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厅、局、委员会,各直属机构,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省分行,邮电管理局,各专员公署,各市、县人民委员会: 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抄转该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李越凡等三人提案,反映回族干部(包括学校教职员,下同)分散在各地工作,生活上诸多不便。要求照顾风俗习惯。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希各部门对回族干部的生活问题进行一次检查,必须尊重其生活习惯,如有不便之处,应即适当解决,以便更好地加强团结,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由于我省回民居住情况比较分散,除在机关工作的要在生活上给以妥善照顾外,各县可在干部调配中,以县为单位逐步地把回族干部调整在回民较多的地区工作;本县没有条件的,可报请专署在本专区范围内逐步调整。 三、今后在调整干部时,对已在回民较多地区工作的回族干部,尽量不要再调至其他汉族地区工作。以上希各地遵照执行。检查执行情况,希报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本会人事局备查。 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