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山林权属

第五节 林业生产责任制

1983年,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在巩固“三定”成果的同时,放宽了林业政策,鼓励农民承包荒山造林,从而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林业承包责任制。1983年2月潜山县逆水公社中明大队林场场长官升全,承包本大队的龙岭、立新、泉水等生产队集体山场和6户社员的自留山,计7000多亩,成为全省第一个社队林场扩场承包的典型。同年7月,逆水公社合明大队储浩川,承包了大队边远荒山3500亩,后又连续承包了大队林场4800多亩、社员无力经营的自留山300多亩,共计承包山场面积10700亩,成为全省第一个林业承包大户。1984年9月,省长王郁昭命名它为“潜山县浩川林业开发公司”。与此同时,该县双峰公社田墩大队以田东明为首的7名回乡知识青年,承包了本大队边远山场1000多亩,以兴林富山。这3个不同的典型,当时在全省起了很大的示范作用,促进了荒山造林承包。1984年,省委、省政府在潜山县召开了全省山区、丘陵区林业承包责任制交流大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表彰了他们的业绩。中明林场被评为省先进林场,浩川林业开发公司被省和林业部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田东明林场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造林突击队”光荣称号。自此以后,全区林业生产责任制得到迅速发展,到1985年底,林业“两户一体”(即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发展到3501个,承包荒山面积211.10万亩,累计造林73万多亩。按专业类别分:联合体共1562个,5469户,经营山场面积41万多亩,造林28.10万亩;专业户1470个,经营面积41.3万亩,造林24万多亩。按经营规模分:承包百亩以上的有1457户,面积59.109万亩;承包千亩以上347户,面积达23.76万亩。“两户一体”的成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回乡知识青年以及少数离退休干部和工人。
1984年6月,岳西县又在荒山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行了“两山(责任山、自留山)并一山”的做法,时称“自营山”。当时套用农业大包干的办法,将山场经营权、林木管护权、采伐权全部下放给农户,由农户自由经营、自由出售。全县组织519人的工作队,从7月份开始至9月份结束,历时两个月,共划出自营山200多万亩,占该县山场总面积85%以上。由于分山分林,全县260多个社队林场,有一半以上被撤掉,林场经营的15万多亩成片杉木林也被分掉砍光,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对林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上一篇:第四节 林业“三定”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