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附录3 重要文献辑存

关于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的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九月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安士伟在同全国政协视察团来安徽视察后,在十一月八月《人民政协报》上撰文,反映“回民出门吃饭难”。十一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又摘登此文(原文附后)。这个问题应引起各地有关部门的重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商品经济的发展。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增长。我国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十个少数民族禁食猪肉。照顾民族特点,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对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持久地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各地的宾馆、招待所要使职工懂得有关民族政策,了解少数民族的禁忌,自觉地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在旅游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宾馆、招待所要配备一名回民厨师。在接待时,伙食餐具要真正做到“清真”。
二、要加强现有的清真饭店、清真食品厂和冷库的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
三、在接待时,陪同人员要注意事先与接待部门联系,安排好饮食,尽量避免不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的事件发生。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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