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儿童保健

第四节 婴儿死亡调查


1977年,安徽省参加全国12省市0~14岁儿童死亡回顾调查协作组。据合肥市和长丰、涡阳、绩溪3县1974~1976年出生的婴儿死亡回顾调查资料,合肥市婴儿死亡率为13.80‰,长丰、涡阳、绩溪县分别为28.56‰、74.34‰、32.51‰。死亡原因,长丰、涡阳以新生儿破伤风为首位,合肥、绩溪以肺炎为首位。1980年,铜陵、合肥、蚌埠市调查,婴儿死亡率分别为11.5‰、16.56‰、43.45‰。新生儿窒息、肺炎、早产、败血症、新生儿出血、先天畸形、先天性心脏病等为死亡的主要原因。肿瘤在幼儿时期也有发生。据1981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安徽省婴儿死亡率为30.87‰。1985年,蚌埠、安庆、马鞍山市和固镇、庐江县进行了婴儿死亡调查,调查结果,婴幼儿死亡率分别为22.62‰、23.87‰、14.19‰,28.97‰、29.89‰,与50年代初各地抽查的婴儿死亡率214~325‰相比,有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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