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文件 皖宣字(85)045号 ★ 各地、市委宣传部,各大专院校党委宣传部,省直各厅、局党组,省文联,省社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新闻出版单位: 我省目前已有公开发行的报纸五十种,杂志八十六种;内部资料性报刊一百多种·这些报刊的主办单位一般都能比较好地执行报刊送审制度,及时将每期报纸和杂志寄送上级党委宣传部审读,但也有一些报社和杂志社不够重视,寄送时断时续,有的甚至基本不寄送,这是不妥当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各类报刊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为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方面的情况,掌握有关动态和信息,请各地、各部门对所属报社和杂志社执行送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他们按期寄送报刊,具体要求如下: 1、全省公开发行的各级各类报纸和杂志,均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和主管单位审读。送省委宣传部审读的各类报刊,每期除寄新闻出版处和资料室外,属理论方面的,还应寄理论教育处;属时政、法制教育方面的,还应寄宣传处;属文艺方面的寄文艺处;大专院校的学报、校刊以及校内学生或学术团体编印的刊物,寄学校教育处。 2、全省各类内部资料性报刊,经地、市批准的,应送地市委宣传部审读;经有关部委办厅局批准的,应送批准单位的分管处室审读。 3、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有关厅局,应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内部资料性报刊的审读和指导,发现有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内各大专院校要对本校各类出版物(不包括教材、书籍)进行一次清理,同时建立对学生刊物的审批登记制度,并将清理登记结果尽快报我部学校教育处。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