染性成熟期幼丝虫的25只,占阳性蚊数的23.58%。 1977~1979年,省卫生防疫站对19个市县的中华按蚊、嗜人按蚊的分布及传播丝虫病的作用进行调查,调查所捕捉的人宅内的中华按蚊、嗜人按蚊,自然感染幼丝虫都是来自人体的。此次调查所获得的中华按蚊、嗜人按蚊幼丝感染情况资料详见图 ![]() 二、流行特点 1958年8月、1959年,安徽医学院、淮南矿务局卫生处分别对7例马来微丝蚴病人和不同作息时间的30例早期班氏丝虫病人末梢血液中微丝蚴在每天不同时间中出现的条数进行观察,观察结果见图 ![]() ![]() 三、防治措施 1955—1959年,对不同剂量海群生治疗班氏丝虫病的疗效进行多次试验,试验结果见表 并进行小剂量海群生诊断早期丝虫病试验,结果与血检基本符合。自此,安徽一直采用海群生治疗此病。据1958年10月至1959年6月统计,全省累计治疗111139人。1970年,全省有80个市、县开展丝虫病查治,至1973年3月计治疗1371078人。197年6月至1979年10月,省卫生防疫站先在霍邱县户胡乡桃花行政村和怀宁县小市乡试用海群生药化食盐(以下简称药盐)治疗马来丝虫病人,治疗前微丝蚴率分别为11.65%和6.3%,实施2个疗程药盐治疗以后微丝蚴率分别下降到0.85%和0.57%。服用药盐比单纯服用海群生方便,反应率小,病人易于接受。据1976~1979年统计,有39个市、县计治疗13481人。1980年以后,全省普及药盐治疗。据1980~1985年统计,全省有35个市、县开展查治,采取按乡总人口数的10%整群抽样查血办法,检查结果居民感染微丝蚴阳性率在2%以下的有23个市、县,阳性率在2~5%之间的5个市、县,阳性率大于5%的7个市、县。至1985年底,全省有祁门、休宁、黟县、石台、宿松等县和屯溪、蚌埠等市计个市、县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以行政村或城市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微丝蚴检出率在1%以下)。对丝虫性象皮肿(因丝虫病使皮肤淋巴管阻塞,淋巴液潴留,引起组织过度增生,患处皮肤变得非常粗厚,形似橡皮,故名。多见于下肢)治疗,1958年,省地方病防治所对舒城县56例“象皮腿”病人按发病年限及患病程度分为5组,每组都以针刺为主兼用其他药物与物理方法治疗,均有一定的早期疗效。尤其在治疗的第1~2周内的效果非常明显,腿围消失4厘米以上者有29例,占观察病人总数的51.8%。1970年省卫生防疫站和怀远县防疫站在怀远县河溜乡用象皮肿注射液治疗33例丝虫性象皮腿,注射液配方主要有大白防己、黄柏、百部、木瓜、牛膝、苍术、威灵仙等8味中草药,治疗有效率60.0%。 1982年以前,查治丝虫病的经费从全省卫生防疫费中开支。1982年起,省财政每年划拨160万元为地方病防治专款,丝虫病防治经费从专款项下列支。1982~1985年全省用于丝虫病防治的专款近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