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幼保健
1955年,开始建立区保健站,并逐步在乡卫生所配备保健人员。1956年,全县7个区都建起妇幼保健站。1964年,全县33个公社卫生所全部配备专职保健人员,共安置产床35张,接生箱300个。1958—1959年,全县农村共建产院113个,设床位1130张;兴办农忙托儿所2049个,后经三年困难时期,产院和托儿所未能巩固,大都解散。
1974—1976年,全县培训女赤脚医生119名,办大队妇产室56个,基本形成县、区、社、大队三级保健网。1986年,全县区、乡有保健人员42人,各区、乡卫生院配备兼职儿保医生42人,村级接生员347人。
一、妇女保健
妇女“五期”劳动保护1956年开始宣传贯彻妇女“四期”(即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工厂企事业单位开始改进妇女劳动环境,建立妇女“四期”劳动保护措施,农村开始实行妇女“四期”劳动挂牌制度。1959年,在全县大力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宣传,全县有92%的农村生产大队做到劳动出勤时对妇女实行“三调三不调”(即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制度。70年代,提出妇女“五期”劳动保护,增加更年期保护。全县工矿企事业单位,大多数妇女都能享受“五期”劳动保护。月经期:多数单位发放卫生纸等妇女用品,调整工作环境和减轻劳动强度。孕期:不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孕6个月以上可调换劳动强度轻的工种,不上夜班。产褥期:住院分娩,按规定享受产假,平产56天,难产72天,晚婚晚育4个月至1年时间不等。哺乳期:不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产后8—12个月内不上夜班,每日上午、下午安排半小时给孩子喂奶。更年期:有特殊情况即给予必要照顾。
妇科病查治1959年,全县组织医务人员及妇联干部对妇女疾病进行普查。在普查的59700名妇女中,患月经不调的7472人,占12.5%;患子宫脱垂的5041人,占8.4%;患尿瘘症的34人。普查后,对患病妇女进行相应的治疗。同年7月,由曾雪玉、王凤章等5位医务人员组成“妇科病研究小组”,在梅城公社河湾大队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子宫脱垂试点工作,共治疗20例,取得一定疗效,此后在全县推广。1961年,县内共抽调230名妇联干部和159名医务人员组成两个巡回医疗检查组,以公社或大队为单位设点集中查治妇科病,历时两个月,共查出子宫脱垂病人5302人,接受治疗4600人,占86.7%,治愈1487人,治愈率为29.7%;治疗好转的有2542人,好转率为55.3%。1981—1987年,县内区、乡有38170名妇女受到普查,治疗妇科病患者8800人。
妇女防癌普查1983年12月—1984年1月,县妇幼保健站对城关镇37个单位、504名妇女进行第一次防癌普查;1986年8月,又组织了第二次防癌普查,受检妇女524名。两次普查合计,宫颈炎患者487人,占受检总数的47%,滴虫性感染、一般炎症等患者345人,占受检总数的34%,患者均得到治疗。
二、新法接生
1951年,开始宣传推广新法接生。1953年,县妇幼保健站举办为期4个月的首期新法接生培训班,学员30余人,后均成为普及新法接生的师资和骨干。1956年4—9月,先后举办8期新法接生培训班,改造旧接生婆430余人,培训接生员447人。
1958年,建农村产院62个,每个产院配接生员1—3人,新法接生率达80%。后由于巩固工作不力,大部分产院迅速解体。60年代,以区社为单位抓接生员培训,普及新法接生。1964年,县站为基层卫生单位购置产床19张,接生箱300个,发放189套接生器械,全县开始实行凭新法接生证注册户口。“文革”期间,妇幼保健机构瘫痪,新法接生抓得不力。
1976年起,将新法接生纳入合作医疗范畴,提倡住院分娩。县内有119名经培训的女“赤脚医生”,287名接生员;兴办大队妇产室56个;县站给大队妇产室、卫生室发放接生器械284套。1980年,新法接生率由1976年的82%上升到92.71%,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由1965年的2.7%下降到1.3%。
1982年起,新法接生工作开始以科学接生、提高产科质量,开展围产期保健为中心内容。是年3月,举办全县保健人员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围产期保健、高危妊娠、新法育儿、早期教育、导致畸胎的因素等。各卫生院配备了血压计、骨盆测量器等器械,同时县站还抽出人员对后进单位进行分类指导。1984年,各区、乡卫生院、所均配齐了正规产床。1986年,新法接生率上升到99.1%;1987年为98.9%。
三、儿童保健
1953年,开始对部分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到1957年,受检儿童共1175人,对其中的93名患病儿童进行了治疗。1956年,梅城镇建立托儿所,医务人员每年对儿童体检一次。1970年,区、社卫生院派人对农村散居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全县每年体检2000—3000名,同时对患儿进行矫治。1979年,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驱蛔虫”活动,接受治疗的儿童达2万多人。1982年,对7岁以下儿童作健康检查2051人,为婴幼儿接种卡介苗10859人。
1985年,县成立了“少儿协调研究会”,同时对全县托儿所进行检查,表彰了一批优秀保育员和健美儿童。同年,全面开展围产期保健,推行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儿童保健工作开始走向科学化、制度化。重点开展宣传、指导婴儿的科学喂养和早期教育,预防和治疗“小儿四病”(即小儿佝偻病、贫血、肺炎、腹泻)以及计划免疫工作。安庆地区妇幼保健所在余井乡开展母子系统管理试点工作的同时,开展对农村散居儿童管理的试点工作,对全乡1001名3岁以下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儿管卡片”,并对492例患儿和87例体弱儿童进行相应的矫治。1986年,全县各区、乡卫生院均配备兼职儿保医生,在32个村开展散居儿童管理试点,共建卡3876人,查出3311例佝偻病,739例体弱儿童,539例小儿贫血,46例营养不良,同时给予相应矫治;县保健站在全县设4个点,对儿童进行佝偻病及贫血的调查,通过对240名儿童的血色素测定及左手腕关节X线摄片检查,查出患佝偻病136例,患贫血208例,经过治疗,两年后随访表明,有60%患儿明显好转或被治愈。
四、母子系统管理.
1984年,在新法接生普及的基础上开展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试点,全县确定68个试点村。年终,试点村孕妇产前检查3次以上的占80%,产后访视3次以上的占70%,科学接生率在80%以上。
1985年,安庆地区妇幼保健所6名医务人员在县内余井乡搞母子系统管理试点,在12个试点村培训乡村医生及接生员38人,试点村孕妇建卡率为79%,使其中5例高危孕妇母子平安。l0月,全县正式实行县政府批转的《孕产妇、婴幼儿系统保健的报告》,《报告》规定,新婚夫妇结婚时,须缴纳母子系统管理费5元,从怀孕3个月起到指定卫生单位建立保健卡片,接受孕期保健指导,产前定期进行检查不少于4次,产后定期访视不少于3次;婴儿出生后,1岁内定期体检3次,1—2岁每年定期体检2次,3—7岁每年定期体检1次。是年,全县孕妇产前检查率为74.36%,住院分娩率为16.13%。1986年,县内除古井、桃花铺、罗汉、牌楼、青楼5个乡外,都实行孕产妇母子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