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孕 1956年,全省各地先后召开避孕技术座谈会、报告会,开展避孕知识宣传。是年下半年,合肥、蚌埠、芜湖、安庆、阜阳、六安、淮南、灵璧、肥东、滁县、和县、宣城12个市县的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站,设立避孕门诊15处,进行避孕技术指导和避孕药物试验。1957年开展节育试点的市、县增加到20个。当时,城市有30%、农村有10~20%育龄妇女有避孕要求。但仍有众多育龄妇女不愿采取避孕措施。为此,《安徽日报》先后发表两篇社论,宣传避孕。芜湖、淮南、怀宁、东流、枞阳、霍邱、巢县、歙县、蒙城、亳县、阜阳11个市、县分别成立避孕推行小组。各地医疗和保健机构普遍开展避孕技术指导。合肥市当年接受避孕指导的1397人。1958年,全省培训避孕技术指导员1360人。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期全省使用的避孕工具有避孕套、子宫帽、节育环等。避孕套为主要避孕工具。 1962年12月,国家卫生部下达《关于进一步开展避孕知识宣传与技术指导的通知》全省避孕指导门诊发展到312处,其中县以上90多处。避孕药具供应点除各地中西药门市部外,百货商店、医院、保健站、接生站和接生员均代售避孕药具。部分城市医院、保健院实行全日避孕门诊。1964年,省卫生厅、省科委要求城市重点推广放置避孕环,农村大力提倡使用避孕套避孕。为确定避孕环在宫腔内的准确位置,便于临床诊断环异位,1970年,蚌埠医学院妇产科副教授谢荣诚研制成功“I型宫腔指示器”,1983年又改制成“Ⅱ型分叉式宫腔指示器”。药物避孕始用于60年代中期。全省育龄妇女推广使用口服避孕药Ⅰ号、Ⅱ号。70年代后期,全省逐步推广使用长效复方18甲、避孕针Ⅰ号、探亲避孕丸、事后避孕药,效果更为理想。局部使用的避孕药有避孕膏、避孕栓、避孕膜等。 二、节育手术 〔男性绝育手术〕 据1957年53个市、县统计,施行输精管结扎771人。之后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育龄男子自愿实行结扎手术。 〔女性绝育手术〕 据1957年53个市、县统计,施行输卵管结扎554人,之后,女性绝育手术一直沿用此法。1972年11月,在蚌埠召开的节育技术经验交流会,推广小吊钩取管法和指板法取管法结扎输卵管。1978年,蚌埠医学院妇产科教授谢荣诚、副主任医师于举华研制成功“输卵管银夹”,同样可达到避孕目的,但未在全省普遍应用。 〔人工流产、引产〕 据1957年53个市、县统计,全省人工流产为210人。1963年前,省内使用人工流产方法是刮宫或钳刮。1963年,合肥市妇婴保健院、省立医院、芜湖弋矶山医院,对要求终止妊娠的10周以内的孕妇开始采用负压吸引术流产。1965年,省卫生厅委托省立医院、安徽医学院、合肥市妇婴保健院,举办脚踏吸引器吸宫、负压瓶吸宫训练班,为全省培训技术人员366人。之后,负压吸引术在全省推广使用。70年代后期,各地多采用电动吸引器流产。全省应用的引产方法以雷佛奴尔羊膜腔内注射为最常用,其它有水囊引产、天花粉引产、高渗盐水引产等。 三、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处理 1981年6月,省卫生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在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中并发症的鉴定和处理作出规定:节育手术并发症,首先由县计划生育部门调查,疑为手术并发症者,由县计划生育协作组鉴定,作出明确诊断,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不明难于结论者,报地、市再行鉴定。并发症的治疗,多在本地区医院进行,确有困难时,请省级医院派人帮助治疗或转院会诊解决。淮南市从1981年起,每年进行一次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对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讨论,将鉴定对象分为3类:(1)确诊为并发症;(2)尚未确诊,需治疗观察待定;(3)不属于并发症。对前两类受术者及时落实医院治疗;不属于手术并发症患者,由计划生育部门说明情况,恰当处理。据1981~1984年资料,要求鉴定的男性566例,诊断为手术并发症者76例,要求鉴定的女性985例,诊断为手术并发症者38例。 1962~1985年若干年份安徽省节(绝)育情况见表 ![]() 1983~1985年安徽省节(绝)育手术并发症发生情况见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