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防 安徽的和县、当涂、天长、宣城、马鞍山市与江苏省江浦、溧水、江宁、高邮、高淳县相连;广德、郎溪县与江苏省宜兴、溧阳、浙江省长兴县毗邻;宿松县与湖北省黄梅县接壤。这些地区均属血吸虫病流行区,由于行政隶属关系等问题,这些省际毗邻地区灭螺工作曾出现过不协调。70年代以后,上述毗邻地区相继开展了联合防治。1974年,苏、浙、皖3省的宜兴、溧阳、长兴、广德、郎溪5县在溧阳召开会议,制订联防规划和方案,至1981年共召开9次联防会议。到1985年,联防区域灭螺工程投工27万个,消灭钉螺面积近714万平方米,使毗邻地区有螺面积减少98.1%,治疗病人6685人,使病情下降99.9%,扩大耕地48公顷,调整插花田31公顷,解决了多年遗留的边界地区灭螺难题。和县与江苏江浦县于1972年开始联防,一直坚持互通情报,相互支援,毗邻地区疫情逐年减轻。此外,宁国绩溪两县与浙江临安县,宿松县与湖北黄梅县,东至县与江西彭泽县,马鞍山市与江苏江宁县等,都分别开展了区域联防或专题协作活动。1962年,全国血研会组织安徽与湘、鄂、赣、粤5省开展了江、洲、湖滩灭螺科研协作1972年开始,皖、湘、鄂、赣、苏5省开展江、洲、湖滩防治对策研究协作,并于1975年正式成立组织,各省轮流值班。1977年3月,第3次协作会议在安徽省东至县召开,与会人员察看了安庆、池州、宣城、巢湖4个地区11个县、市的江、洲、湖滩灭螺现场。1985年在安徽进行协作工作总结。同年中央血防办公室召集苏、皖、赣、湘、鄂5省血防办公室主任在扬州开会,成立了江、洲、湖滩联防协作组织,以毗邻县、市为单位,划定联防片和联防小组。 省内县与县(市、场)毗邻疫区以及区、乡之间交错地带的灭螺,由上一级血防主管部门主持或相互自行组合开展联防协作。许多地区都组织非疫区的干部、群众支援疫区灭螺。 二、部门协作 安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得到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农业部门始终坚持把耕牛血吸虫病的防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建立了专业防治队伍,并结合生产,在平整土地、开荒垦种、积肥、绿化、蓄水养鱼的同时,都紧密结合消灭钉螺。水利部门坚持执行省委1956年提出的兴修水利必须结合消灭钉螺的指示,规定兴修水利与消灭钉螺要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优先安排与消灭血吸虫病有关的水利项目,还拨出大量资金,支持灭螺水利工程。交通运输部门多年来为血吸虫病流行区运送了大批药品、器材,仅运五氯酚钠就有2万多吨,还加强了港口及船舶的粪管。商业部门和疫区教育部门、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也都做了大量工作。 1955~1958年,先后有上海、山东、辽宁、吉林、天津、北京、广西等省市自治区医疗队以及中央防疫总队共574人到安徽支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70~1976年驻安徽的解放军各医院共派出血防医疗队28个。省内各级卫生部门和医学院、校不断派出医疗队支援疫区查病治病。1955~ 1978年省、地、市以上近百个医疗单位共派出血防医疗队400余个,有12000多名医务人员参加过防治和科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