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芜湖、安庆地委并县委: 血吸虫病在我省沿江地区流行的范围和程度极其严重,据初步查知的有徽州、安庆芜湖三个专区,共三十二县(市),其中尤以歙县、休宁、宁国、贵池、宣城、怀宁等县为甚。许多群众感染血吸虫病后,不仅劳力逐渐丧失,且造成大量死亡。这是我省地方病中,对人民群众危害最烈的一种,因此扑灭血吸虫病的感染是流行区各级党组织长期的严重的责任解放以来,各地曾先后建立防治机构,组织力量,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并曾取得了一定成绩,摸索到一些经验,但还未能有效地控制此病的发展。查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由于缺乏经验和具体可行的方法,但主要还是各级党委对这一工作的严重意义认识不足,未予加强领导,而业务部门或者机构不全,或者方针不明确,形成孤军作战。为了进一步巩固 既得成绩,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凡血吸虫病传染地区,各级党委必须把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当成长期的经常的重要任务,根据“结合生产,动员群众,全面预防,重点治疗,控制发展”的方针,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同时,结合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血吸虫病防治机构的领导,在防治机构中调配必要的政治干部,建立政治工作,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发挥现有组织力量。在防治上,除省决定宣城、歙县、贵池三县为重点县外,有关各县应确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区、乡,以便加强力量,取得经验,予以推广。在重点乡中,应由防治所派出专门干部兼任副乡长职务,以便运用行政力量,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责成农村工作部负责领导此项工作,并由农村工作部、宣传部、文教办公室、农业厅、水利厅、卫生厅、民政厅等部门组成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决定由傅大章、魏心一、李广涛、沙流辉、张方、张健民、赵一鸣、胡向农、房师亮、赵韵闻、陈超常等同志为委员,以傅大章、赵一鸣任正副主任,以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步调一致。 流行区各专署、县(市)在党委统一领导和农村工作部具体负责下,亦应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并设办公室,由有关部门抽调干部三至四人组成。 各专署、县(市)、区所指定兼任防治所、站、组长的副专员、副县长、副区长,均应切实地把防治工作领导起来。 各乡基层组织中,可在生产委员会下,建立群众性防治小组,把防治工作贯彻到群众中去。 (三)各级党委应利用各种会议,对干部进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教育,使他们懂得血吸虫病的严重危害及一般防治方法;并大力训练基层干部,培养防治工作骨干。流行区各县应在农闲时,在每乡抽训乡干部三到四人,每区抽训区干部一人。训练时间为二至三星期,授以一般的防治常识和防治工作方法。此外应加强对群众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从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 (四)防治工作应以互助合作为基础,有计划地展以管粪为主,结合大力灭螺、保护水源的“二管一灭”的防治措施,并在预防工作有基础的地区,重点治疗病人,同时结合“三改”,在有条件地区改水田为旱地,并实行三季连作。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钉螺繁殖,减少感染血吸虫病的机会,同时水改旱后,可作到不减产粮食,以解决群众的思想顾虑,各地可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这一改革工作,争取在本年内每乡试验一块田,以便总结经验,继续推广,除一般县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实施外,歙县、贵池、宣城三县在1955年必须做出显著成绩。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一方面要有步骤地调查血吸虫病的流行因素及研究预防措施的效验,做到防治工作与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科学技术与群众经验相结合,以期不断改进、提高防治效能。一方面则应进行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徽州专区应继续摸清空白区,安庆、芜湖两专区应组织力量,全面摸底,摸清流行的县、区、乡数,及钉螺分布地区,感染人数。 以上指示,希各级党委作一次专门研究讨论,根据当具体情况,提出实施办法,逐级贯彻,并望各地委和歙县、贵池、宣城三县委,于今年6月份向省委作一次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报告。 195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