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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文件
皖发[ 1981] 17号

各地、市、县委,各大学党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中共中央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中发[ 1981] 7号文件),是去年十二月中央工作会议后下达的重要文件之一。《决定》对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所提出的一系列指导方针、原则,不仅是对这些部门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党的整个思想政治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决定》,对改进宣传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全国人民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接到中央7号文件后已进行了一段学习,为了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还要同学习中央[ 1981] 1号、2号文件结合起来,在中央指示规定的专门时间时里继续统一组织学习、讨论。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并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注意纠正一些干部认为只是宣传部门事情的思想。要全面、深刻地领会文件精神,特别要弄清《决定》与三中全会精神的一致性,深刻认识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的必要性。一定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办法,以利在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扬成绩,纠正缺点,避免错误。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报刊、新闻、广播、文艺、理论等工作的领导。要敢于领导并善于领导。领导同志要同这些单位的同志一起学习《决定》,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和引导他们逐条学透文件,领会精神,联系实际,对照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要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我们的思想工作队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正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做到坚持党性,提高战斗力,积极捍卫革命原则,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在政治上无条件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党委要依托宣传部门经常分析报刊、新闻、广播、文艺、理论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及时研究问题,加强指导,推动这些工作不断提高。
各地学习中央7号文件的情况,应向省委作专门报告。
中共安徽省委
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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