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佛教界人士于1958年9月初至10月底在九华山进行了社会主义学习。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明辨了是非,全体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并决心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成为爱国守法的好公民。谨订此公约,为全省佛教徒共同遵守: 一、加强自我改造,树立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全心全意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定社会主义道路。 二、坚决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一切不利于社会主义的事不做,一切不利社会主义的话不说,并与一切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言行作不调和斗争。 三、努力学习时事政策,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各项爱国运动,做一个社会主义建设的促进派。 四、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在劳动实践中努力改造自己,彻底改变过去单纯依靠募化,香火等不劳而食的习惯,并学会生产技能,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五、坚持做到宗教活动在寺庙内举行,不在寺庙以外的公共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和宣传宗教;做到宗教活动不影响生产,如宗教活动与生产有矛盾时,必须服从生产。 六、坚决与右派分子,反动会道门和教会内的一切反、坏分子划清敌我界线;做到不乱收徒众,不滥传戒法,并与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的分子进行坚决的斗争。 七、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取消香灰,“仙水等为人“治病”以及利用宗教造谣惑众,诈骗财物等行为,保证不做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事 八、坚决保卫世界和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