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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族事务管理

第六节 教育卫生经费补助


1952年11月开始,实行对少数民族实行医疗补助,各省各地自行拨款。安庆市拨款7300万元(旧币,下同),有727名回族群众受益。阜阳地区全区医疗费9500万元。和县拟定了《少数民族(回民)减免医疗费优待暂行办法》。1952年全省共拨7300万元用于回民医疗补助。芜湖市拨410万元作为回族医疗补助费,后用此经费开办芜湖市回民眼科诊所,每日约200人次门诊。六安行政公署共拨医疗补助费3970万元。其中分配给肥西8500万元,寿县1560万元,霍邱660万地,寿县堰口、肥西官亭、霍邱叶集等6个回民接生站,专为回民服务。
1953年,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下发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同时下达分配办法。当年分配各校的少数民族教育经费仅限于学生的补助。少数民族学生除享受人民助学金外,并按每年5名分配1名人民助学金的比例,分配补助费。公私立少数民族小学,当年各校各分配修建设备费500万元(旧币,下同),私立民族小学,按实有教职员工数每人每月分配工资补助20万元,蚌埠、安庆每人每月30万元。
1953年,华东区拨给安徽省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69000万元(旧币,下同),实际用于少数民族的56728万元,余被平调;拨给安徽省少数民族医疗补助费21600万元,实际用于少数民族的20400万元,该年度实际只用去19046万元,享受减免人数62795人次。
1954年民政厅派人赴望江县、和县、凤台县、寿县、颍上县、阜阳县、太和县、亳州市、淮南市、蚌埠市等地了解教育和医疗补助费使用情况。主要问题是平均使用、积压平调等偏向,因而把医疗补助费交阿訇掌握,民政厅要求各地予以纠正。
1954年,华东区分配安徽省教育补助费68000万元(旧币,下同),医疗补助费20400万元。
1955年,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共同决定设立“民族小学修建费”,当年拨款24000万元(旧币,下同),普通中学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66万元(1953年开始)私立民族小学教职工除与一般私立小学待遇一样外,另省辖市每一教职工除平等享受16万元补助外,还有14万元特殊补助,一般县13万元,另补7万元。专设民族小学修建费,分配给凤阳县临淮关私立清真小学2000元,阜阳县城关清真小学2000元,五河县四辅清真小学5000元,颍上县城关清真小学4000元,亳县城关回民小学500元,寿县城关务本小学1500元,定远河西民族小学1500元。
1955年,华东区拨给安徽省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5万元。
1955年,华东区拨给安徽省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000元。
省教育厅在少数民族较集中的城市、乡村,积极鼓励少数民族人民增办业余学校,帮助解决教师、经费、校畲、校具(教学用具)等问题。一般地区的各类业务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也优先予以照顾,又在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中划出一定数目作为少数民族业余教育补助费,用以补助城市专设少数民族业余学校和帮助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蚌埠市少数民族业余学校即在1956年成立。城市私立回民小学,1956年下半年全部转为公办。
1956年,华东区拨给安徽省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8万元,省教育厅又从教育行政费中支出8146元,共88146元。
1956年,省卫生厅拨给少数民族医疗补助费2.4万元。
1956年,省教育厅拨给回民小学修建费3.9万元,其中拨给肥西大柏小学600元,定远县二龙回民小学5200元,寿县回民小学3200元,蚌埠市回民小学3万元。
1957年,华东区拨给安徽省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2.7万元,其中省辖各市4200元,安庆专署1000元,蚌埠专署8800元,阜阳专署1.3万元。
1957年,省卫生厅拨给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1470元。其中省辖各市3080元,安庆专署1060元,芜湖专署1580元,蚌埠专署5240元,阜阳专署7360元,六安专署3420元。
1958年,华东区拨给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1740元。其中省辖市3080元,芜湖专署1580元,蚌埠专署5240元,安庆专署1060元,阜阳专署7360元,六安专署3420元。1958年,华东区拨给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14000元。其中,凤阳2000元,肥东500元,砀山1000元,全椒500元,凤台1000元,阜阳2000元,界首1500元,颍上1500元,寿县2000元,怀宁1000元,和县1000元。专拨定远县民族中学(校址二龙回族乡)新建费1.35万元。
1959年,华东区拨给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67000元,其中定远县2万元,蚌埠市3000元,凤阳县3000元,砀山县3000元,五河县3000元,亳县6000元,凤台4000元,颍上县3000元,阜阳县3000元,寿县3000元,淮南市2000元,芜湖市2000元,宁国县2000元。
1952年到1959年间,全省少数民族享受医疗减免费共20余万人次,20多万元。
1961年,华东区拨给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6.8万元。其中阜阳专署1.2万元,宿县专署4万元,六安专署2000元,安庆专署3000元,芜湖专署4000元,徽州专署1000元,淮南市3000元,蚌埠市1000元。
1962年,华东区拨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3.7万元。阜阳县6000元,亳县3000元,太和2000元,砀山3000元,寿县5000元,望江1000元,和县1000元,淮南3000元,凤台2000元,界产1000元,五河2000元,定远5000元,凤阳1000元,怀宁1000元,蚌埠2000元。1963年,华东区拨给少数民族医疗补助费2.16万元。其中蚌埠市1200元,淮南市1200元,安庆市800元,合肥市500元,铜陵市400元,马鞍山市400元,阜阳专区200元,宿县专区1600元,六安专区300元,滁县专区4300元,安庆专区500元,芜湖专区500,宿县专区200元。1963年,华东区拨给少数民族学校修缮补助费5万元。其中阜阳专区1.5万元,滁县专区2.2万元,宿县专区4000元,安庆专区500元,六安专区5000元,徽州专区1500元,淮南市2000元。
1964、1965两年均拨有教育补助和医疗减兔费。1965年7月22日,省卫生局、民政厅《关于卫生、民政部门划分贫苦烈军属和群众医疗减兔及救济范围的通知》,规定:“少数民族贫苦病人医疗减免和医疗救济,仍根据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厅、卫生厅1963年4月8日《关于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分配使用的几点意见》的精神执行,即少数民族较多、居住较集中、分拨有少数民族医疗减免专款地区,由县、市卫生部门给予医疗减免补助;少数民族较少而未分拨少数民族医疗减免专款的地区,应在一般社会救济费中给予照顾。”
1966年,华东区拨给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补助费22450元。
1967年以后,没有专设医疗补助费、教育补助费等,均在民族地区补助费中解决。
1978年1月23日,省财政厅、教育局联合行文规定少数民族高校学生助学金再增加2元。
1980年,阜阳地委统战部与行署卫生局共下拨1.2万元少数民族医疗减兔费。
1981年,省教育厅拨给全省民族小学修建费8万元。其中阜南中岗小学1万元。阜阳新宅小学5000元,阜阳市东关回民小学1万元,五河县四辅小学5000元,寿县城南回民小学2万元,寿县陶店初级中学1万元,肥东黄粟回民小学5000元,定远二龙中心小学5000元,定远小岗回民小学5000元,嘉山县横山小学5000元。
1981年,中南民族学院首次在安徽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招收本科生、预科班、干部训练部学员等12人。以后每年招收学员若干。
1981年,阜阳地区继续下达贫苦回民医疗减免费9000元。亳县另下达2700元。
1982年6月25日,省教育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转发《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第34号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在师资、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少数民族中小学适当照顾。
1982年,少数民族补助费中用于少数民族教育3.1万元。给阜阳县师范学校民族班建回民食堂2万元,后因为未建而纳入1983年全省经费分配。
1983年,少数民族补助经费用于教育10.9万,具体分配是:长丰孤堆回民小学1万元,定远县二龙民族中学2万元,五河县临北回民小学5000元,阜南中岗回民小学1万元,颍上城关、南照回民小学1.5万元,界首城关回民小学5000元,寿县陶店民族中学1万元,肥东黄粟回民小学5000元,淮南潘集太平回民小学5000元,凤台李冲回民小学5000元,凤阳府城回民小学5000元,来安贾龙回民小学5000元,定远中汤回民小学3000元,定远三苏回民小学3000元,定远定城回民小学3000元。
1983年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下拨医疗卫生费7000元,用于定远县二龙回族乡医院打井。
1984年,少数民族经费共100万元。其中用于教育方面共9万元,具体分配是:全椒县1万元,阜阳市东关回民小学1.5万元,太和城关回民小学1.5万元,亳县城关第三回民小学1万元,阜南县中岗回民小学1万元,肥东县第二回民小学1万元,定远县定城回民小学2万元1985年3月,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派人与省卫生厅联合对定远县、凤台县民族乡卫生状况进行调查,认为两乡医疗条件十分落后,建议省卫生厅帮助解决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问题。
1985年,全省民族经费共107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教育17.8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方面1万元(新建凤台李冲回族乡卫生院),教育经费具体分配情况是:定远二龙中心小学1万元,寿县蒋庙回民小学1万元,寿县板桥清真小学0.5万元,阜阳市民族中学5万元,界首城关回民小学3万元,涡阳义门回民小学0.8万元,颍上姚岗回民小学0.3万元,长丰孤堆回民小学0.5万元,肥东花滩回民小学1万元,五河官塘回民小学0.5万元,蚌埠市回民小学1万元,望江漳湖回民小学0.5万元,阜阳新宅回民小学0.2万元,定远2万元,固镇县简马回民小学0.6万元。
安徽省部分年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学生情况见表1—4—4,安徽省部分年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教职工人数见表1—4—5,安徽省部分年份少数民族学生人数见表1—4—6,1981年安徽省民族中小学情况见表1—4—7。上述三表:

1986、1987年省教育委员会支持少数民族中小学教育经费各1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表1—4—8
表1—4—8:

1980年安徽省少数民族地区辅助费分配表

1981年安徽省拨给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资金分配情况表

1981年安徽省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分配情况表


1982年安徽省少数民族地区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


1983年安徽省少数民族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



1984年安徽省少数民族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


1985年安徽省少数民族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



1986年安徽省少数民族专项经费分配表


1987年安徽省少数民族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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