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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六节 卫生事业基本建设
安徽卫生事业基建投资,因数额所限,主要用于房屋基建工程。医疗设备、器械的购置、安装等所需费用,由正常业务支出中的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中列支。基建投资的项目除国家计划拨款外,有的项目是全部或部分由地方拨款,也有单位自筹解决的。1950年至1985年,全省计划内卫生事业基建投资额见表
单位自筹解决的,不在本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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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医疗机构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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