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医院、卫生院核算医疗收入与成本,以医药费保本原则,规定购进药品由药剂员会同经购人,根据原始单据验收,经院长签字交会计入帐;药品付出凭处方,月终填药品报表结帐。1953年,要求医疗单位(含门诊部)逐步实行经济核算,达到收支平衡。195年,省卫生厅颁发了《医院财产管理办法》。1964年,省卫生厅制发了《安徽省公立医院会计制度》。“文化大革命”中,医院财会、物资管理制度遭到破坏,不算经济帐现象普遍存在 1979年初,安徽初步施行药房药品“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后改为‘重点统计’),实耗实消”的管理办法。6月14日,全省医疗机构清理财产物资,以固定资产、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三大类及相应的分类标准、目录,制定固定资产计价办法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1月4日,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劳动总局《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劳动局下达补充要点:医院实行定任务、定床位、定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费补助。内部各科室结合上述“五定”,制订各种定额和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具体要求为:(1)实行包括定编制、职责、工作数量质量等指标在内的定员定额管理(2)实行物资定额管理,包括药品管理和设备定使用单位,定人员,定数量,定使用时间和保养等;(3)实行资金定额管理,包括预算定额、收入和开支标准定额、定额补助,结余归院,把办好医院同职工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4)加强计划管理,讲究工作效果;(5)坚持勤俭节约,严格奖惩制度,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对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好差,从四个方面考察:①医疗任务的完成;②合理收费;③节约支出;④设备、物资管理。坚持先管后奖、结余给奖的原则,在核实增收节支、确有结余的基础上,以全年结余的60%用于改善医疗条件,40%用于集体福利和发放奖金,全年奖金数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总额(奖金总额控制指标在以后年度逐步有所提高)。奖金分综合奖和节约、革新、合理化建议三个单项奖。上述办法,先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巢湖地区医院、阜南和庐江县医院等6所医院试行,并扩大试点范围。据1979年底统计,全省城乡2941个医疗单位,已实行经济管理以收定支,劳务提成,固定工资加奖励,浮动工资制,科室或单项任务经济承包等。科室工作(医疗、医技)任务数量、质量、医德医风和经济收支与职工的利益挂钩。1984年,制订医疗机构内部技术、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部分医院实行了院、科(班、组)两级管理,强化定额指标管理、分科核算、按期考核、结余分成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