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医疗
一、中医
建国前,县内中医业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盛衰无定的状态,在类别上有世医、职业医、儒医、草药医、游医之分;在行医方式上有开铺、坐堂、摆摊、家设、走户串乡之别。少数中药店开办兴盛,历久而不衰。清嘉庆二年(1797年)开办的黄泥同仁堂药店,由胡绍侯等三家合资经营,药工44人,拥有炮炙和加工丸散膏丹等传统生产工艺,兼营批发、零售业务,驰名潜、怀、太三县。县城的吴春林药店、王恒春药店、胡利济药店、夏春记药店、天乐堂药店、种德堂药店以及黄泥镇的吴元昌药店和水吼岭的聚丰大药号,均具一定规模,并兴盛一时。民国时期,全县中药店计百余家,中医药人员近200人。建国后,县内中医药事业逐步发展,队伍不断壮大,机构日趋完善。1951年3月,加入县医务工作者协会的中医有150人,中药有34人,共为184人,占会员总数的81.42%。1952年底,增为314人。1951年5月,中医王凤章、涂紫星等首建“梅城区中医联合诊所”,有中医14人,中药2人。继后,县内中医人员纷纷自行联合,至1957年,共有中医联合诊所19个,76人;中西医联合诊所11个,59人;各区卫生所均设有中医门诊,中医药人员占全县卫生人员总数的48.36%。
1956年3月,县医院设立中医门诊室及中药房,吸收中医程森、涂紫星、方律琴、储跃夫参加工作。1958年,全县中医药人员有101人(中医72人,中药29人)。此后,保持相对稳定。70年代初,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起,全县普遍开展“一根针、一把草”运动,针灸草药得到广泛运用。1979年11月,县医院中医室改为中医科,有中医药人员13人。1983年9月,成立潜山县中医院,配工作人员4人;1985年10月,县中医院有职工25人,1987年,全县有中医药人员22人,占卫生人员总数15.33%。
建国初,中医药人员是全县卫生战线的主力军,他们从分散到联合,承担起大量的医疗、防疫、生产救灾任务,能进行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1954、1957、1958、1986年,全县先后4次召开中医座谈会,交流经验,收集单验方。70年代,在全县各级医院掀起中西医结合及针刺麻醉热潮。1984年12月,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潜山县分会成立,首批会员38人,此后,中医学术活动更趋活跃。1984年后,县中医院郭助华、县医院宣庆广、青楼乡卫生院汪济、雾下乡卫生院韩仁贵、横中乡卫生院余新觉等人先后在《中医杂志》、《江苏中医》、《上海中医药杂志》、《安徽中医院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全县派人参加全国性中医学术会议3次。程森、李先甲、储跃夫、肖望予、王凤章、涂紫星等6名中医收进《安徽省当代中医名人志》。1987年职改后,全县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2人,主治中医师30人,中医师22人,主管中药师3人,中药师23人,中医士11人,中药士9人,共100人。
二、西医
(一)人员设备
民国19年(1930年),岭头人徐皖山自滁州学医归来,在县城后东街徐家祠堂开办济潜医院,为县内西医之始,时有医生3人,病床5张。民国19—29年,先后有李续荃、林祝三、苏兆镛、徐民尊、张国臣等创办医院或诊所。1940年设办县立卫生所,有职工10人,分中、西医,所长徐皖山。民国29—37年,先后有左超、宋志文、陈涤新等开设医院或诊所。民国37年,中国佛教会潜山分会募捐集资在野寨三祖寺兴办天柱医院,设中医、西医及养生讲习三部,院长释宏超,副院长程宽,有医生护士等共7人,能诊治内外、骨伤、妇产等科疾病(1950年解散)。1949年底,全县有西医人员14人。医院有公立卫生室、梅城镇仁济医院、黄泥兆镛医院、源潭惠民诊所。
1950年6月,成立县卫生所,设门诊、住院两部,病床5张,医务人员有稽书麟、宣家衡等5人。1951年3月,县医务工作者协会成立,会员226人,其中西医28人。1952年,县以下成立民办公助卫生所10所,每所有西医1—2人。1962年,全县西医人员增至122人。50年代至60年代,有100多名医科大、中专毕业生,相继分配来潜,充实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970年,全县西医人员增到240人。1978年,全县医务人员737人,其中西医系列人员466人,占总数63.23%。1978年,全县卫技人员651人,其中西医系列456人,占总数70%。
1949年4月,县人民民主政府派人接管国民党县卫生院时,医疗器械仅有手术刀、镊子、盘子、棉花、救急包等数件。1950年9月,县卫生院药品由皖北安庆行署中心卫生院配发,县人民政府开始从财政拨款,添置药械,扩建房舍。1954年12月,上海支援安徽防汛医疗队离潜,留下全套外科手术器械及检验仪器,充实了县卫生院设备。此后,医疗器械逐年添置;70年代初,卫生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建设,多次下拨各种医疗器械分发区社卫生院、所,重点装备了黄柏、槎水、水吼、源潭、官庄、后冲、五庙、割肚等山区、老区、边远地区和交通沿线地区的医院。1975年,全县36个区乡卫生院,已拥有10—50毫安X光机10部,乙种刀包5套,丙种刀包17套,腹部刀包24套,电动离心机8个,电动吸引器5个,脚踏吸引器22个,显微镜18部,手术照明灯17个,无影灯9个,五官科检查器6副,立式消毒器8个,手提消毒器31个,万能手术床3张,简易手术床22张,轻便产床5张。1978年,县医院购进第一台心电图机和A型超声波诊断仪;36个区、乡卫生院均建立了手术室及相应设备,建化验室15个,放射科室9个。1980年,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房屋建筑面积为36942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14792平方米;48个医疗卫生单位拥有较大型医疗器械200多件,其中综合手术床10张,无影灯20个,各种刀包47套,显微镜18部,X光机17台,高压消毒器45个,冰箱2台,心电图机2个。县医院医疗设备较为齐全,1987年底,拥有500元以上的器械121件,其中5000元以上的12件。
(二)医疗水平
建国初期,由于医疗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西医仅能解决一般小伤小病和内外科常见病,遇有疑难病症,多转安庆治疗。
50年代后期,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县医院能做下腹部手术及剖腹产、卵巢囊肿摘除术等,病人转院渐少。在治疗肺部大出血、消化道大出血、重症肝炎、自发性气闷、流脑、乙脑、结脑、小儿肺炎并心衰、肾炎、胆囊炎等疑难重症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医疗和抢救效果。
60年代,开展了胃修补、胆囊切除、脾切除、肠切除吻合、胃次全切除、气管切开、男性尿道断裂修补、阴茎瘤根治等手术及子宫破裂、宫外孕等产科手术和绝育手术;内科开展了人工气胸、气腹、气管滴入及椎管内注射,能抢救休克性肺炎、肝昏迷、心肌梗塞等垂危病人。源潭、余井区卫生院,槎水、水吼分院亦常开展下腹部及骨折复位等手术。
70年代,省、地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建设,下拨器械,组建三室(手术、化验、X光)。1978年,36个区、社卫生院,除个别外,均能开展计划生育四项手术;29个院所能做下腹部和难产手术;6个区卫生院能做上腹手术;15个区社卫生院内、外、妇产、化验等科室齐全;9个卫生院设有X光室。县医院内科能处理心血管疾病、血液病、脑血管意外、败血症、尿毒症等重症。1979年,大水公社卫生院开展了胃次全切除术。
80年代,县医院开展了部分难度较大的胸外科、脑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和妇产、五官等科手术,如中下段食道癌根治术、脑血肿清除术、肝修补、直肠癌根治、胆总管重建术、肾切除、前列腺切除、甲状腺瘤切除、椎间盘切除、子宫肌瘤切除、输卵管吻合、输精管吻合、中耳乳突根治、椎管及泌尿系造影术等。内科对心血管病、脑血管意外、癌肿、内分泌病、变态反应病、颈椎病、传染病的诊疗水平有明显提高。
建国后,县内医学教育和科研得到重视与加强。通过创办初级卫校、中级卫校、各种培训班和采取进修、函授等形式,培养了一批批医技人员,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三、中西医结合
(一)人员培训
县内中西医结合工作始于50年代末。从1956—1977年,县先后举办过7次培训班,每次时间长则3个月,短到1个月,参加学习人员主要是区乡诊所、卫生所、医院医生和保健员等。学习的主要内容为:针炙、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枯痔疗法、割治疗法、新针疗法、针刺麻醉等,先后有420多名医务人员参加学习。1973—1977年,县医院等单位先后选派汪溶等8名西医师到安庆地区“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一到一年半,用中西两法治病,后来大都成为县内“西学中”骨干。
(二)疾病治疗
急腹症治疗1965年7月,县医院外科张立人等医师开始摸索推行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疗法。1973年,县医院外科成立“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小组”。此后,县医院将中西医结合治疗急性肠梗阻列为重点课题。1976—1977年,县医院外科共收治急腹症992例,采用中西医结合(非手术治疗)745例,占总数的75.1%。1978年,潜山县参加安庆地区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协作组,承担急性肠梗阻25例、胆石症5例的疗效观察任务。县医院外科拟定的协定处方有疝气汤方、肠粘连缓解方等。
针刺麻醉1970年8月,县医院首次成功地施行耳针麻醉手术。1970—1975年,全县共使用针麻施行手术312例,包括胃切除、胆囊切除、脾切除、肠切除、阑尾切除、疝修补、甲状腺切除、肠粘连松解、乳腺癌切除、颈外动脉结扎、骨折手法复位、截肢、耻骨上膀胱造瘘、剖腹产、女扎、子宫次全切除、巨大卵巢囊肿切除、扁桃体摘除、拔牙等47种之多,成功率达98%。
1975年11月,县召开针刺麻醉普及会议,与会者有各卫生单位代表70多人。县医院做了截肢、疝修补手术针麻示范。1976年3月,省“针麻”会议在潜山召开,县医院代表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1966—1976年,县内36个卫生院、所,有34个先后开展了针麻手术,有5个生产大队合作医疗室也开展了“针麻”手术,共做各种手术3100例。后因止痛效果差、内脏牵拉反映及肌肉松驰不满意等原因而渐少使用。
综合性治疗及新医疗法1966年起,县医院各科逐步注重运用中西两法对病人进行综合治疗。1969年10月,县医院成立了新医门诊,采用耳针、快速针刺、穴位封闭、割治等疗法治疗各种疾病。1972年后,综合性治疗渐入高潮,成效显著。内科以汪溶医生为骨干,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疗法,并注重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在方法上灵活多样,西医诊断,中医辨证用药;西医诊断,使用协定处方;中西医会诊双重诊断、双重用药;辨病与辨症结合加中药西用;内外合治;中西药加按摩;中药剂型改革;中药鼻饲或灌肠等。
据1972—1975年统计,县医院各科采用中西药结合治疗病种达86种2165例。主要有肺结核咯血、上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肠炎、肺炎、肝炎、乙脑、肝硬化、肝昏迷、胃病、休克性肺炎、肺脓疡、脓胸、高血压、贫血、冠心病、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席汉氏综合症、泌尿系结石、感染、肾炎、尿毒症、各种急腹症、淋巴管炎、多发性疖肿、乳腺炎、蛇咬伤、骨折小夹板固定、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月经不调、中期妊娠天花粉引产、面神经麻痹等。1983年10月,汪溶在中华医学会安徽省分会内科学术会议上交流了《中西医结合抢救休克型肺炎118例的体会》的论文。
四、医疗制度
(一)公费医疗
建国后,国家对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二等以上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对工矿、交通、财贸等企业的工人、职员,实行劳保医疗制度。
1952年秋,县成立医疗费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潜山县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全县拨发冬季公费医疗费共4164元。1956年3月,县医管会作出《关于公费医疗的几项补充规定》,4月,换发新就诊证。1957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下发《潜山县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了享受公费医疗的范围、办法等。是年,享受公费医疗的有2247人,经费开支40561元。1960年6月,县人委发出通知规定,将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费医疗经费下发给单位管理,包干标准每人每月0.8元,月份之间通用,年终超过不补,结余上交。凡重病住院,单位经费不足的报送医管会批准,由医管会结算。
“文革”期间,公费医疗管理混乱,医疗费用超支。1972年10月,省财政厅、卫生局《关于加强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紧急通知》重申公费医疗开支范围,规定每人每月1.5元限额,集中使用,超支不补。1974年9月,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公费医疗经费实行分管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公费医疗管理组织。县文教局首先执行包干制,后逐步推开。
1976年,公费医疗费用大幅度下降,由1974年的年13万元下降至年12万元左右。
1980年7月,县财政局、卫生局转发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改进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中,又提出一些具体规定,分别不同行业,每人每月1.5—2.5元不等,金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1985年11月,县政府批转财政局《关于调整加强公费医疗包干经费和管理意见的报告》中规定:从是年11月1日起,县直行政和事业单位一律以单位进行包干;区、镇、乡一律按预算级次分块包干,撤销原来包干办法。包干定额每人每月3.5元,全年42元,由单位统一掌握,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但不准包干到人。50—60年代,全县公费医疗年度开支,由3.2万元增加到7.8万元,人均由17.34元增加到33.48元。1979年,全县公费医疗开支21.7万元,人均57.2l元。1987年,全县公费医疗开支54.9万元,人均85.55元。公费医疗虽不断采取新的措施,但经费仍年年超支,超支金额逐年递增,由50年代的每年超支3—4万元,增至80年代的每年30—40万元。1987年超支31万多元,人均超支40多元。究其原因,一方面,享受公费医疗者的年龄增大,重病和慢性病人增多;医疗设备渐趋完备,各项检查费用增加,加上近几年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调高等;另一方面,管理上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二)合作医疗
1968年冬,黄柏公社的马鞍、桂河两个大队在安庆驻军116医院协助下,首先办起合作医疗。1971年底,全县办合作医疗的大队253个,占全县大队总数的89.7%,其中“合医合药”的138个,占54%;培训赤脚医生609人,农村卫生员1235人。此后呈下降趋势,办合作医疗的大队徘徊在30%左右。1976年后又有新的发展,开始进入高潮,全县285个大队,已办的达283个,占总数的99.5%。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合作医疗逐渐解体,到1983年,合作医疗已基本停办,原大队医疗室的“赤脚医生”,转向以个体户行医的形式为农民治病。1983—1984年,经省统一考试考核,全县有168名“赤脚医生”获省颁“乡村医生”证书,到1987年底,全县获证书的“乡村医生”共496人。
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不同地区标准有所不同。黄柏、水吼两个贫困山区,每人每年缴0.3—0.5元,因山区中药材丰富,个别困难户可采挖中药按药材公司收购价格计算抵缴合作医疗基金;丘陵区每年每人缴1—1.5元;圩畈区每人每年缴1.5—2元,各生产大队再从公益金中补助一部分。筹集的资金由大队统一管理使用,患者就诊,每次交挂号费5分,急性病医药费全免,慢性病报销50%左右。“赤脚医生”实行补工报酬,根据各生产大队的具体情况,按大队干部全年最高补工标准补助工分,年终按工分值计算金额。
合作医疗有利于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三土”(土药、土方、土法)、“四自”(自采、自种、自养、自制中草药),大搞“一根针、一把草”的群众运动,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农民就医方便,对群防群治、克服农村缺医少药状况,保护群众健康起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但也存在着筹集资金困难和管理不善等问题。随着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合作医疗相继停办。
(三)劳保医疗和减免医疗
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享受劳保医疗的对象及医疗经费开支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此后,随着不同时期情况的变化,劳保医疗制度也不断改进。由50年代全部报销,到60年代的部分报销,80年代则实行包干使用;对直系亲属医药费由报二分之一,到只享受子女育托费,其它药费则视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在年终福利费中酌情补助。潜山县享受劳保医疗的有商业局下属各公司、经委下属的各工厂、粮食局下属单位、金融部门各单位、农业局、林业局的下属单位等。
减免医疗包括烈、军属及复退军人医疗减免、社会医疗减免等。建国后,政府每年都拨一批经费帮助解决烈、军属和贫苦人民的医疗费用。1952—1963年,全县共拨出烈、军属和复退军人医疗费14976元,老区医疗减免费63262元。此后,每年度拨出的烈、军属和复退军人医疗费开支在几千元到万元不等。1987年为8587元。