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机关: 各专、市、县人民政府 抄送: 省委统战、宣传部 正文: 兹抄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学习民族政策的通知》,希各地根据通知精神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定的几个有关民族政策文件(本年八月中旬由安徽、人民日报均有登载),以县区行政负责人及民政部门等干部为主组织县区(有少数民族的地区)两级有关干部进行学习,并联系思想及实际工作,进行检查,端正认识,克服偏差,要求通过这次学习使各级有关干部能够领会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并进一步开展民族工作。对个别地区发生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现象,必须结合学习,适当处理,这一学习须在本年冬季以半月至廿天时间进行,并在本年底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上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五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三、成立民族事务委员会 重要,可基本同意,李正乾参加民族事务工作是很好的。 委员有的县市多一些,有的县市没有照顾到,如马鞍山,铜陵都没有,妇女、劳模、教师少了。民委的办公地点经费请考虑好。编制原有6人,如增加李(正乾)、马(经田)成为8人,超过编制。 首长:人员,地区照顾很难办,将来可以请他们列席,办公地点可以由民政厅分开,另找地方办公,靠近一点好些,编制6人不符,可以考虑需增加2人。县的编制、经费省专发一个通知。 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