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四章 天主教

第四节 教会事业


天主教和基督教一样,在传教的同时,也注意举办各类社会事业,借以吸引信徒,协助传教,扩大其影响,总计建国以前,安徽省天主教共办了中、小学及孤儿院等30余所,办了医疗机构42所,建国以后停办了一部分,其它则由人民政府接办。
一、教会医院
安徽天主教举办的医疗卫生事业,早在清末设立教学时就开始产生了,最初是传教士们施医施药的义举,以后发展为附设在天主教堂内的小型诊所,再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的独立医院,清末、民国时期全省天主教举办的医疗卫生事业如下表:
安徽省天主教医院一览表



二、教会学校
天主教举办各类中、小学校等教育文化事业,旨在传播文化的同时,灌输宗教知识,为扩大天主教势力服务。民国时期,安徽天主教会举办的学校多达几十所,详细情况见下表。民国时期安徽省教会学校概况表


三、其它教会事业
民国时期,安徽省天主教除了办了一些教会医院和省会学校外,还办了不少孤儿院育婴所、工厂和赈济机构,具体情况见表2—4—12。
民国时期安徽省天主教所办其它教会事业一览表


天主教所办的社会事业,建国以后性质发生根本变化,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由人民政府接办,成为服务于人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并在政府的支持下得到很大发展。婴儿院、孤儿所等慈善事业由民政部门代替,小工厂被社会主义工业代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全省天主教会在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下,进行了多余房产的租赁业务和举办招待所等事业,积极为社会多作贡献,并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在各行各业的本职工作中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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